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遇到交通事故,與保險公司談賠償金的三大知識

韓國法律知識庫 發佈 2020-01-02T18:06:03+00:00

「如果在韓國遇到了交通事故,首先不用慌張。因為肇事方的保險公司會負責賠償給你。」但在現實中,遇到交通事故後關心的並不是誰來賠的問題,而是什麼時候賠、賠多少錢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在韓國遇到了交通事故,首先不用慌張。因為肇事方的保險公司會負責賠償給你。」 這是基本的常識。但在現實中,遇到交通事故後關心的並不是誰來賠的問題,而是什麼時候賠、賠多少錢才是最重要的。如果只知道基本的常識,現實中遇到交通事故,很難得到滿意的賠償。今天我給大家分享一下,關於交通事故後要賠償的三大知識。記住了,至少不會吃虧。


1. 具體賠償金額跟專家協商

遇到交通事故後,最關心的是應該拿多少賠償金。老百姓肯定不知道該要多少錢,通常等待保險公司先提出來,再考慮合適不合適。但是心裡沒有預期的具體金額的時候,就算保險公司提出來,也不知道到底合不合適。所以遇到交通事故之後想要拿合理的賠償金,建議找專業人士計算計算。能計算出具體賠償金額的職業是:損害鑑定師(손해사정사)和交通專業律師。


2. 千萬不要著急拿賠償金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儘可能想早點完成理賠。因為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者不知道什麼時候可能會發後遺症。為了避免賠償更多的錢,保險公司會督促受害人和解。如果受害人猶豫不決,他們會用各種欺詐、威脅等卑劣手段,讓受害者接受賠償。此時千萬不能著急,無視保險公司的要求,慢慢接受治療,等時機成熟的時候要賠償金,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3. 千萬不要用健康保險治療

如果保險公司告訴受害人,先達成和解之後,要是出現後遺症,就可以用健康保險得到治療。記住,千萬不能相信這句話。如果先拿到賠償之後發生了後遺症,用自己的健康保險治療,就等於是承認了自己的錯誤,即後遺症不是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而是因自己的錯誤引起的。發生交通事故後一切治療要讓保險公司出錢,這樣才能避免自負責任的問題。


除此之外還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的理賠千萬不能著急。根據韓國「商法」第662條的規定,保險費的訴訟時效為三年。這就意味著,只要你在三年內提出賠償都有權拿到賠償金。一般情況下,很多人遇到交通事故後,在8~10天內完成和解,這並不值得推薦。有些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經過一年才出現後遺症,所以一定要不能著急,該治療的治療完,覺得沒有問題再要賠償。



金律點評:

平時大家諮詢我有關交通事故理賠的問題,我都會回答:先好好治療再說。有些人覺得時間拖的越久會更不利,顯然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如果理賠的時間越久,不利的是保險公司的職員,所以他們才拚命的用各種手段,忽悠大家快點拿賠償金。如果你遇到的事故是輕微的小碰撞,可以隨意決定要賠償的時間。但是稍微大一點的交通事故,建議參考我今天分享的文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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