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車禍成植物人,生活困難獲司法救助

牡丹晚報 發佈 2020-01-02T15:55:12+00:00

原來,家住巨野縣麒麟鎮的張某某,2014年1月,騎電動自行車沿327國道由東向西行駛時,與孟某駕駛的貨車相撞,致申請人張某某受傷,造成創傷性硬膜下血腫、蛛網膜下腔出血、腦挫裂傷,經司法鑑定結論為一級傷殘。

1月2日,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了解到,巨野法院執行局積極加入「暖心冬日」執行大會戰救助工作中,成功幫助申請人獲得25000元司法救助金,切實起到了救助急難的作用。

原來,家住巨野縣麒麟鎮的張某某,2014年1月,騎電動自行車沿327國道由東向西行駛時,與孟某駕駛的貨車相撞,致申請人張某某受傷,造成創傷性硬膜下血腫、蛛網膜下腔出血、腦挫裂傷,經司法鑑定結論為一級傷殘。

案發後,張某某訴至法院,要求孟某給予補償。經法院依法審理,判令由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濟寧分公司賠償原告各項經濟損失390000元,由被告孟某賠償原告張某某各項經濟損失 282431.2元,被執行人拒不履行裁判。後經法院網絡查詢和到濟寧市有關部門查詢,被執行人孟某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執行幹警多次到被告家中拘傳,均未果。

申請人張某某為植物人,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花光了保險公司賠付的錢,昂貴的醫療費使其家庭背上了沉重的負擔,為看病四處舉債,不得不向法院申請司法救助。

接到申請人的司法救助申請,巨野法院執行局通過核查,及時啟動司法救助程序,短時間內成功為張某某申請到了25000元司法救助金。

據悉,近年來,巨野法院堅持立足法院職能,服務大局,關注民生,將司法救助與精準扶貧結合起來,多措並舉,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工作,用實際行動解決群眾困難,有效化解社會矛盾,使群眾感受到法律公正的同時,更能感受到司法的溫情。

牡丹晚報全媒體記者 艷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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