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孩子確診白血病, 120萬重疾險索賠遭拒,父親:這1萬多白交?

掌上保 發佈 2020-01-02T19:04:45+00:00

前段時間發生的一起保險拒賠案,引發了眾多網友對其熱議……主人公謝先生的小兒子不幸患上白血病,因急需醫藥費治療,謝先生向保險公司索賠,但卻遭到了對方的拒絕,無奈之下,謝先生和家人只好向法院尋求幫助。

前段時間發生的一起保險拒賠案,引發了眾多網友對其熱議……

主人公謝先生的小兒子不幸患上白血病,因急需醫藥費治療,謝先生向保險公司索賠,但卻遭到了對方的拒絕,無奈之下,謝先生和家人只好向法院尋求幫助。

這件事情一出,當時就有很多人共同替謝先生髮言,表示保險不可信,保險除了這不賠,就那不賠。

那麼事實真相到底如何?保險公司到底為什麼要拒賠?保哥作為一名資深保險科普人,今天就和大家來深度剖析此次事件,看看保險拒賠到底有沒有錯?

01、事件發展

今年2月份,謝先生的小兒子小哲,出生還不到1歲就因反覆發燒被送到成都市婦女兒童中心醫院檢查治療。2月11日,醫生建議給孩子做進一步檢查,要做腰椎穿刺和骨髓穿刺。謝先生很清楚,孩子有可能已經患有急性白血病,為了確定情況,醫院多次進行抽菸檢查,並將樣本分別用在院內和北京機構進行檢查。

直到2月15日,醫院才開具病情診斷證明,確診患者小哲所患病症為「急性髓系細胞白血病,膿毒症」。

為了讓孩子儘快接受治療,謝先生和妻子想到了去年11月份在某人壽保險公司買的重疾險,重大疾病保額120萬,保費1.08萬元。於是就收集好所有的理賠資料,向保險公司提出了理賠申請,可誰也沒想到,在理賠當天,保險公司就以「被保人出險在『等待期』內」為由,拒絕支付賠償。

在多次商議無果後,謝先生和妻子一同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在法庭上,保險公司堅持表示,被保人小哲的檢查時間是2月11日當天,而當時恰好是簽訂保單的第89天,尚在等待期內,按照保險合同規定,不能理賠且只能做退保處理。

對於保險公司給出的說法,謝先生並不同意,因為在合同上對等待期有明確解釋「從本附加險合同生效(或最後復效)之日起90日內,被保險人首次發病並經醫院確診為本附加險合同約定的「重大疾病」或「特定輕度重疾」」。

所以在謝先生看來,被保人小哲的確診時間應該是出具報告的時間,而不是抽取樣本做檢查的時間。而且當時醫院開具病情報告的時間是在2月15日,明顯已經過了90天等待期,所以必須賠。

但因為在這起事件中,客戶在合同生效90天內有過3次住院記錄,且多個診斷結果都不一樣,屬於特殊案件,所以這起保險理賠案目前尚在處理當中。

02、事件剖析

其實在我們身邊像這一類的理賠案件有很多,但引發每場案件的緣由或多或少都會有些不同,所以處理結果自然也會不一樣,而並不是像大家所想的一樣,只要買好了重疾險,每年交了錢,出險了就一定能獲得賠償。

為了避免大家以後在投保中被坑,理賠被拒,保哥今天在這裡總結了2點有關重疾險的防坑知識,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

(1)買重疾險之前,一定要看清等待期時長

重疾險雖然保障全面,保額也比較充裕,但是它的理賠要求也比較多,而等待期就是其中一項。大家在挑選重疾險產品的時候。應該儘量選擇一些等待期時間較短,保額較高的產品,另外,對於等待期的生效時間和保障期限,也要特別注意,這對我們後期理賠有很大幫助。

(2)遇到重疾險拒賠,先商議後上法庭

重疾險在申請保險理賠的時候,一定要先確認清楚自己的保險事故是否在合同保障範圍內,如果事故不在保障範圍內,即便向法院提出申訴,也一定得不到理賠。只有當事故達到理賠條件之後,你再向法庭提出上訴,這才是正確且合理的維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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