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碌侖攻擊華女 白女律師認罪獲輕判

美國僑報網 發佈 2020-01-23T05:25:00+00:00

當時40歲的白女被告AnnaLushchinskaya疑似只因在九大道站上車時被一名24歲董姓華裔女子碰撞了一下而暴怒,在車廂內她先以「F--king Chink!」辱罵華女,之後不斷揮舞雨傘毆打,致華女臉部受傷流血。

【僑報記者高詩云1月22日紐約報導】2018年12月,白人女律師Anna Lushchinskaya在布碌侖D車上公然以種族歧視字眼辱罵和攻擊華女,囂張經過被人拍下視頻發布上網,迅速引發各界關注。經過一年多時間,白女被告最終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只承認犯下威脅(menancing)的輕罪。她於22日在布碌侖刑事法庭被判以兩年緩刑,15天社區服務,以及為期僅一天的情緒管理培訓(Anger Management)。

地鐵襲擊多案加身

這起震驚社區的辱華案發生在2018年12月11日早8時半左右,於布碌侖北向的D線地鐵一節車廂內。當時40歲的白女被告Anna Lushchinskaya疑似只因在九大道站上車時被一名24歲董姓華裔女子碰撞了一下而暴怒,在車廂內她先以「F--king Chink!」辱罵華女,之後不斷揮舞雨傘毆打,致華女臉部受傷流血。期間,一名西裔男子阿雅拉(Juan Ayala)使用手機拍攝白女滋事的視頻,被她用「9·11」恐怖分子Mohamed Atta的名字辱罵,並將阿雅拉的手機打落地上,還朝他臉部吐口水。列車到站時白女企圖逃離,被及時趕到的警方抓獲。

這起事件的錄影被發布到網絡後,很快引起民憤,痛批白女惡行是明顯的種族歧視,不少民眾對她居然身為律師感到震驚。後續調查發現,該女子還曾在2018年的6月28日,因在地鐵D車上用辣椒水襲擊了另外一名白人乘客而被捕。

地鐵辱華事件發生後,Lushchinskaya最初被警方以二級攻擊罪提控。該案轉入布碌侖高等刑事法庭後,大陪審團對她正式起訴持有武器攻擊致傷的D級重罪、企圖持物傷人的E級重罪,以及多項攻擊和騷擾的輕罪及違規。不過自始至終,她一直沒有被控仇恨犯罪。

案發一年多後,Lushchinskaya接受了檢方提出的認罪協議,同意以承認一項二級威脅的輕罪來換取輕判。至本月22日,她在布碌侖高等刑事法庭接受了量刑,被判2年緩刑、15天社區服務和1天的情緒管理教育培訓,不需要坐牢,該案就此划下句號。

量刑當日 態度囂張

然而量刑當日,Lushchinskaya出庭時依舊態度囂張,堅稱自己才是受害者,說當時是她先被攻擊,為了自衛才出手,並且對使用種族蔑稱毫無悔意。面對媒體,她還聲稱自己當時被拍攝地鐵視頻的西語裔男子「搶劫」了一隻鑽石耳環。

此前在D車上遭其用辣椒水襲擊的37歲白人男子John Tanios也於22日現身法庭旁聽量刑,他對媒體表示,她應當被判接受心理輔導,他對其未來是否會攻擊其他人表示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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