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天開始,為期42天!電動車這些違規行為也要開始嚴查了

紀者觀察運城 發佈 2020-01-02T17:07:22+00:00

12月31日,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運城市公安局集中整治電動車摩托車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

12月31日,運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召開運城市公安局集中整治電動車摩托車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

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車、摩托車管理,規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解決和治理電動車、摩托車交通安全隱患突出等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全市人民群眾出行安全,根據市委工作部署,市公安局決定在全市範圍內開展電動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現在,我受郭尚禮副市長委託,代表市公安局黨委對本次專項整治的目的意義、集中整治的時間、整治重點及主要工作措施,向各位媒體朋友們作一簡要介紹,以期通過媒體的廣泛宣傳,達成廣泛共識,取得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支持與配合,使他們積極主動參與到交通秩序整治之中,共同營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本次整治的工作目標是:針對全市道路電動車、摩托車通行亂象,以堅決的態度、超常的措施和過硬的擔當,集中整治違規違法突出問題,大力開展常態長效治理,努力實現「電動車摩托車安全隱患明顯減少,交通違法行為明顯遏制,通行秩序明顯改善,電動車、摩托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文明意識明顯提升」的工作目標,不斷提升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

集中整治時間是: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2月10日

整治內容是:電動車、摩托車5種交通違法行為,

一是亂穿道路、亂掉頭、亂停亂放;

二是闖紅燈、搶信號燈通過;

三是隨意變道、逆向行駛、載貨載人;

四是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五是無牌電動車、摩托車上路行駛。

同時,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積極主動開展打擊盜搶電動車、摩托車違法犯罪活動。

整治重點就車輛類型而言,

主要是:二輪電動車、三輪電動車、低速電動四輪車、摩托車等。

整治的重點道路、路口

一是中心城區主幹道;

二是黨政機關、學校、醫院、商業中心等重點區域周邊道路;

三是大型市場、大型居民區、公園等區域相關道路;

四是其他交通秩序混亂、通行環境差的道路。


主要措施

開展整治工作的主要措施有五條:

第一,加強宣傳引導,營造濃厚氛圍。

要廣泛開展宣傳,積極取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並要加強與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教育等職能部門的協調配合,在全市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機關牽頭推動、職能部門密切協作、廣大群眾積極參與的良好工作格局。一是進農村、進社區、進單位、進學校、進家庭和到人流、車流密集的區域,通過發放交通安全宣傳資料、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懸掛交通安全宣傳橫幅和曝光電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造成的典型事故,廣泛宣傳電動車、摩托車交通違法對社會的嚴重危害性,呼籲廣大群眾行動起來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共同維護交通秩序。二是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傳統媒體和手機微博、論壇、QQ、「三微一端」等新興媒體,大力宣傳電動車、摩托車整治的重要意義,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和氛圍。各縣市公安局、分局專項整治期間每天不少於1篇宣傳報導。三是要加大對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力度,積極組織協調媒體記者隨警作戰,對無牌電動車、摩托車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為進行曝光,營造強大的整治氛圍。

第二,強化警種協作配合,形成執法合力。

要求各縣市公安局、分局要組織交警、派出所等警種,共同深入路面一線,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嚴查電動車、摩托車無牌、闖紅燈、隨意穿插、逆行、亂停亂放、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推動電動車、摩托車出行趨於規範化,該上牌的上牌,不該上路的不上路,不該載人載貨的不載;對查扣的無牌電動車,派出所要及時為車主辦理上牌登記,對扣留的電動車超過30日不能提供被扣留電動車有效合法證明,督促其補辦相應手續,其中對不接受處理的,要依法進行處理,經調查屬於被盜搶的,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涉嫌其他違法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要求廣大民警在執勤執法中,要做到理性、平和、規範、文明執法,加大路面交通安全勸導力度密度。發現電動車、摩托車駕駛人違法行為的,要向違法人員宣傳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性,講清駕、乘電動車、摩托車應當注意的事項,以及違法行為的相關處罰規定,讓違規騎行電動車、摩托車回歸到正規軌道,進一步壓降交通事故。

第三,動員社會力量,規範電動車管理。

要求各縣市公安局、分局要高度重視電動車登記上牌工作,在派出所及人員密集區設立電動車上牌固定或流動登記點,簡化電動車上牌手續,積極引導群眾主動辦理電動車車牌,力求做到家喻戶曉,取得群眾的理解支持。

第四,加大打擊力度,保障群眾利益。

要求各縣市公安局、分局要適時組織開展打擊盜搶電動車、摩托車、三輪車等違法犯罪集中行動,儘快破獲一批案件,打掉一批團伙,收繳一批贓物,及時返還群眾,切實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和獲得感,全力提升人民群眾對公安工作的滿意度。

第五,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導檢查,確保行動效果。

為強力推進工作,市公安局成立了由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郭尚禮同志為組長,副局長王黎明同志為常務副組長,交警、刑警、治安、指揮中心、網警、宣傳等警種主要負責同志參與的強有力的領導組,要求各縣市公安局、分局也要成立相應的領導組,為更有效開展工作提供組織保障。專項整治工作期間,市公安局將成立專項工作督導組,對各單位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來源:運城十三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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