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漫談宋人豐富多彩的夜生活

風荷文史 發佈 2020-01-23T05:03:05+00:00

可宋代是個例外,宵禁政策雖然還有,但已經不如往昔那麼嚴格,而且上至達官貴族,下至普通百姓,都有著屬於自己的夜生活。

文/風荷文史

宋代詞人辛棄疾曾經在那首著名《青玉案·元夕》之中生動地描寫了宋代時城市夜生活的繁華景象: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

在中國古代,出於安全和防盜的需求,很多時候是實行嚴格宵禁的,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晚上不准出門。可宋代是個例外,宵禁政策雖然還有,但已經不如往昔那麼嚴格,而且上至達官貴族,下至普通百姓,都有著屬於自己的夜生活。

那麼宋代人豐富夜生活形成的原因是什麼,又都有哪些形式的夜生活呢?

宋朝城市化興起的大背景下,夜生活需求愈發旺盛,而統治者出於商稅的考慮,又鼓勵夜生活,共同造成了北宋夜生活的繁榮

宋代人夜生活的豐富,首先在於宋朝時商業的繁榮和城市化的興起,大量人口在城市之中聚集,催生了當時大都市之中夜生活的繁榮。

根據《資治通鑑》記載,淳化二年,宋太宗曾說:

"東京養甲兵數十萬,居人口百萬。"

這裡的東京,即是指當時的北宋都城汴梁,實際上,根據現在史學家統計,北宋時汴梁人口最多曾達到一百五十萬。

這麼多人口的城市,放在今天,也可以稱之為大城市了。在北宋所處的年代,更不必說。

而這些居住在城市中的人口,主要以服務業和手工業者為主,在當時的社會總體發展水平下,夜間長時間工作,除了個別特殊工種之外,顯然是不現實的,而白天人們往往都忙於工作,無法休閒。這就給北宋夜生活提供了娛樂需求。

同時,商業活動的繁榮,和社會商品總量的增加,給豐富多彩的夜生活提供了物質基礎。比如以勾欄瓦舍為代表的娛樂業的興起,就是在這一需求下的直接產物。

另一方面,北宋夜生活的繁榮,也是統治者有意提倡的結果。因為宋朝特有的"三冗"問題,給當時的政府財政提出了很高的需求,在這種需求之下,原本的農業稅無法滿足財政需求,迫使政府不得不轉從商業活動中收稅,或者直接獲利。

根據《文獻通考》之中記載,宋神宗時,北宋全國總賦稅曾達到過七千多萬貫,而其中農業稅只占百分之三十,商稅占到了百分之七十。可見當時朝廷對於商稅的依賴,在此基礎之上,國家支持夜生活的繁榮,簡直再正常不過了。

另外,宋朝政府從夜生活獲利的方式,還不僅是商稅,通過特殊的"撲買"政策,官府其實也直接參與到商業活動的運營中來,從中攫取利潤。

綜上,宋人夜生活豐富的原因,先是城市化興起,人口大量集中在城市的這一客觀事實,產生城市居民對於娛樂活動的需求決定的,同時也跟當時的統治者鼓勵商業行為,提倡城市夜生活有關。

宋朝夜生活種類豐富,既有王公貴族們熱衷的"夜宴",也有普通百姓參與的"夜遊"等形式

那麼宋人也生活究竟都有哪些內容呢。

首先,最重要的當然是娛樂產業。宋代夜間娛樂活動,最主要的是兩類,其一是夜宴,其二是夜遊。

夜宴更多的體現著豪門大族的娛樂需求,畢竟在當時的社會中,能夠支撐起舉辦宴會,大宴賓客這種耗費的,也只有那些豪門大族。

宋代的夜宴不同於我們今天,不只是吃個飯那麼簡單,其中往往還包括著歌舞欣賞,詩詞文會等活動。《宋史》記載:

"張耆既貴顯,嘗啟章聖,欲私第置酒,以邀禁從諸公,上許之……於是羅幃翠幙,稠疊圍繞,繼之以燭。"

由此可見,上層社會的夜宴活動,不僅是一種娛樂行為,還帶有一定的社交功能,在這種需要之下,自然是要應有盡有,以滿足賓客的需求。

而這些活動,不管是請歌姬舞姬前來助興,還是邀請名士前來舉辦文會,都是需要錢的,這也就決定了宋代夜宴這種形式,只能由豪門貴族來舉辦。

另一個宋人夜生活中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夜遊",正所謂"晝短苦夜長,何不秉燭游。"夜遊作為宋代夜生活突出的代表,就不像是夜宴那樣只有少數王公貴族,文人士子才能參與其中,廣大普通的市井百姓,夜生活中最主要的娛樂方式,就是夜遊了。

辛棄疾《青玉案·元夕》中寫道的盛景,正好佐證了當時"夜遊"的流行。

"眾里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既然需要眾里尋,證明參與夜遊賞燈的人很多,燈火闌珊處,則又反應著當時夜間生活的繁華。

夜生活,所謂生活自然不止是娛樂,事實上,由於宋代商品經濟的發展,城市手工業者的從業人口大增,有很多人會選擇在家裡從事手工業產品的生產,這自然也是宋朝夜生活之中的一部分。

另外北宋夜生活大量的娛樂要求,又催生了提供服務和商品的經營者,這些人也是北宋夜生活重要的一個組成部分。

由此可見,北宋夜生活種類豐富多樣,既有王公貴族們喜歡的夜宴等形式,也有民間百姓參與的夜遊賞燈等形式。商品既經濟的發展促進了夜生活的豐富,反過來北宋夜生活的豐富,又更加推動了商品服務行業的發展。

宋朝夜生活的豐富,有效的滿足了當時人們的需求,穩固了宋朝政權,也為以後朝代的商業繁榮提供了藍本

北宋豐富的夜生活,從當時的時代背景來看,首先就是促進了商業的發展,增加了國家商稅收入,對於穩定社會有著重要的作用。

從具體的個人來說,宋朝時國家疆域整體上是不如盛唐或者是以後的明清時代廣闊的,但是從人口數量上來講,北宋人口卻遠超隋唐,與明清前期相比也不遑多讓。以有限的土地,養活更多的人口,自然會帶來種種問題。

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土地問題。在農耕文明為主體的古代中國,老百姓沒有地種,那是要造反的。在隋唐國家疆域比宋朝還大的情況下,國家都要抑制土地兼并,以保證老百姓有地種。

可是宋朝不但疆域小,而且還不禁止土地兼并,甚至從一定程度上是在鼓勵兼并的。比如著名的三蘇父子之中的蘇轍,就曾在《制置三司條例司論事狀》中為土地兼并公然辯護。

"城廓之戶雖號兼并,然而緩急之際郡縣所賴,饑饉之歲將勸之分以助民,盜賊之歲將借其力以捍敵。故財之在城廓者,與在官府無異也。"

在這種政策之下,勢必有大量的農民失去土地,而以夜生活為代表的商業的繁榮,就可以為這些失的農民提供就業機會,他們可以在城市中,以商品服務的提供者的方式,獲得報酬,以此來生活下去。

所以說,夜生活對於北宋的意義,也就是商業對於北宋的意義,不僅是為國家提供了更多稅收,也是給這些失地農民提供了就業的機會,有效的保證了社會穩定,延長了宋王朝的存續時間。

除此之外,對於北宋以後的歷朝歷代,包括中華文明本身來說,宋朝夜生活的繁榮,還促進了科技的進步,豐富了我們文化的內容。

從文化的角度來看,夜生活的豐富首先帶來的是各種"燈"文化的需求,而我們知道"燈文化"又是宋詞中非常重要的題材,宋朝歷史上各種寫賞燈的詩詞可謂是不可勝數。

從科技的角度上,夜生活和商業的繁榮,必然帶來更多的需求,而種種需求最後總要回歸於生產力,也就倒逼著生產力迅速往前發展。實際上宋朝在中國歷史上,確實是科技大發展的一個時代,這一點從活字印刷書,火藥的應用,造紙術的改進等方面,都能夠體現出來。

對於後世來說,北宋夜生活的豐富,至少提供了一個不同於以往的,有利於國家安定繁榮,百姓就業的方式,後來明清兩代不管在政治上如何高壓,但對於民間工商業的發展,基本上還是持扶持態度的。

而這種扶持和民間商業的自行發展,帶來的另外一個重要命題就是資本主義的萌芽,可以說明清兩代中國資本主義的萌芽,與宋代商業的繁榮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而夜生活正是宋代商業繁榮的一個重要表現。

由此可見,宋代豐富的夜生活,不僅對穩定當時的社會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還影響到明清商業的發展,和本土資本主義的萌芽。

綜上,嚴格意義上說,北宋王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將夜生活常態化了的國家,北宋之前的隋唐時期,雖然每逢佳節或者特殊的日子,也會放開宵禁,可以說有一部分夜生活。但一直到了北宋,夜生活才徹底的常態化,這是由當時的歷史背景和社會環境決定的。

商業的繁榮和城市的興起,是北宋豐富的夜生活的前提,而統治者的鼓勵和支持,又推動了宋朝夜生活的迅速繁榮。

從歷史意義上講,北宋夜生活不僅豐富了當時人們的生活,也對以後時代產生了重要影響,這種影響從文化到現實生活,逐漸融入在前人的習慣中,延續給後人,並最終構成我們今天中華文明的一部分,源遠流長。

參考文獻:

《文獻通考》

《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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