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02 02想結婚? 樂山市市中區民政局:安排!

微嘉州 發佈 2020-01-22T04:50:35+00:00

我國《婚姻法》第六條明確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根據《關於軍隊人員婚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暫未領取居民身份證軍人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處理意見》規定,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軍官

2020年2月2日是星期日並非法定工作日,但「20200202」被網友稱為千年一遇的對稱日,有著「愛你雙倍」的美好寓意。因此很多新人希望在這麼一個浪漫的日子和心愛的人喜結良緣、登記結婚!


那麼市中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會不會在這一天上班呢?

市中區民政局給出了答覆:

安排!

想在這天辦理結婚的市民

可以直接前往市中區婚姻登記處辦理


登記地址

樂山市市中區鳳凰路中段270號 


聯繫電話

0833-2444906


注意事項

 1、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戶口簿原件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單位印章的戶籍證明或集體戶口首頁與本人的戶口卡片原件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複印件。

  身份證原件或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三張大兩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紅色背景,粘貼尺寸6*4厘米)。

  2、目前國家法定婚齡是多少?

  我國《婚姻法》第六條明確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3、雙方戶口都不在樂山,能否在樂山辦理結婚登記?

  這種情況不能在樂山辦理結婚登記。

  4、戶籍在樂山的准新人,可以在哪裡領取結婚證?

  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5、當事人未落戶的,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可憑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證明材料,到戶口遷出地或另一方當事人戶口所在地辦理結婚登記。

  6、當事人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與當事人聲明不一致的,怎麼辦?

  《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二十九條規定: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7、軍人結婚需要提供哪些證明材料?

  根據《關於軍隊人員婚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暫未領取居民身份證軍人辦理婚姻登記問題的處理意見》規定,需要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軍官證》或《文職幹部證》《學員證》《士兵證》《離休證》《退休證》等軍人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

  政治機關出具證明必須符合關於出證單位級別、駐地等問題的規定。

  8、現役軍人應到哪個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根據《關於軍隊人員婚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辦理現役軍人婚姻登記的機關,可以是現役軍人部隊駐地所在地或戶口註銷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也可以是非現役軍人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樂山市市中區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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