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農村部抽查生豬屠宰企業 非洲豬瘟檢出率4.94%

東南網 發佈 2020-01-22T22:33:12+00:00

2019年11月,農業農村部組織對河北、山東、四川、江西、安徽、江蘇、湖北、陝西等8省21家生豬屠宰企業開展了飛行檢查。

中新網1月22日電 據農業農村部網站消息,2019年11月,農業農村部組織對河北、山東、四川、江西、安徽、江蘇、湖北、陝西等8省21家生豬屠宰企業開展了飛行檢查。飛行檢查中採集243份樣品,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樣品12份,總陽性率4.94%。

為有效防控非洲豬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意見》明確規定,屠宰企業、肉製品加工企業要開展非洲豬瘟檢測。從實施情況看,屠宰企業能夠按照要求開展非洲豬瘟檢測,但個別企業存在檢測不規範、檢測人員技術能力不高等問題。近期,農業農村部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通報的肉製品加工企業和流通環節抽查結果,對陽性樣品溯源涉及到的生豬屠宰企業開展了飛行檢查。

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 基本情況

2019年11月,農業農村部組織對河北、山東、四川、江西、安徽、江蘇、湖北、陝西等8省21家生豬屠宰企業開展了飛行檢查,其中在產企業12家,停產企業9家。總的來看,在產的12家企業建有專門的非洲豬瘟檢測實驗室,購置了檢測儀器和試劑,配有檢測技術人員,能夠按照「批批檢、全覆蓋」的要求開展非洲豬瘟自檢,企業生物安全意識明顯增強。檢查中發現部分企業存在以下問題:一是非洲豬瘟檢測、檔案記錄不規範,企業檢測人員檢測能力較低;二是生物安全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消毒記錄不全,廠區環境衛生亟待改善;三是生豬定點屠宰證、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排污許可證地址信息、企業法人信息不一致,個別企業存在無證生產、未列入農業農村部公告名錄、屠宰證號與肉品品質檢驗驗訖印章證號不一致等情況;四是抽檢樣品檢測部分呈陽性,飛行檢查中採集243份樣品,檢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樣品12份,總陽性率4.94%。相關問題已移交當地農業農村部門查處。

二、 處理要求

各有關省份農業農村部門要按照《動物防疫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以及農業農村部公告第91號、第119號的規定,督促企業對相關問題進行整改。對現場採集樣品檢測為非洲豬瘟病毒核酸陽性的,要按照《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2019年版)》的規定採取處置措施。

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轄區內生豬屠宰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執行非洲豬瘟自檢制度,降低生豬屠宰以及生豬產品流通環節病毒擴散風險,嚴防染疫或疑似染疫、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生豬產品通過合法渠道「洗白」上市。對因檢測不到位、造假等原因導致非洲豬瘟疫情擴散的,依法吊銷生豬定點屠宰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切實維護生豬產品質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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