高利貸利息依法可返還!關於「高利貸」,這4點債務人務必知曉

趙縣普法 發佈 2020-01-02T13:19:21+00:00

高利貸一直以來在大家印象里就是「萬惡之源」,的確因為高利貸發生過很多很多悲慘的事情,不少人因高利貸家破人亡。因此,很多人對高利貸有偏頗的認識,認為高利貸都是在債務人受到債權人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認為這都是違法犯罪的。

高利貸一直以來在大家印象里就是「萬惡之源」,的確因為高利貸發生過很多很多悲慘的事情,不少人因高利貸家破人亡。因此,很多人對高利貸有偏頗的認識,認為高利貸都是在債務人受到債權人脅迫的情況下簽訂的,認為這都是違法犯罪的。但實際上,涉及高利貸的民間借貸,也可能是在當事雙方基於協商自願的情況下建立的借貸關係。


高利貸,實際上就不是一個法律名詞,也不是一個法定罪名,「高利貸」是我們的一個俗稱,就是指超過我國法定利率上限來約定借貸利率。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24%以下的利率是受保護的,24%~36%是不受保護但合法的,而超過36%的利率則是不合法的了。但關於高利貸,大多數人是不太了解的,以下4點,無論是債權人還是債務人,都應該知曉!

1、高利貸無效但不犯罪

按照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26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無效民事行為不能等同於犯罪行為,犯罪是指違反了《刑法》中的相關規定。


2、超高利息返還請求權

有的人想,如果高利貸已經支付了,但並非自願該怎麼辦?根據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第26條規定:債務人主張債權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可見,債務人是擁有超高利息返還請求權的,可在民事訴訟時效期內向法院主張要求債權人返還超額利息。

3、高利貸返還請求權「不告不理」

雖然說超高利息可以請求返還,但並不是說有這樣的情況,法院或其他機構就會主動來偵查管理;「請求返還權」就是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則。也就是說,若債務人自己不向法院提出請求,旁人再著急也沒有用。高利貸若是借貸雙方自願,便是有效的,高利貸與「非法所得」的定義不同,他人也無權追繳。

4、因高利貸引發的其他違法犯罪行為,應依法追究責任

高利貸本身的確是無效但不至於犯罪的,但若是將高利貸用於非法活動或者債權人為了獲得高利貸而採取了一些非法行為,對拒不支付高額利息的債務人造成了人身傷害的,就應當承擔相關刑事責任。比如說債權人有綁架、毆打、恐嚇債務人及其家人,非法入侵債務人及其親屬住宅,有打砸搶燒等行為的,根據所犯的罪行及其嚴重性,所承擔的刑法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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