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年終考核、年終總結…重點已劃!(建議收藏)

精益生產促進中心 發佈 2020-01-02T16:36:06+00:00

對於年終獎的發放,首先看勞資雙方對此是否有合意,也就是說——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是否有約定或企業薪酬制度對此是否有規定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合同約定或薪酬制度的規定來確定是否需要發放年終獎金。


只爭朝夕,不負韶華!

不知不覺,

2020已臨!

離春節不到一個月

那麼,年底需要注意哪些事情呢?

快一起來看看↓



1


年終獎別忘了領!

相信最近你也被各種

「別人家的公司」刷屏,

今天我們先將年終獎數目大比拼放一邊,

看看它的正確發放姿勢吧!


發不發年終獎

是否由單位說了算?


年終獎屬於獎金性質,作為一種激勵手段,並非國家強制用人單位必須給予勞動者的待遇。


對於年終獎的發放,首先看勞資雙方對此是否有合意,也就是說——

  • 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是否有約定
  • 或企業薪酬制度對此是否有規定


有明確規定的,用人單位應當按合同約定或薪酬制度的規定來確定是否需要發放年終獎金。


沒有明確規定的,通常認為企業對於當年度是否發放年終獎,有自主權。


在司法實踐中也會考慮到同工同酬原則以及企業的往年慣例。


把工資的30%累計到

年終獎來發放,合規嗎?


確實存在有些用人單位截留員工應得的勞動報酬作為年終獎,並以此約束勞動者離職,這種做法明顯是不合規的。


如果用人單位將員工平時工資的30%做為年終獎來發放,那麼這個年終獎,實際就是員工平時應得報酬的組成部分。那麼即便員工離職的,單位也應全額發放,不得扣減。


提前離職和新進職工

可以拿到當年的年終獎嗎?


年終獎的發放屬於用人單位自主管理範疇,其有權決定年終獎的發放條件、數額、時間等具體事宜。


新進員工,能否獲得年終獎,需要看單位的相關制度和合同約定。


提前離職的員工,在司法實踐中還是會看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對此是否有約定,或者企業薪酬制度對此是否有規定。


如果約定或者規定了,年終獎發放時已離職的員工,不得享受年終獎,那麼還是應當尊重企業的自主權


延期發放年終獎,

比如到第二年的4、5月份來發?


如果勞資雙方約定或者企業薪酬制度規定了年終獎的發放時間,那麼一般不應延遲


如果沒有明確年終獎發放時間的,則應尊重企業的自主權


在實踐中,年終獎作為激勵性的獎金,企業是需要對員工進行年度績效考核的,考核也需要一定的時間。



2

年終總結最全攻略!


年終總結寫了沒?還在為不知從何下筆發愁?攻略在此↓




3

年假還沒請?

有機會換錢!

什麼情況下

可以享受年休假?


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每個年度內可享受

多少天的年休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之規定——

  •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哪些時間

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一般來說,對於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以及因工傷停工留薪期間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另外,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也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跳槽到新單位,

年休假應該怎麼計算?


職工入職新單位的,當年度年休假的天數,按照其在新單位剩餘日曆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體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有哪些?


有五種情況——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單位是否可以不批准職工年休假?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5條第1款的規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因此單位對於如何安排,何時安排年休假是有的自主權。


職工沒向單位提出不休,

單位也沒說無法安排,

能拿到未休假的錢嗎?


在員工有權休年休假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年假工資的情況,只有兩種:

  • 第一,用人單位已經履行了安排年休假的義務;
  • 第二,職工本人因本人原因書面提出不休年休假。


年休假可以跨年休嗎?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是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如果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但是應徵得職工本人同意。


如果是職工自己想跨年休年休假的,需要看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規章制度的規定了,另外也要服從用人單位的統籌安排



4

年終考核不合格,

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年終考核和是否勝任崗位

是一回事嗎?


年終考核是對員工一整個年度內的業績、表現、態度等作出的整體評判,而不能勝任工作更多的是指員工的工作能力存在缺陷。


所以嚴格來說,年終考核不能完全等同於勝任工作,但是在實踐中,一般認為年終考核是否合格,可以作為評判員工是否勝任工作的依據。


年終考核不合格可以調崗調薪嗎?


調崗調薪,屬於變更勞動合同,那麼年終考核不合格能否調崗調薪,首先就要看公司與員工勞動合同中是否有約定,退一步講,至少也要看企業相關規章制度或者員工簽訂的績效目標有沒有相關內容。


另外,也需要注意調崗調薪的合理性,比如——

  • 調整之後的新崗位,與原崗位薪酬福利、勞動條件、職務級別、工作地點等是否存在較大差距;
  • 新崗位職責,與勞動者是否匹配,是否會造成勞動者無法勝任工作;
  • 另外,不應出現斷崖式降薪。


年終考核不合格,
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以考核不合格,不能直接解除勞動合同。


孕期、哺乳期的年終考核

如何操作?


三期女職工是受到法律嚴格保護的,不能降低工資。年終考核按照規章制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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