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 | 男婚女嫁:元朝媒人由政府發執照

各界導報 發佈 2020-01-03T03:36:25+00:00

適齡男女婚姻大事,在周代就屬官方議程,國家專門設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職官。如今,戀愛自由,婚姻自由,泱泱大國,人丁也不缺乏,但如何轉變觀念,文明地促成適齡男女喜結良緣,還有待於國家、社會、民眾諸方共同努力。

適齡男女婚姻大事,在周代就屬官方議程,國家專門設置了管理男婚女嫁的職官。《周禮》中說:「媒氏,掌萬民之判。」「判」就是「半」,媒氏主合其半,讓男女成為夫婦。這也許真起了「示範」作用,不然到了三國時期,也不會把「媒官」設到交趾、九真等邊疆地區。據史料記載,元朝的「媒互人」甚至由政府任命發執照,儼然就像今天婚介所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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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歷代以媒人牽線、家長包辦促成男女成婚的方式是主流。但男女婚嫁既然是家國大事,政府也就往往會進行干預,出些「奇招」。

「奇招」有哪些呢?一是制定法令。越王勾踐命令男子二十歲而娶,女子十五歲而嫁;宋仁宗時期讓男子十五歲而娶,女子十三歲而嫁;明太祖規定男子十六歲而娶,女子十四歲而嫁;按《大清通律》,男的十六歲而娶,女的十四歲嫁人。二是處罰。到了法定年齡不嫁人的女子,那是要罰款的,譬如,漢朝孝惠皇帝時,誰家要有女兒十五歲以上至三十歲還沒有嫁人,罰款600錢;唐代對於男子二十歲以上,女孩十五歲以上還沒有配對結婚的也要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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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為何如此積極地要求適婚男女及時成家呢?你想,適齡男女都不急著結婚生小孩,人丁缺乏,生產和戍邊靠誰啊?你不急,皇帝急!而且,古代一直就認為「男有室女有家」後,陰陽調和了,人心才安然,社會才穩定和諧!

男婚女嫁歷來就是家國大事。如今,戀愛自由,婚姻自由,泱泱大國,人丁也不缺乏,但如何轉變觀念,文明地促成適齡男女喜結良緣,還有待於國家、社會、民眾諸方共同努力。

來源:各界導報2012.3.30

作者:李曉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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