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患癌被拒,保險公司拒賠理由讓人無語,網友:心虛不敢去法庭

好買保 發佈 2020-01-22T22:16:46+00:00

隨著網際網路保險行業的快速崛起,很多投保人越來越多的選擇網上投保,但是網上投保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這些網際網路保險公司不是在各地都有分公司的,所以沒有這些網際網路保險分公司地方的人,能否投保成了一個問題。

隨著網際網路保險行業的快速崛起,很多投保人越來越多的選擇網上投保,但是網上投保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這些網際網路保險公司不是在各地都有分公司的,所以沒有這些網際網路保險分公司地方的人,能否投保成了一個問題。

今天好買保將通過一個真實的保險糾紛法律案例,來給大家分析一下投保是否受區域限制?

01真實案例

戶籍為廣西壯族自治區的蔣女士,於2017年4月與河南某保險代理公司簽署了一份重大疾病投保協議,保險期效為終身,交費期間20年,基本保險金額為10萬元,首期保險費為4130元。

同時根據保險合同的約定:被保險人因疾病初次被確診,且該確診發生在本合同等待期結束後,我們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給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險金。

而2017年10月,蔣女士在醫院查出左乳房惡性腫瘤。

蔣女士等到出院後,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但是保險公司卻給出拒賠的答覆,理由是蔣女士未向公司履行如實告知戶籍所在地的義務,保險公司要求解除保險合同退還保險費用。

但蔣女士認為拒賠理由不合理,把保險公司到了法院,但是保險公司未到庭參加訴訟,法院認為保險公司放棄答辯的權利,最終宣判保險公司賠付蔣女士理賠金10萬元。

02 案例分析

那麼,保險公司的拒賠合理嗎?

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是:蔣女士的戶籍是廣西壯族自治區,但是通訊地址是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勤政2-3-201,保險公司以蔣女士投保時未如實告知住所地,且投保及理賠時所提供的河南的地址是虛假地址而導致公司做出錯誤的承保,保險公司以此拒不理賠。

但是,在法庭審判時,保險公司未能提供證據證明蔣女士所在的河南省洛陽市洛龍區勤政2-3-201為虛假地址,也沒有證據證明蔣女士已知曉投保前患有惡性腫瘤。

所以,法院認為蔣女士沒有違反如實告知義務,保險公司無權解除合同,雙方當事人應該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而且,蔣女士所患疾病屬於健康100重大疾病保險責任範圍,保險公司應該承擔保險責任,給付蔣女士保險金10萬元。

而且,異地辦理保險本就是符合合同約定可以理賠:

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保險公司的分支機構不得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經營保險業務,保監會出台此規則主要目的是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如果身處異地,投保時涉及體檢、契調等環節時,可能會比較麻煩,承保效率會受到影響,同時因為不在一個城市,不利於及繳納保費和辦理續保手續,理賠時也需要到保單購買地申請,費時費力。

投保地區是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經營業務地區的限制,並不是對消費者的限制,如果消費者認為某種產品適合自己,且保險公司可以提供完善的線上服務,滿足自己的要求願意異地購買,也可以購買。

所以,大家可以放心異地買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

03 好買保觀點

本案中,保險公司直接未到法庭進行申辯,只能說保險公司因為心虛。拒賠的理由是隨便找的,也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

在本地也好,在外地也罷,不管你在哪裡,有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清楚可以接受存在的時效差異,做好如實告知,不隱瞞疾病騙保,都可以選購產品。

同時,你必須弄清楚保險產品的基本責任,仔細看清楚保險條款,有問題即時找到服務人員諮詢辦理,即時報案提交自己是理賠材料,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好了。

如果遇到這種「耍賴」的保險公司,只能是上訴至法庭,交給法院來審理了。

聲明:本文章由好買保頭條號原創首發,版權所有。未經授權,禁止轉載。如有任何保險諮詢與索賠需要,請私信好買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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