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腎病的年輕女性最擔心的是不能結婚生子。由於懷孕會增加腎臟的負擔,並可能促進腎臟損傷的發展,教科書和大多數腎臟學家一直警告腎病患者不要懷孕。現在這個禁忌已經逐漸被打破。
慢性腎臟病(CKD)可以降低女性妊娠的成功率,增加妊娠後母嬰相容性的風險,增加妊娠合併先兆子癇和早產的機率。各種腎臟疾病及其治療藥物可能影響生育力和妊娠成功率。晚期慢性腎臟病婦女的生育率明顯下降,但並非沒有生育的希望。在透析過程中,女性可以通過強化透析治療提高期望值。移植成功後,婦女的生育能力得到恢復,成功分娩的機會也增加了。
6種不宜妊娠的腎臟疾病有:
①糖尿病腎病合併嚴重高血壓及嚴重腎功能損害者。
②有嚴重腎臟血管病變者如腎靜脈血栓形成、嚴重腎動脈狹窄的病人。
③狼瘡性腎炎患者處於活動期間或緩解時間少於6個月,不宜妊娠。
④慢性腎小球腎炎患者血壓高於150/100mmHg且有腎功能損害或病理類型屬膜性腎病、局灶節段性腎小球硬化,不宜妊娠。
⑤慢性腎衰竭需長期進行透析治療者。
⑥結締組織病如結節性多動脈炎和硬皮病、Wegener's肉芽腫,婦女妊娠期常由於合併高血壓而預後很差,因此,患有這類疾病的婦女最好不要妊娠。
妊娠合併腎臟疾病可能需要終止妊娠的指標是:
①慢性腎功能不全伴有明顯高血壓的病人。
②血肌酐小於132.6 微摩爾/升,在妊娠33周以後,胎兒已有存活的可能,若出現胎盤功能減退時,應及時進行剖宮產,避免胎死宮內,同時施行絕育術。
③血肌酐大於265.2微摩爾/升或尿素氮大於10.7毫摩爾/升。
④若血肌酐小於132.6微摩爾/升,但妊娠中出現腎功能惡化,則應終止妊娠。
⑤有嚴重的其他臟器受損如心內膜炎、心肌炎、嚴重心衰、肝功能嚴重受損者。
總結:當一個女人懷孕時,為了適應胎兒的需要,幾乎所有的器官系統均會經歷微妙的變化,其中腎臟是最重要的。由於懷孕期間血流動力學和腎功能有許多變化,這些變化也增加了腎臟的工作量,並可能導致腎臟的病理損害和腎功能障礙。尤其是,患有原發性腎病的婦女,假如不積極的預防,也許會導致原發性疾病的復發和加重,並危及胎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