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實操乾貨:房地產企業的稅前扣除憑證有哪些?

考呀呀會計教育 發佈 2020-01-02T16:25:07+00:00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27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支出,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計入當期損益或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房地產企業是很多財會人就業的選擇,畢竟這個行業相對來說待遇要好一些,不過房地產行業的財會處理也相對繁瑣,許多小夥伴都掌握得不是十分明了,例如說房地產企業的稅前扣除憑證有哪些?你都知道嗎?



◆《企業所得稅法》第8條:「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27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支出,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計入當期損益或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1.合法有效憑證包括:

(1)發票:主要用在企業向境內單位或個人支付款項,且該單位或個人發生行為屬增值稅徵收範圍情況。

(2)財政收據:主要用在企業向境內單位或個人支付款項中,該單位或個人行為不屬增值稅徵稅範圍情況。財政收據主要指財政監製各類票據,如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政府性基金收據、罰沒票據、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捐贈收據、社會團體會費專用收據、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行政事業單位資金往來結算票據、軍隊票據,也包括非財政監製的稅收完稅憑證等。

(3)境外收據:主要用於企業向境外單位或個人支付款項情況。這類收據從境外取得,一般是各類手寫或業務憑證。

(4)自製憑證:指企業自己製作的用以證明成本費用發生的證明。如,向員工提取工資使用的工資提取發放表、對固定資產提取折舊使用的折舊計算表等。

◆第九條: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支出項目屬於增值稅應稅項目(以下簡稱「應稅項目」)的,對方為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增值稅納稅人,其支出以發票(包括按照規定由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對方為依法無需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或者從事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個人,其支出以稅務機關代開的發票或者收款憑證及內部憑證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收款憑證應載明收款單位名稱、個人姓名及身份證號、支出項目、收款金額等相關信息。



小額零星經營業務的判斷標準是個人從事應稅項目經營業務的銷售額不超過增值稅相關政策規定的起征點。

稅務總局對應稅項目開具發票另有規定的,以規定的發票或者票據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第十三條: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發票、其他外部憑證或者取得不合規發票、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的,若支出真實且已實際發生,應當在當年度彙算清繳期結束前,要求對方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補開、換開後的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第十四條:企業在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過程中,因對方註銷、撤銷、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的,可憑以下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後,其支出允許稅前扣除:

(一)無法補開、換開發票、其他外部憑證原因的證明資料(包括工商註銷、機構撤銷、列入非正常經營戶、破產公告等證明資料);

(二)相關業務活動的合同或者協議;

(三)採用非現金方式支付的付款憑證;

(四)貨物運輸的證明資料;

(五)貨物入庫、出庫內部憑證;

(六)企業會計核算記錄以及其他資料。

前款第一項至第三項為必備資料。



·2.稅前扣除的成本發票應符合條件:

1.資金流、物流和票流的三流一致:銀行收付憑證、交易合同和發票上收款人和付款人和金額必須一致;

2.必須有真實交易行為;

3.符合稅收政策:

(1)國稅發[2008]40號:對不符合規定發票和其他憑證,包括虛假髮票和非法代開發票,均不得用以稅前扣除、出口退稅、抵扣稅款。

(2)國稅發[2009]31號第34條:企業在結算計稅成本時其實際發生支出應取得但未取得合法憑據的,不得計入計稅成本,待實際取得合法憑據時,再按規定計入計稅成本。

(3)國稅發[2009]114號:未按規定取得合法有效憑據不得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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