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省會西寧市是多少

文子說社保 發佈 2020-01-23T09:17:11+00:00

青海省2018年青海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每人每月175元。參保人員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其基本養老金髮放至死亡當月,從死亡次月起停發,其個人帳戶餘額可依法繼承。

青海省

2018年青海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每人每月175元。

65周歲及以上的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礎養老金,金額達到180元;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再加發基礎養老金10元。


自2019年1月1日起,青海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將由每年100元提高至200元,同時增設4個較高檔次標準,調整後,青海省相關繳費將分為每年200元至4000元不等的15個檔次,分別是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4000元。屆時,貧困人員可繼續執行原100元的最低繳費標準,重度殘疾人仍執行每人每年300元的檔次標準,由政府全額代繳。


繳費標準調整後,青海省政府將依照不同檔次按年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分為40元至295元不等的15個標準,具體補貼標準為,年按200元繳費的補貼40元;按300元繳費的補貼50元;按400元繳費的補貼60元;按500元繳費的補貼70元;按600元繳費的補貼85元;按700元繳費的補貼100元;按800元繳費的補貼115元;按900元繳費的補貼130元;按1000元繳費的補貼145元;按1500元繳費的補貼165元;按2000元繳費的補貼185元,按2500元繳費補貼210元,按3000元繳費補貼235元,按3500元繳費補貼265元,按4000元繳費補貼295元。青海省還將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財力狀況適時提出調整繳費補貼標準的方案。

參保人員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期間死亡的,其基本養老金髮放至死亡當月,從死亡次月起停發,其個人帳戶餘額可依法繼承。同時,政府將給予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喪葬補助金,補助標準為10個月的省級基礎養老金。

西寧市

2018年西寧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為每人每月180元。比青海省175元高5元。

65周歲及以上的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礎養老金,金額達到180元;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每月再加發基礎養老金10元。這些待遇與青海省保持一致。


西寧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準與青海省保持一致。具體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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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年限長養老金會越高。我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定了居民繳費滿15年後,最多繳費一年以後每月加發基礎養老金10元。舉個例子,居民老張按200元檔次繳費共15年共繳費3000元,每年繳費補貼40元,15年共補貼600元,個人帳戶一共計入3600元,那麼到60歲領取的個人帳戶養老金是3600元÷139=25.89元,按2020年基礎養老金180元(沒有漲的情況下),發放給這個居民每月養老金是205.89元。

如果老張繳費滿15年後還沒到60歲,願意繼續繳費,按200元標準多繳1年,個人帳戶增加240元,個人帳戶並為3840元,個人帳戶養老金就是3840元÷139=27.62元。基礎養老金180元+個人帳戶養老金27.62+加發性養老金10元(繳夠15年後每多繳1年每個月增加10元)=月領取養老金217.62元 。每多繳1年,養老金增加了10元,這說明繳費時間越長養老金就越高,所以為了自己今後年老沒有勞動能力的生活,應積極參保續保。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是什麼?參保人員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且年滿60周歲時,從次月開始享受養老金待遇。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年滿60周歲人員如何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參保人員在年滿60周歲的前一個月會收到當地社保機構送來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通知書》,參保人持簽收的通知書,按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攜帶本人《保險手冊》、戶口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村(居)委會辦理領取手續,參保人員也可直接到鄉鎮(街道)事務所或縣級社保機構辦理待遇領取手續,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手續後,從年滿60周歲的次月起正常享受養老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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