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公開穿睡衣上街市民信息是以違法對抗「違和」

中國山東網 發佈 2020-01-22T05:08:55+00:00

就因為穿著家居服上街,安徽宿州多名市民被城管部門公開曝光個人信息。也就是說,一個人的穿衣本身並沒有對錯,只要自己高興,可以隨心所欲,愛怎麼穿,就怎麼穿,但要分場合。

近日,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方公眾號上以「曝光不文明行為,提高市民素養」為題,公開曝光一批不文明市民,其中有市民因穿睡衣出行被公開曝光引發熱議。(2020年1月21日澎湃新聞)

就因為穿著家居服上街,安徽宿州多名市民被城管部門公開曝光個人信息。

1月20日早上,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在官方公眾號上以《曝光不文明行為,提高市民素養》為題,將15位「不文明市民」的身份信息和照片,以不打碼的方式公之於眾。

被公開的公民信息中,7位「穿睡衣上街」的,3位「不文明躺臥」的,1位「不文明遛狗」的,2個「占道經營」的,1個「違規發小廣告」的,1群「聚眾打牌」的。

網友怒贊:有人可以開車進故宮,老百姓穿睡衣上街都不行。

制止不文明行為,這沒毛病。說不文明行為是指人們由於公共道德缺失而做出的違背公序良俗的舉止和動作,這也沒毛病。但要說穿睡衣上街是違背公序良俗,還真是在上綱上線。而公布公民個人隱私,則涉嫌違法。

在國際上有一種叫T.P.O原則的穿衣原則,是指穿衣的時間、地點、場合。也就是說,一個人的穿衣本身並沒有對錯,只要自己高興,可以隨心所欲,愛怎麼穿,就怎麼穿,但要分場合。一般來說,家居服就是要在家裡穿的,職業裝就是要在上班場合穿的。回到家裡還穿著職業裝,好像不是那麼回事,同理,穿著家居服出現在公共場合,也似乎不是那麼得體。

但宿州人就是喜歡穿家居服上街。一到冬天,宿州的大街小巷、超市、菜場,隨處可見「睡衣族」的身影。還有人穿著睡衣跑到外面喝碗胡辣湯,吃根油條,回家鑽進還有餘溫的被窩裡,繼續美美睡上一個回籠覺。

穿睡衣上街不是宿州人的專利,皖北的淮南、阜陽、亳州,很多人喜歡穿著睡衣上街。

不止是皖北,皖東的明光市,許多人也喜歡穿著睡衣上街。

不止是安徽,江西景德鎮市前幾年還引發過一次《睡衣該不該成為一種「時尚」》的大討論,因為「走在景德鎮街頭,哪裡都可以看到穿睡衣的人。」

要論起城市形象來,上海是名副其實的國際大都市,上海人也喜歡穿著睡衣到處跑,「睡衣上街」甚至是申城一大特色。曾經有一項《上海市家庭文明狀況調查》顯示,承認「穿睡衣上街」的受訪者超過四成。

2005至2010年,上海各大報紙上與「穿睡衣上街」這個話題有關的報導,遠超過一百篇。上海作家馬尚龍認為,睡衣曾經是上海的一個符號。在很長一段時間裡,綻放無比。甚至,有人還把「睡衣上街」與「海派范兒」划上了等號。

世博會官員倒想得開。在回答世博會期間,上海市民該不該穿睡衣外出這個問題時,國際展覽局秘書長洛塞泰斯說:「我覺得上海市民平時穿什麼,到時候就穿什麼。」

上海有「睡衣族」,北京有「膀爺」,似乎都沒上升到被「強制」曝光的程度。

事實上,大家上街穿的睡衣並不是睡在床上的睡衣,而是居家衣,也就是在家裡穿的衣服,和睡衣是兩碼事。

為什麼冬天會有那麼多人喜歡穿睡衣上街。一是很多家庭沒有集中供暖,當然要穿的保暖一些。到附近買個東西,或者急著送小孩上學,就直接穿著睡衣出門了。睡衣經濟實惠,又比較耐髒,不需要乾洗,在清洗的時候直接放進洗衣機就行了。這也是普通市民喜歡穿睡衣的原因。如果是去上班,或者參加親朋好友的喜事,相信他們也不會那麼隨隨便便穿著睡衣就出門了。

自古有個說法,「穿衣戴帽,個人喜好」。如果城管連市民穿什麼衣服都要管,那你管得過來嗎?穿髒衣服的、破衣服的,你管不管?夏天穿拖鞋、穿熱褲的,你管不管?

去年這個時候,明光市曾經流傳著一個說法,「上街穿睡衣逮到罰100元」,滁州市和明光市專門做了澄清:該消息不屬實,系謠傳。穿睡衣出門並未涉嫌違法犯罪,市公安局不會因此進行罰款和拘留。明光發布進一步解釋:法律沒有規定民眾要穿什麼,也不可能有禁止性規定。穿什麼衣服屬個人私生活,法律不可能管。

同樣是在「共建和諧」,宿州城管卻干預起市民的私生活來。往輕里說,這種做法不合適,往重里說,已經嚴重侵犯了公民隱私權。

從報導中知道,宿州市開展向「穿睡衣上街陋習」宣戰專項行動是在宿州市城管委領導下,由市文明辦、市城管局牽頭實施的。這個禁止「穿睡衣上街陋習」的規定,充其量只是個規範性文件,規範性文件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不得限制公民的基本權利。

換句話說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可以受到限制,但只有法律可以限制,此處的法律僅指狹義的立法機關按照立法程序通過的規範性文件,而非指行政機關頒布的規範性文件。

行政執法有幾個基本原則:一是不能用違法的手段干涉老百姓穿衣吃飯;二是懲罰也好,告誡也好,指導也好,不能侵犯老百姓的隱私權;三是想要達到一個好的目的,不能用違法的方式限制公民的基本權利,不能用侵權的方式來實施。

宿州城管曝光老百姓身份信息的做法,涉嫌侵犯了公民的隱私權。因為,你自己制定的公民文明行為,屬於規範行為,這個規範行為只能用一種勸導的方式,勸導市民上街不能穿睡衣,但穿睡衣上街的人的行為夠不上懲罰,因為法律沒有這樣的限制和禁止的條款,「法無禁止即可為」,你就無權對人家作出處罰。

城管通過用公布公民信息的方式來達到懲罰的目的,不但是越界、越位,更有公權力濫用之嫌。網上一直流傳的「穿睡衣上街被罰款被拘留」謠言,被宿州城管用違法的手段變成了現實。

用曝光公民個人信息的方式來阻止「睡衣族」,並非始自現在,去年10月份就有網友在微博上爆料過。知情者說,宿州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已經有多年了。該市第一次召開爭創全國文明城市指揮部調度會議還是2015年11月3日,到今年1月15日,創建調度會已開到第61次。因擔心工作不到位拖了全市的後腿被追究,市城管局硬是探索出了這麼一個「讓人民滿意的城市治理『宿州經驗』」。(文/賓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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