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婚姻法新規:離婚後這4樣財產全部歸男方?到底保護誰

rd紙條 發佈 2020-01-02T18:26:09+00:00

近日,據數據統計全國離婚率已高達44%,在離婚這個問題上婚前財產成為了一個敏感話題,現行婚姻法不同於以前的婚姻法,如果女性不知道她們很容易同意離婚,很有可能一個便士都沒有了。

俗話說: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結婚,是每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歷程,也是最重大的事件之一。

近日,據數據統計全國離婚率已高達44%,在離婚這個問題上婚前財產成為了一個敏感話題,現行婚姻法不同於以前的婚姻法,如果女性不知道她們很容易同意離婚,很有可能一個便士都沒有了。婚姻法新規定:離婚後4樣"財產"女方帶不走,應全部歸男方所有!

1、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車子

在中國似乎有房後半輩子就不用愁了,而在國內女方也把房子,車子作為了挑選另一半的要求,成為了標配。很多家庭在嫁女兒時,也會要求男方有房才行,不僅如此,還會要求在婚後將女人的名字給加上去。這樣對自己也有個保障。

但事實不是這樣,新婚姻法規定,對房子進行分割不看房產證上是否有女方的名字,而是看房產是婚前還是婚後所得,如果是男方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子,女方沒有資格對其進行分割,另外,婚後男方父母出錢購買的房子,女方也無權分割。這些情況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外,車子也是一樣。

2、 男方的個人賠償費

如果男方從事的職業屬於高危職業,如果男方因工作原因受傷,造成了傷害,會有相關的工傷補償以及醫療費用補貼,這一部分財產是屬於男方個人財產,如果離婚,這些錢是全部歸男方所有,女方沒有權利進行分割

3、男方的智慧財產權與收益

離婚時以現在的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一方的智力成果,也就是智慧財產權,只有在轉化成了有形財產後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一般男方的智慧財產權和收益都是歸為個人所有,但是女方在夫妻共同生活中付出了辛勤勞動,是可以從其他財產中給予適當的補償和照顧。

4、男方的個人物品

男方的個人物品指的是談戀愛或者離婚之前,男方所擁有的個人物品例如牙刷、衣物、鑽戒等,其中也包括了女士送給男士的一些物品。對於這些物品,女方是不可以收回的。例如,如果女方後悔了,送給男士一些戒指和一些領帶、西服之類,女方在離婚後想要把它們扔掉,這是不可行的,因為這是男方的私人物品。

婚姻其實是一場修行,不是一個人拼盡全力,而是兩個人需要共同努力,好的婚姻並不是愛情的墳墓,也可以是愛情的升華和延續,在這裡,小編希望大家心中有愛,生活幸福且美滿,婚姻也許很難,但別輕易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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