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宣導移民權益 沒身份照享帶薪假

美國僑報網 發佈 2020-01-02T13:40:56+00:00

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走上街頭宣導移民工人權益。

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走上街頭宣導移民工人權益。(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提供)

【僑報紐約訊】歲末年初之際,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MOIA)走上街頭,向公眾宣導移民工人權益,提醒無論移民身份、祖籍國為何,只要在全市五區範圍內工作,均享受帶薪安全假和病假(Paid Safe and Sick Leave)、最低薪資等各項權利。

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表示,只要移民工人在紐約市範圍內工作每年超過 80 小時,每年就最多可以獲得 40 小時的帶薪安全假和病假。不僅可以因移民工人出於自己生病的原因請假,也允許以需要幫助照顧家人接受照護和治療等為由請假。除此之外,若移民工人因任何有關家庭暴力、強迫性接觸(unwanted sexual contact)、跟蹤或人口販運等行為或威脅,而需要尋求幫助或採取其他安全措施,也可以享受帶薪安全假和病假。

對於在工作場所執法的聯邦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移民工人有權要求與律師交談,並在簽署任何內容之前諮詢律師。需要注意的是,若移民工人與聯邦移民和海關執法局談話,所說的一切都可能對自身不利。相關信息可致電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電話:212-788-7654查詢詳情。

就最低薪資而言,從2019年12月31日到2020年12月30日,紐約市範圍內雇員人數達到或超過11人的僱主和雇員人數為10人或少於10人的僱主,均須支付每小時15元的最低薪資,納入計算的小時數包括工作的每一個小時,以及包括換班前後和工作日花費在路上的時間。如果雇員一周工作超過 40 小時,則僱主必須按照至少 1.5 倍於正常薪資的水平支付超出40小時以外的工作時間。

紐約州勞工部會協助未獲得最低工資的員工向僱主追討欠薪,違反 《最低工資法》的僱主不但可能會被勒令支付欠發工資、利息、違約賠償金、罰金等,而且還將面臨刑事訴訟和處罰。違反《最低工資法》的僱主所面臨的罰款總額最高可達欠發工資數額的200%。移民工人可於每周一至周五早上8時至晚上5時致電888-469-7365求助或投訴。

市長移民事務辦公室提醒,紐約市、州以及聯邦均頒布法律,禁止僱主基於移民身份、種族、原國籍、宗教信仰、膚色、殘疾狀態、性別、性別認同、懷孕狀態、性取向、逮捕或定罪記錄等因素對雇員進行歧視和騷擾,這一規定同樣適用於不屬於僱主的獨立合同工(Independent contrac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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