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關於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個人創業者貸款額度最高為20萬元

新文化報 發佈 2020-01-22T02:04:50+00:00

二是支持到小微企業就業。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殘疾畢業生以及就業困難少數民族畢業生、長期失業青年實施「一對一」援助,量身定製求職就業計劃,在深度貧困地區開展送崗位上門活動,集中幫扶高校畢業生就業。

新文化訊(記者 李德慶)1月21日,新文化報記者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近日省人社廳、教育廳、公安廳、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長春中心支行出台《關於做好當前形勢下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允許本科生用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

關注一:政策幫扶拓寬就業

一是引導赴基層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繼續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對2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並取得服務證書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直接在服務單位辦理落編聘用手續。對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服務期滿並考核合格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可通過直接考察擇優聘用到服務地鄉鎮事業單位。

二是支持到小微企業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對小微企業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給予最長不超過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不包含高校畢業生個人繳納的部分;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最長不超過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原則上不超過其實際繳費的2/3,具體額度由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結合當地實際確定。

三是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加強創新創業教育,在符合學位論文規範要求的前提下,允許本科生用創業成果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將專業教育和創新創業教育深度融合,通過建設一批創新創業試點專業、示範課程、示範基地、教研課題等項目,推動高校將創新創業教育深度融入專業教育教學計劃和學分體系。

將創業培訓向校園延伸,提升大學生創業創新能力。畢業學年高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並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的,可給予1500元/人的創業培訓補貼。對2018年1月1日後,自工商登記註冊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首次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離校2年內高校畢業生,給予一次性5000元的初創補貼。

放寬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對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以及經金融機構評估認定信用良好的大學生創業者,原則上取消反擔保。個人創業者貸款額度最高為20萬元,合夥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額度最高為200萬元,吸納高校畢業生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並與其簽訂1年(含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中小微企業額度最高為400萬元,鼓勵各級擔保機構結合本地實際提高貸款額度。

支持高校畢業生返鄉入鄉創業創新,對到貧困村創業符合條件的,優先提供貸款貼息、場地安排、資金補貼。實施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扶持計劃。鼓勵支持各地區創建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創新創業實訓基地和高校畢業生眾創空間,對達到省級標準的按相關規定給予創業促就業專項資金補助;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免費入駐園區。加大高校畢業生創業優秀團隊選拔扶持力度,每年對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創業企業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進行綜合評價,選拔資助500個左右優秀初創型、成長型和成熟型創業團隊。其中,初創型300個,各資助10萬元;成長型100個,各資助30萬元;成熟型100個,各資助50萬元,所需資金由省級財政列支。

關注二:大力加強就業服務

一是加強實名制信息化服務。教育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在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同步啟動有就業意願的未就業畢業生實名信息交接工作,每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面落實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就業創業服務工作,各級人社部門要通過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信息服務系統,加強跟蹤服務和畢業生實現就業、政策服務落實等信息的補充更新和錄入工作。要保證畢業生個人基本信息完整和安全,確保就業服務工作不斷檔、不斷線,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依據登記畢業生的需求,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就業幫扶,進行「一對一」精準施策,免費提供就業政策諮詢、就業見習、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鑑定、就業信息、就業崗位推薦、求職補貼、創業擔保貸款政策諮詢等就業創業服務。各高校要建立和完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少數民族及其他就業困難畢業生幫扶工作檯帳,準確掌握每一名就業困難畢業生就業進展情況,建立校院領導、專業教師、輔導員等全員參與的「一對一」精準幫扶機制,持續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和指導服務,及時通知他們參加線上線下校園招聘,並為他們推薦崗位信息。

二是強化職業指導針對性。各高校要積極組織開展職業生涯規劃、職場禮儀、就業技巧等方面的專題輔導培訓,加強學生職業生涯發展教育,對低年級學生著重進行職業生涯啟蒙,對高年級學生著重提升職業素質和求職技能。將組織畢業生參觀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企業和創業園區納入就業指導課程實踐,開展模擬求職、現場觀摩、職業體驗等活動,增強其職業認知和職業能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教育部門和高校統籌資源,共建就業創業指導教師隊伍,鼓勵機關、事業單位、知名企業相關人員擔任義務輔導員。建立職業指導師聯繫畢業班制度,每個班指定一名職業指導師,講解就業形勢政策、求職方法,加強就業觀念引導,促進大學生積極就業、理性擇業。對深度貧困地區高校畢業生開展「一對一」職業指導工作。

三是穩步推進精準公共服務。各地教育部門和高校要及早及時向社會發布高校畢業生相關信息,組織分層次、分類別、分行業的校園招聘活動。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及其與高校開展的招聘活動和創業服務,按規定給予一定補助。將留學歸國人員、港澳台青年全面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體系,同等享受我省就業創業政策。

四是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作用。健全統一規範、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搭建企業與求職高校畢業生雙選平台,更好滿足高校畢業生多元化服務需求,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針對性地面向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線上線下招聘活動,切實促進供求對接。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創業指導等公共服務。

五是大力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將有培訓需求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對接就業意向和重點行業領域發展需要,提供有針對性的培訓項目,提升專業技能水平和社會適應能力,對符合條件參加相應技能培訓並取得相應證書的高校畢業生,給予相應的職業培訓補貼。對其中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城鄉低保家庭、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一定生活費補貼。啟動「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試點,鼓勵職業院校和應用型本科高校學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積極取得多個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拓展就業創業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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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三:強化就業權益保護

一是簡化落戶求職體檢手續。全面放開對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的落戶限制,精簡落戶憑證,簡化辦理手續。各高校可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安排畢業體檢,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入職定點體檢和體檢結果互認機制,盡力避免手續繁瑣、重複體檢。

二是加強招聘領域監管。轄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嚴格核實用人單位主體資格真實性和招聘信息真實性,禁止招聘信息發布中含有性別、民族等歧視性內容。用人單位根據招聘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條件,對同等學歷不同培養方式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同等就業機會。暢通對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舉報投訴渠道,依法及時處理有關舉報投訴。把用人單位、個人和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的信用數據和失信情況等納入市場誠信建設體系,建立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健全多部門執法聯動機制,嚴肅查處以職業介紹、培訓、違規檢測B肝項目等為名進行欺詐、騙取錢財侵害高校畢業權益的「黑中介」、虛假招聘的違法行為打擊以求職、就業、創業為名義的信貸陷阱和傳銷、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依法保護高校畢業生就業權益。

三是規範就業簽約行為。高校要嚴格執行「四不准」規定,不准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准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鈎,不准以戶檔託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准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不得參與簽訂不實就業協議。就業協議簽訂過程中,用人單位不得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得出具虛假用人證明,不得隨意違約。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統計核查,健全就業狀況反饋、評估機制,真實反映就業情況。

關注四:全面做好兜底保障

一是擴大就業見習政策服務規模。全面推進青年見習計劃,及時摸排有見習需求的高校畢業生和16-24歲失業青年,有針對性地開發見習崗位,做好見習服務對接,幫助他們獲得崗位實踐機會。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中職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組織失業青年參加3-12個月的就業見習,按規定。對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中職畢業生(含技工院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就業見習補貼;對吸納其他16-24歲失業青年參加就業見習的單位,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60%給予就業見習補貼;見習單位應自籌資金,再為見習人員發放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60%的生活補貼。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與留用人員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見習單位,每留用1人給予2000元帶教補貼。

二是深入開展困難學生幫扶工作。將求職創業補貼對象範圍擴大到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補貼時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補貼發放工作在畢業學年10月底前完成。對民辦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要確保同等享受政策。人社、教育和財政部門要做好政策申辦、憑證簡化、資金安排等工作,確保補貼按時發放到位。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殘疾畢業生以及就業困難少數民族畢業生、長期失業青年實施「一對一」援助,量身定製求職就業計劃,在深度貧困地區開展送崗位上門活動,集中幫扶高校畢業生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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