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雨綺照片被用於護膚品宣傳,本人維護肖像權獲賠2萬元

沒品八卦 發佈 2020-01-22T06:40:52+00:00

在該起案件中,被告在其認證的微信公眾號上擅自使用了張雨綺的照片用於護膚品宣傳,侵犯了張雨綺的肖像權,張雨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維權成本合理開支1000元。

1月22日,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公布了《張雨綺與愛妍熙(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裁片日期為2019年10月17日。

在該起案件中,被告在其認證的微信公眾號上擅自使用了張雨綺的照片用於護膚品宣傳,侵犯了張雨綺的肖像權,張雨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被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12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維權成本合理開支1000元。

而其實張雨綺在起訴之前就已經致送過律師函,希望通過訴前溝通方式解決此糾紛,但是被告認為只是轉載了網絡上對原告進行正面評價的文章,並且點擊量只有幾百人,沒有侵犯張雨綺的合法權益,所以一直未作出任何的回應。

最終,法院經過審理判決,也要求被告在微信公眾號上連續三日刊登致歉聲明,向張雨綺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2萬元及合理支出費用200元,駁回原告張雨綺其他訴訟請求。

張雨綺積極維權的做法也得到了網友的支持,同時也給不法商家一個嚴重的警告,希望大家可以共同尊重藝人的合法權益,更多的關注她們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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