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8隻螃蟹,萬寧一男子被公安拘留7日......

平安吉林 發佈 2020-01-02T17:52:36+00:00

直到有一天村民提醒「多次看到有賊光顧你家的蟹塘」....葉名雄是萬寧和樂鎮港北墟一名螃蟹養殖戶,蟹塘在和樂鎮港北墟鹽墩村大壩附近。

半年來

萬寧一養殖戶葉名雄自家的蟹塘里

螃蟹越來越少

這讓他納了悶

螃蟹到底去哪裡了呢?

直到有一天

村民提醒

「多次看到有賊光顧你家的蟹塘」

.......

葉名雄是萬寧和樂鎮港北墟一名螃蟹養殖戶,蟹塘在和樂鎮港北墟鹽墩村大壩附近。據他介紹,當初共買了6000隻蟹苗,投入成本算下來約2萬元,本以為到了收成的季節,能夠掙一筆錢,但螃蟹卻越養越少,非常苦惱。

為了逮到盜蟹賊,在跟家人商議後,葉名雄一家準備留宿蟹塘輪流蹲守。

2019年12月24日,經過連續幾天的留宿蹲守一無所獲後,當晚,葉名雄決定故意將自己的車輛從蟹塘開走,製造無人看守蟹塘的假象,實際上,蟹塘留有他的妻子和女婿蹲守。

到了25日凌晨約一點,葉名雄的妻子上廁所時,看到有黑影在動,有人打開戴在腦袋上的頭燈,輕手輕腳地正在手持撈網撈蟹塘里的螃蟹,還拿了一個桶來裝。

葉名雄妻子心中一驚,「有賊來了!」趕緊叫女婿抓賊。很快,女婿沖了上去。這個賊不是別人,正是附近和樂鎮封浩村委會的村民陳某軍,案發時,陳某軍還有一名望風的同夥,成功逃離現場,只留下一雙拖鞋。

接警後,萬寧港北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趕往案發現場,發現了陳某軍得手了8隻螃蟹,還有一輛作案工具摩托車留在現場,隨後扣走摩托車,並將嫌疑人帶回派出所作進一步調查。

葉名雄說,事後盜竊螃蟹的一方,曾托中間人向葉名雄說情協商撤案,願意對此進行賠償5000元,雙方均同意。

「盜竊案件根本調解不了!」12月28日,萬寧市公安局港北派出所所長李天文告訴記者,當晚陳某軍被抓時有2隻大螃蟹、4隻小螃蟹,市場價值約300元左右,不能作為刑事案件立案。

「我們審訊時,陳某軍不認,他只承認這一次偷了螃蟹。事發後,兩邊都找到轄區派出所,提出賠償調解的意願,我們明確告之雙方,盜竊案件調解不了。 」

最後,陳某軍被治安拘留了7天。


來源: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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