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我省完成首票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包裹退運業務

同花順財經 發佈 2020-01-22T06:13:45+00:00

該批商品的放行,標誌著我省順利完成首票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包裹退運業務。該項業務的順利開展,可有效滿足我省企業出口海外倉線上銷售的商品因各種情況退運進境的需求,實現了跨境電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方便未來針對跨境電商更加精準服務和監管,為出口電商企業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提供了有力支

湖南日報1月21日訊(記者周月桂通訊員林俊)1月20日16時19分,某跨境電商企業在長沙黃花機場海關順利辦結一票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退運商品通關手續,該批退運商品為出口美國的2台餐車。該批商品的放行,標誌著我省順利完成首票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包裹退運業務。

長沙海關口岸監管處負責人介紹,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模式,是指企業將貨物運送至境外倉庫,拿到訂單後,將商品由倉庫直接送達境外的客戶及消費者。此前,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商品只能以一般出口貨物的名義申報退運進境,出口企業普遍反映存在「退貨難」的問題。

2020年1月,海關總署在長沙等8個海關率先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退貨試點業務,為國內跨境電商出口企業送出一份新年禮物,全力打通湖南跨境電商出口業務發展的最後一公里。該項業務的順利開展,可有效滿足我省企業出口海外倉線上銷售的商品因各種情況退運進境的需求,實現了跨境電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方便未來針對跨境電商更加精準服務和監管,為出口電商企業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提供了有力支持。

據辦理首票「海外倉」退運業務的電商企業負責人介紹,該項業務的開展為出口電商企業打通了退貨渠道。跨境出口的商品和貨物,損壞的可以回到國內維修;境外訂單取消的,商品和貨物可更順暢退回國內根據商品情況進行銷售等處理。

來源: 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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