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簽合同一定要注意以下細節

呼和浩特新聞網 發佈 2020-01-22T03:00:04+00:00

假期也是畢業生打工鍛鍊求職高峰期,但一部分畢業生因為初次進入職場,不了解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相關內容,期間如果發生糾紛,就很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此,近日自治區教育廳官方微信發布畢業生簽合同要注意的細節。

假期也是畢業生打工鍛鍊求職高峰期,但一部分畢業生因為初次進入職場,不了解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相關內容,期間如果發生糾紛,就很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此,近日自治區教育廳官方微信發布畢業生簽合同要注意的細節。

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有些用人單位為降低用人成本而侵犯畢業生合法權益,初入職場的畢業生要慎簽七類合同:

一要慎簽口頭合同:口頭合同也叫口頭協議,是指雙方當事人以談話、電話等口頭形式對合同內容達成一致,無任何書面或其他有形載體來表現合同內容,一旦發生糾紛,舉證困難,維權也很不容易。

二要慎簽簡單合同。這類合同沒有細節條文約束,看似沒有什麼問題,一旦在遭遇解除勞動合同等問題時,合法的權益往往得不到充分的保障。

三要慎簽要求繳納證件或者財物的抵押合同。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四要慎簽陰陽合同。有的單位為了應付檢查,以可以少繳稅款為理由,同時準備了一份低薪的假合同和一份高薪的真合同。而當發生勞動糾紛時,如果牽涉到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數額,很有可能按照低薪假合同來計算。而且我們還應注意到,看似少交的個稅,其實畢業生五險一金的繳費基數也跟著變低,導致實際權益受損,對此,畢業生務必謹慎行事。

五要慎簽含有工傷概不負責條款的生死合同。防止用人單位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後,逃避應該承擔的賠償責任,特別是在建築、化工、採礦等高危行業,求職畢業生一定不可以抱有僥倖心理,不認真閱讀合同條款。當然啦,即使簽訂了此類合同,只要是工作原因造成的工傷,勞動者仍然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六要慎簽暗箱合同。這類合同往往不向求職者講明合同的內容,更多的只規定用人單位的權利和勞動者的義務,很少或者不規定用人單位的義務和勞動者的權利,是一種故意隱瞞勞動合同內容的做法,簽訂時要仔細查看。

七要慎簽霸王合同。這類合同往往只從單位角度出發,迫使畢業生在違背真實意志的情況下簽訂合同,求職者處於很被動的地位。如要求入職非涉密崗位的求職者幾年內不可跳槽至同行業公司工作,女職工在合同期內不得結婚生子,勞動者試用期離職的不結算工資,勞動者要無條件服從加班安排等等,這些內容於法無據,要慎重對待。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哪些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另外: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常見四個問題:

問題一:單位在畢業生工作一段時間後,根據其表現決定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可以麼?答案是不可以!按照規定,用人單位從用工之日起就應該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最晚也應該在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簽合同。就算有試用期,也要簽合同。

問題二:試用期工資應該怎麼計算?試用期間工資不能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不能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也不能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問題三:有勞動關係但沒有及時簽訂勞動合同是不是只能自認倒霉?答案是否定的。遇到這種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如果工作不滿1年,單位應支付雙倍工資並補簽合同,如果勞動者不願意續簽合同,單位還要支付經濟補償。

問題四:試用期是勞動的必備條款麼?答案同樣是否定的,是否約定試用期由合同雙方當事人根據情況協商,也可以不約定。沒有約定試用期的勞動合同不影響其成立與生效。

(呼和浩特日報記者 王中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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