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傳銷化妝品被罰180萬元

廣州日報 發佈 2020-01-03T00:18:24+00:00

據佛山市市場監管局介紹,在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中,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共網上檢查網站、網店27118個次,實地檢查網站、網店經營者3169個次,督促網絡交易平台刪除違法商品信息492條,責令整改網站320個次;全年共查處網絡違法案件751件,同比增長59.45%。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高敏華)昨日,佛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及消費警示,佛山全年共查處網絡違法案件751件,同比增長59.45%。

據佛山市市場監管局介紹,在2019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中,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共網上檢查網站、網店27118個次,實地檢查網站、網店經營者3169個次,督促網絡交易平台刪除違法商品信息492條,責令整改網站320個次;全年共查處網絡違法案件751件,同比增長59.45%。

佛山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在網上購買商品時,切勿盲目相信廣告,對商家的廣告宣傳應仔細辨別,尤其是對商家宣傳的絕對化用語要留心,消費時應注意辨別真假,避免上當受騙。網購到貨後,注意檢查產品以及包裝標識是否與廣告宣傳一致。要注意保留好各網購交易的憑證,通過網絡交易支付平台付款,不要直接給賣家轉帳交易。

化妝品分銷商

其實是傳銷

佛山市某化妝品有限公司為推廣其經營的化妝品,委託他人建設了「若琳工坊」網絡商城。為牟取經濟利益,該公司在其網絡商城推行「分銷商」獎勵制度。消費者通過掃「分銷商」的二維碼進入商城消費可以成為下一級「分銷商」。網絡商城分三個層級向各級「分銷商」支付佣金獎勵。經查明,當事人網絡商城吸收各級「分銷商」2425人,通過轉帳支付「分銷商」佣金共204筆。根據《禁止傳銷條例》相關規定,南海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的傳銷行為做出責令改正,罰沒1802579.71元處理。

佛山市市場監管局提醒,傳銷搭上網絡虛擬平台,掛上電子商務、網絡銷售、網絡直銷、網絡理財等名目混淆視聽,但是基本都含有三個明顯的傳銷特徵:一是「交納入門費」,需要交錢或者變相交錢(如購買產品),獲得入會資格;二是拉人頭,以發展下線獲取高額回報;三是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為計提報酬或返利依據。廣大消費者要擦亮眼睛,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的好事,不要輕易聽信他人註冊不明來歷的網站或者手機APP;多途徑查詢企業證照、經營信用情況;保護好個人信息,捂緊錢袋子,安全放心地過個好年。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