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廷柱:警惕高等教育質量項目化

芥末堆看教育 發佈 2020-01-03T03:57:54+00:00

既然是一流本科專業,當然可以代表高質量的本科教育,因而我也就被捲入到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事務中來。作為根本之策,我們還是應通過優化高等教育生態和發展質量文化,來提升高等教育質量以及評價質量。

圖片來源:unsplash

*本文原載於《大學教育科學》2019年第5期

前段時間我接到一個任務,就是參與評選省級一流本科專業。既然是一流本科專業,當然可以代表高質量的本科教育,因而我也就被捲入到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事務中來。

在評選的過程中,我感覺很多方面很難進行比較,可以進行比較的往往是那些標籤化的人才培養項目,如入選或獲批某個級別的特色品牌專業、實驗教學示範中心、人才培養基地等等。於是,沒有這些標誌性成果的專業就很難入圍。

我本人近期也參加了一個人才項目的申報,「立德樹人成效」是其中特別重要的評價維度之一。我自認為在這方面還是有所作為的,且不說給了學生什麼樣的指導和幫助,至少在授課方面是比較受學生歡迎的。成為學院班子成員之後,我再也沒有獲得過校級的任何榮譽稱號,連續多年「優秀」的年度考核等級也成為歷史。

都說金杯銀杯不如口碑,但到了報材料的時候,沒有帶公章的批件估計就沒有說服力。

於是乎,一個專業建設得好不好,一個教師表現得怎麼樣,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有相應的項目來證明。

大家知道,各級各類項目也基本上覆蓋了高等教育教學的各個領域與要素,且項目或多或少都是競爭性的,所以我相信,提出「高等教育質量項目化」這個議題是有現實依據和研究價值的。

所謂高等教育質量項目化,我指的是項目被視為一種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重要手段,已得到廣泛採用並有逐步擴大的趨勢。此外,項目有可能成為判斷高等教育質量的重要尺度,在涉及院校、專業以及教師教育教學質量評價時,評價人員傾向於依據有關項目的級別與類別進行打分或排序。

本文作者華中科技大學教育科學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陳廷柱資料圖(圖源:西安建築科技大學發展規劃處 高教研究所官網)

這樣一種做法與趨勢,無疑是有其合理性的。但有幾個問題需要引起重視:

其一,項目未必能提升高等教育質量。

項目行為肇始於科研領域,後逐步擴散至高校辦學行為與活動的方方面面;項目原本聚焦於較為具體的目標任務,後逐步將學科、基地、專業以及學校等辦學單元都納入了項目資助體系。

這樣一些變化,導致項目績效評價遇到了越來越多的困難,項目結題驗收的操作空間也就越大。於是,申報時信誓旦旦而結項時東拼西湊的情況,已成為較為普遍的現象。特別是那些旨在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項目,問題可能更為嚴重。

我曾試探性地問過某高校的教務處處長,能否把該校近幾年設立的教改項目交給我們進行一次績效評價,他回復我「不用評,都是垃圾」。

不管真實情況究竟如何,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是有了項目就可以提高高等教育質量,中間一定有項目實施與轉化的過程,而對過程的監管與評價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其二,項目未必能反映高等教育質量。

項目是用來提高高等教育質量的,是手段、途徑與舉措,而非質量本身。即便某些項目與質量本身較為接近,但也確有某些項目與質量本身有較大距離。

如獲批國家或省級教師教學發展中心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把教師教學發展中心的工作轉化為學生成長成才的成效,則是一件更不容易的事。

有校友捐贈500萬元在我所在單位設立了批判性思維與創新教育研究中心,對我校重視和推進批判性思維與創新教育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不能據此認為我校肯定具備高質量的批判性思維與創新教育。

其三,項目有可能懸浮、美化乃至扭曲高等教育質量。

儘管項目未必能提高高等教育質量,也未必能反映高等教育質量,但在某所學校、某個專業或某位教師的教育教學質量接受評價之時,承擔的相關項目情況卻容易成為特別重要的判定標準。我們很多人都有過評審經歷,或許也這樣操作過。

我們有什麼過錯嗎?好像也不能簡單判定。問題是,高等教育質量有可能因此遭受衝擊。

  • 一是高等教育質量評價仍是在外圍打轉轉,仍是在間接評價高等教育質量,是一種懸浮狀態的高等教育質量,給人一種亦是亦非的感覺;

  • 二是有美化高等教育質量的可能。各個級別的項目是申報或評估材料中容易吸引專家眼球的地方,有那麼幾個亮點,總體評價的結果就會好很多;

  • 三是有可能扭曲高等教育質量。當大家深諳項目的利害關係,競相奔著項目而去的時候,必然把浮躁的風氣和功利的作為帶至教育教學領域。

都說教育教學是個良心活,如果要用項目或獎勵來證明自己的良心,要用項目或獎勵來支撐高等教育質量,那麼表面上即便很光鮮,實則卻很危險。

高等教育質量項目化是由多方面原因促成的。

首先,這與國家層面日漸發展的項目治理模式密切相關。

我國於1994年實行分稅制改革以來,依賴項目進行財政轉移支付的領域與幅度逐步擴大,教育領域也逐漸把項目作為推進教育改革發展的重要手段。

隨著項目體系與項目管理日益完善,項目由資助模式逐步轉型為治理模式,政府關注與重視的事情,多傾向於採用項目驅動與引領的方式。

作為應對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重要舉措,我國在2003年啟動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在2007年決定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2011年7月,教育部、財政部聯合發文,決定繼續實施該工程。

相關文件明確指出:「發揮國家級項目在教學改革方向上的引導作用、在教學改革項目建設上的示範作用、在推進教學改革力度上的激勵作用和在提高教學質量上的輻射作用」。

其次,這也可能與近年來興起的教學學術觀念有較大關聯。

「教學學術」概念是由博耶在1990年提出來的,目的是希望扭轉當時美國高校重科研、輕教學的狀況。

我國在面臨同樣問題的時候,也引入教學學術觀念以提升大學教學的地位與水平,而教學學術要進入制度化運作的層面,也需要有論文發表和項目來彰顯教學學術的成果與層級。

相對於用學生的眼神、掌聲和評教分數來衡量教學質量的優劣,獲批和主持教育教學項目的情況更具有可比性和說服力,更容易納入教學學術制度化的範疇。

再次,教育質量評價本身也是一個重要影響因素。

教育質量評價難度很大,也與評價目的與用途息息相關。教育質量評價對守住質量底線和用於質量改進可能是有效的,但用來衡量質量高低與優劣就會遇到較多困難。

在難以比較其他方面的情況下,這時若有與教育質量較為相關且等級化的項目可以用於評價,那麼項目對評價結果就可能具有決定性的影響。

我們很清楚,評價專家都很珍惜自己的時間,偏虛的東西和彼此差不多的地方,沒有多少人會特別關注,而項目這些在大家看來是乾貨和容易區分的內容,會產生放大效應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綜上,高等教育質量項目化容易產生一些問題,但促成高等教育質量項目化的原因也是客觀存在的。

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遏制這樣一種趨勢似乎不大可能,也未必是件好事。

作為權宜之計,我們可以考慮通過提升項目質量來為高等教育質量項目化保駕護航。

如何提升項目質量呢?

一是要保證項目的入口關,立項過程務必公開透明,項目申報材料與項目評審專家應有適當的方式接受社會監督,防止各種不當因素對立項項目質量的侵蝕;

二是要加強項目結項管理,對教育教學類項目不能簡單地看看材料就下結論,有必要抽查和實地考察這類項目的實際效果。

教育教學類項目一定是實際做出來的,而不僅僅是寫出來的,結項方式如果不跟上,項目質量就沒有保證,甚至會造成惡性循環。

此外,在進行高等教育質量評價時,既要關注評價時段內正在進行的項目,更要關注前期已完成的項目,這與教育教學改革效果的滯後性頗有關係。

作為根本之策,我們還是應通過優化高等教育生態和發展質量文化,來提升高等教育質量以及評價質量。

在此層面來審視我國高等教育改革發展中遇到的問題,項目治理模式並不利於優化高等教育生態和發展質量文化。項目治理模式是一把「雙刃劍」,有其適用範圍與條件,基於項目來提升和評價高等教育質量,也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項目是手段,質量才是初心和使命。

為了項目而項目,依據項目而項目,這是我提出「警惕高等教育質量項目化」所針對的問題與要解決的問題。

就此止筆,自己心裡也沒底,拋磚引玉罷了!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大學教育科學」,作者陳廷柱,華中科技大學教育科學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原文刊載於《大學教育科學》2019年第5期。文章為作者獨立觀點,不代表芥末堆立場,轉載請聯繫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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