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中國人相互認同的一種文化標誌!
無春節不中國!
春節的起源,與老祖宗的天文曆法相關聯的。
春節在農曆中即「歲首」之意,而「年歲」概念,來自上古曆法。
「天皇氏始制干支之名,以定歲之所在」。「歲」即「攝提」,又名為「歲星」、「太歲」。
歲以六十甲子為運轉周期,循環往復。
在傳承發展中後世將這套多音節的攝提紀元(歲)術語簡化為一個字。
如:太歲在寅曰攝提格,在卯曰單閼,…在子曰困敦,在丑曰赤奮若(語出《爾雅·釋天》)。
古人以天干地支來作為載體,天干承載的是天之道,地支承載的是地之道;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在人成運;故設天干地支以契天地人事之運。
天地定位,干支以定時空,十天干與十二地支的組合,形成了六十循環紀元法,十二月建和二十四節氣是其基本內容。
干支紀元以北斗星的斗柄指向正東偏北方位的「建寅」之月為起始,然後順時針方向旋轉,開始一歲(年)的歷程。
寅位是後天八卦的艮位,是年終歲首交結的方位,代表終而又始,如《易·說卦傳》曰:「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
即,從立春到下一個立春,謂之一歲,立春為歲始(歲首)。
春節由歲首祈年祭祀演變而來。
上古時代,上層階級於一歲農事結束後在新一歲開端,舉行祭祀活動,報祭天地眾神、祖先恩德,祈求來年豐收。
但是,在漫長的歷史中,祭祀活動漸漸在普通大眾中普及開始,並最終形成今日的春節。
自西漢以來,春節的習俗一直延續到今天。
春節一般指除夕和正月初一。
但在民間,傳統意義上的春節是指從臘月初八的臘祭或臘月二十三或二十四的祭灶,一直到正月十五,其中以除夕和正月初一為高潮。
但是,如何規定哪一天為除夕和正月初一,顯然各個時代有著不同的「標準」。
夏商周:夏朝以春季一月為正月,商朝以冬季十二月為正月,周朝以冬季十一月為正月(陰曆)。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規定以冬季十月為正月(陰曆)。
漢朝初期沿用秦歷(顓頊歷)。
到了漢武帝太初元年,即公元前104年,天文學家唐都、落下閎、鄧平等人制訂了《太初曆》(又稱「八十一分律歷」),並吸收了干支歷的節氣成分作為指導農事的曆法補充,將原來以冬季十月一日為歲首恢復為以春季一月一日為歲首。
漢朝以後,曾有幾名皇帝進行過改歷改歲首。王莽篡漢後,規定春節十二月朔為歲首,是為殷正。
魏明帝曹叡也一度改為殷正。武則天稱帝後,改國號為「周」,採用周正。此後歷代又改用夏正,以一月一日為歲首。
經歷代發展,後人在早期曆法基礎上逐漸完善為當今使用的夏曆。此後中國一直沿用夏曆直至今。1970年以後「夏曆」改稱為「農曆」(陰曆,又稱陰陽合曆))。
辛亥革命以後,逐漸改用公曆紀年(屬陽曆的一種,又稱格里高利曆)。
後來為區別夏曆和公曆兩個新年,鑒於夏曆一月一日恰在干支曆法中表示季節變遷的廿四個特定節令之一的「立春」節氣前後,因此便把夏曆(農曆)一月一日改稱為「春節」,公曆一月一日改稱為「元旦」。
1913年7月(民國二年),袁世凱批准以正月初一為春節,同意春節例行放假,1914年起開始實行。自此,夏曆歲首就由以往的「過年」改成了「春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