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健委最新版新型肺炎防控方案定義疑似、確診和聚集性病例

新華社 發佈 2020-01-23T12:05:19+00:00

方案提出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聚集性病例的定義。根據方案,有以下三項臨床表現,並具有任何一項流行病學史的患者為疑似病例。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2日晚發布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方案提出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聚集性病例的定義。

根據方案,有以下三項臨床表現,並具有任何一項流行病學史的患者為疑似病例。臨床表現包括:發熱;具有肺炎影像學特徵;發病早期白細胞總數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細胞計數減少。流行病學史包括:發病前14天內有武漢市旅行史或居住史;發病前14天內曾接觸過來自武漢的發熱伴有呼吸道症狀的患者;有聚集性發病或與確診病例有流行病學關聯。

疑似病例具備以下病原學證據之一者,為確診病例:呼吸道標本或血液標本實時螢光RT-PCR檢測新型冠狀病毒核酸陽性;病毒基因測序,與已知的新型冠狀病毒高度同源。

而疑似聚集性病例是指14天內在小範圍(如一個家庭、一個工地、一個單位等)發現1例確診病例,並同時發現1例及以上發熱呼吸道感染病例。在上述情形下,發現2例及以上確診病例,且病例間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觸導致的人際傳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判定為聚集性病例。

根據方案,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發現符合疑似病例、確診病例定義的患者時,應於2小時內進行網絡直報。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調查核實,於2小時內通過網絡完成報告信息的三級確認審核。不具備網絡直報條件的醫療機構,應立即向當地縣(區)級疾控機構報告,並於2小時內將填寫完成的傳染病報告卡寄出;縣(區)級疾控機構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進行網絡直報,並做好後續信息的訂正。

此外,方案提到,縣(區)級疾控機構接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報告後,應於24小時內完成個案調查,並及時進行密切接觸者登記。

記者:田曉航、屈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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