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評丨堵塞消防通道等於「間接殺人」

央視新聞 發佈 2020-01-02T17:14:03+00:00

新年第一天,重慶市渝北區加州花園小區一棟高層居民樓發生火災,應急救援中因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消防員不得不現場切割隔離樁,圍觀群眾則合力掀翻堵路車輛給消防讓路。

新年第一天,重慶市渝北區加州花園小區一棟高層居民樓發生火災,應急救援中因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消防員不得不現場切割隔離樁,圍觀群眾則合力掀翻堵路車輛給消防讓路。

目擊者錄製的現場視頻顯示,火從二樓開始往上燒,幾乎燒到了樓頂,火勢不小。重慶市消防救援總隊通報「無人員傷亡」,令人稍感欣慰,但經濟損失應該不小。

起火初期階段,是滅火的最佳時機,也是居民安全撤離的最好時段。一旦火情不能在初期得到有效控制,大火會在短時間內迅速蔓延,救火難度大大增大,人員、經濟損失將有很大不確定性。拿這次火災來說,如果不是清理堵塞通道車輛耽誤了一些時間,火災應可在更短時間內被撲滅,經濟損失會小一些;因為沒有耽誤更長時間,這次未出現人員傷亡的更嚴重後果,但如果消防通道被堵塞的現實不改變,沒有人可以保證每次都能有這樣的「幸運」。

消防通報是生命通道,堵塞消防通道無異於「間接殺人」,其中道理很淺顯,但由此導致的悲劇卻一再發生。就在2019年12月7日,遼寧瀋陽一居民樓外牆保溫材料發生火災,由於最近的消防通道被車輛堵塞,導致火情沒能第一時間控制,僅6分鐘,火勢就竄到了樓頂。車主居然說:樓上著火跟我有關係嗎?2019年5月4日,陝西西安紡織城一印社區發生火災,造成2人遇難。據小區居民反映,消防車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但因為小區內停放的私家車占用了消防通道,消防部門只能採取相關措施將私家車挪走,才順利進入火場進行作業。

停車難加僥倖心理,這是一些人亂停車的最重要原因。停車難的問題需要解決,但它絕不是違法堵塞消防通道的理由。這個問題必須解決,必須儘快解決,否則我們將為此付出更多、更大代價。

解決的路徑,一是預防,二是治理。預防方面,通過加大宣傳力度,讓公民認清堵塞消防通道行為的違法性質和巨大危害,提高遵守消防法相關規定的自覺性;治理層面,可從行政、民事、刑事三個層面入手:

行政層面,消防主管部門須加大執法力度,查處占用消防通道行為應成為執法常態。消防法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對單位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消防法規定的上述處罰,不算重,但如果違法必究,堵塞消防通道現狀或不至於如此嚴重。正是因為這方面執法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導致一些人有恃無恐。消防執法一定要常態化,等到火災發生時再搬車、再處罰,已經晚了。

民事層面,對於占用消防通道導致火災損失擴大的,財產受損人可向堵塞通道者索賠。另外,目前,多數車輛保險合同約定,被保險人有重大過失導致車輛損失的,保險公司可拒賠。堵塞消防通道的違法性及危害,稍有常識的公民都不難有明確判斷,所以,所有堵塞消防通道行為,均可推定行為人具有「重大過失」。對於消防人員和居民清理導致的車輛損失,保險公司應拒絕賠償。

刑事層面,堵塞通道導致人員傷亡、財產巨大損失等重大後果,符合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構成,可依此罪名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水火無情,我們還難以完全告別這種災難,但通過努力讓災難後果輕一些、再輕一些,卻是可能的。做到這點,消防人員的付出最重要,作為公民,需要我們做的並不多,最重要的一點是:請把生命通道讓開。(文|李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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