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資敵:凡爾賽條約如何打造二戰德軍戰鬥力——凡爾賽之罅

吟風社 發佈 2020-01-23T11:22:16+00:00

工業的偉力讓參戰各國可以動員並武裝起遠超過往戰爭的兵力,也將全體民眾置於戰爭之中,為人類造成了深重災難,共有約6500萬人參戰,1000萬人死亡,2000萬人受傷,經濟損失約1700億美元。


導讀:一戰之後建立起的凡爾賽體系表面上大幅削弱了德國,卻因戰勝國之間的矛盾和時人未察覺的驅動因素,犯下了系統性戰略錯誤,造成實質上"戰略資敵",間接幫助德軍打造其長期戰鬥力,使德軍在二戰中大放異彩。不同於中文網絡圈對二戰德軍風采"唯武器論"、"民族稟賦論"的解讀,筆者將從本文開始從"人、組織、戰略"等角度展開論述。

一、第一次世界大戰

第一次世界大戰(1914年7月28日-1918年11月11日)是在第二次工業革命生產力進一步躍升、殖民地基本被列強瓜分完畢的"產能過剩+存量博弈"背景下,帝國主義國家為爭奪全球霸權、重新瓜分世界而爆發的一場世界級戰爭。工業的偉力讓參戰各國可以動員並武裝起遠超過往戰爭的兵力,也將全體民眾置於戰爭之中,為人類造成了深重災難,共有約6500萬人參戰,1000萬人死亡,2000萬人受傷,經濟損失約1700億美元(當時幣值,通過金本位和當前國際金價折算相當於現時5.66萬億美元)。

由於長期兩線作戰,且最後美國加入協約國,到1918年秋季,雖然戰線仍在德國之外,但德國國內已然經濟崩潰,無力再戰。9月德國水兵拒絕執行送死作戰命令,發生譁變激發全國動盪,11月9日首都柏林發生起義,德皇被迫退位流亡荷蘭。耗盡財富、士氣、民心的德意志帝國也於1918年11月11日宣布投降,向協約國求和,11月11日11點11時,所有戰線的槍聲都停止了,第一次世界大戰正式結束。


二、《凡爾賽條約》對德國、德軍的限制

1919年1月18日,戰勝國在巴黎凡爾賽宮召開戰後協約會議。面對戰敗國處置和戰後世界秩序問題,主要戰勝國英、法、美同樣存在利益矛盾,經過3個多月長時間扯皮爭吵,終於形成了一份充滿妥協的條約草案。


"先生們,你們向我們請求和平,這就是我們願意給予你們的和平。"5月7日,法國總理克里蒙梭板著臉將《凡爾賽條約》草案交給德國代表團。這是德國方面第一次獲知條約起草內容,但這不是"徵求意見稿",而是"不簽字就繼續戰爭"的最後通牒。最終德國政府選擇屈服,標誌性的《凡爾賽條約》在1919年6月28日正式簽署。

需要注意的是,《凡爾賽條約》並非規劃戰後世界秩序的唯一文件,在當時也未能解決所有問題,因此之後幾年,各國通過華盛頓會議(1921-1922)、洛迦諾會議(1925)等國際峰會及其簽訂的條約進行修訂和補充,最終建構"凡爾賽-華盛頓體系"。

《凡爾賽條約》全文共15部分、440條,削弱德國是條約的主旋律。除戰爭賠款金額外,之後的條約也基本未作修改。條約中對德國的削弱主要包括:

1、割地:德國損失了13.5%的領土和全部海外殖民地、12.5%的人口、16%的煤產地和50%的鋼鐵工業。

2、賠款:根據《凡爾賽條約》,德國共需賠償2260馬克(約合113億英鎊)且以黃金支付。不過之後減至1320億馬克,1921年賠償金額確定為49.9億英鎊,即1320億馬克。

3、背鍋:德國必須承認全部戰爭責任,承認對協約國平民犯罪。前德皇威廉二世被判為戰爭罪首犯,部分德軍被判戰爭罪(戰爭罪犯一條未得到有效履行)。

4、限軍:戰勝國根據當時的理解,對給他們留下深刻印象的德軍做出了全方位的限制,主要包括——

(1) 限制常備軍規模:陸軍被限制在10萬人以下("十萬陸軍"),海軍被限制在1.5萬人以下,軍官人數被限制在4000人以下;

(2) 削弱初次動員潛力:廢除義務兵役制,實行志願兵役制,且服役期士官士兵延長至12年、軍官25年。這是為了限制接受過軍事訓練的人數,削弱德國初次動員潛力(一戰開場德國陸軍在一個星期內從約80萬人迅速動員至約220萬人)。

(3) 禁止新式裝備:禁止德國研發、生產或擁有坦克、重炮、飛機、潛艇、毒氣,禁止德國生產重機槍,並對海軍各級艦艇數量及其主要指標,甚至重機槍、步槍等輕武器的彈藥量做出了細緻的限定。

(4) 取締指揮與研究機構:永遠解散德軍總參謀部這一普魯士-德意志軍隊支柱,並取締軍事院校。

《凡爾賽條約》是對德意志帝國及其人民自1870年普法戰爭以來奮鬥的全盤否定。根據條約,德國失去了得到的一切——幾乎吐出全部擴張領土,背負相當於近百年財政收入的天價賠款,其國格、國際地位、國民地位遭羞辱定性;還失去了得到這一切的手段——強大的軍隊和總參謀部。

雖然足以激起德國的憤怒、屈辱和復仇心(停戰時戰線仍在德國之外這一表面事實放大了這一點),但是,《凡爾賽條約》並不是巴黎和會上討論過的最苛刻方案,而是在擔憂激起德國復仇心理(英國、美國)和打破歐陸均勢(英國)背景下平衡妥協的產物。法國認為條約仍然保存了德國的實力(其實這是對的),一戰協約國盟軍總司令福煦元帥批評《凡爾賽條約》是對德國的"投降"和對法國的"叛賣",並預言"這不是和平,而是20年的停戰"(對,這才是他的完整表述)。

三、《凡爾賽條約》"正打歪著"打造德軍長期戰鬥力

然而,站在當今後驗的角度,《凡爾賽條約》的條款及其執行,表面上讓德軍失去了很多,但也為德軍創造了獨特優勢,造成戰勝國實質上的"戰略資敵"。這其中包括百密一疏的錯誤、正打歪著的烏龍、一葉障目的誤判和囿於時代的思維。(當然德軍的成功也和其高層高瞻遠矚、思維縝密、審時度勢、進退有度、鍥而不捨、善抓機會是分不開的。)

下面筆者將選取德國自擺脫惡性通貨膨脹到希特勒上台前的1924-1932年這9年較為穩定的時間,將德國同其歐陸傳統對手、一戰主要戰勝國法國進行對比,揭示受《凡爾賽條約》限制的德國反而具有哪些比較優勢。之所以選法國不選英國是因為法國同德國都是以陸軍為主要力量,而英國的陸海軍比重同它們大不相同。


1、對新式武器的禁止,降低了德軍武器大規模製造和維護支出,節約大筆預算空間

現代戰爭的一大特點就是技術武器的廣泛使用,而技術武器需要大量資金研發、製造和維護,還需要定期更新換代。其中研發成本相對固定,視型號數而定;製造和維護成本大致屬於可變成本,由製造數量決定。在歐陸大規模戰爭可能性低、國際秩序得到相對較好維護的國際環境下,禁止研發、生產或擁有新式武器的德國,雖然自身有各種偷偷研發的舉動,但至少不必為大規模裝備付出成本。

當然這裡有一個裝備保有量的問題,筆者認為工業大生產的效率可以彌補早年武器短缺的情況,且歷史上納粹德國直到1944年才開始總動員發揮工業全力。

關於二戰前期德軍裝甲在數量和質量上都不具優勢這一事實,網上已有較多論述,在此不贅述。

2、條約強加的大裁軍清退累贅成員、甩掉戰後安置包袱,保持組織活力

根據條約,德國陸軍總員額10萬人,編制7個師,軍官4000人。國防部和軍區司令部額的參謀軍官職位不到300個,部隊局(承擔總參謀部職能)僅約60名軍官。

一戰末期的德軍士兵譁變和抗命,說明經一戰的壓迫,德軍已喪失了戰鬥力的重要支柱——軍紀。一戰投降後,德國就自發地進行了軍官和士兵大規模退役。為了應對國內多變局勢和東線新生國家壓力,在《凡爾賽條約》簽署及生效前,德國自行規劃編制了一支兵力40萬的陸軍,但由於事起倉促,軍紀和士氣一直存在問題。

此外,大戰中常見的快速晉升,在戰後也會帶來軍官特別是高級軍官的安置問題。隨著一戰中兵力從80萬發展到500萬,德軍也晉升了幾倍的軍官。即使是以艱苦奮鬥著稱的我軍,在解放戰爭末期約550萬兵力的背景下,1955年也授銜了10位元帥和1042位各級將軍(因韓戰,1952年我軍1952年兵力達到627萬,但授銜主要看解放前歷史功績,受韓戰影響的將官較少)。

凡爾賽"十萬陸軍"方案給予德軍高層口實,以冠冕堂皇的"協約逼裁"為由對部隊官兵進行優化。"德國國防軍之父"澤克特將軍(時任德國部隊局局長,職能相當於德軍總參謀長)主導的裁軍優中選優,儘可能保留德軍精華,不惜違背軍隊傳統,清退能力不夠格的戰鬥英雄和貴族。


3、條約限制帶來的其他預算裁減,使德軍更多地投資於人力資本

即使是現代戰爭,人的作用依然重要。除第1點對新式武器的限制外,11.5萬陸海軍這一小規模軍隊,使德軍有充足的預算投資於人力資本,投資於軍官和士兵的訓練培養,這也是用小規模精幹部隊滿足德國國防需求的必然要求。從圖表中可得,1924-1932年這9年間,法軍平均人數為46.3萬,德軍始終為11.5萬。但德國以法國55%的軍費和更低的軍費歲入比,實現了法國1.53倍的軍隊人均軍費。一個直觀數據就是這期間德軍士兵工資是法軍士兵工資的7倍。在高薪激勵下,德國能招募到更好的士兵(且在德國軍國主義民族稟賦背景下),同時能得到更好的訓練和培訓。澤克特將軍(時任德國統帥部長官,相當於德國國防軍總司令)創造性地提出"領導者組成的部隊"概念,著力於使軍隊各級成員都具備勝任更高職位的能力,以備未來的動員擴軍。

4、軍隊規模、武器裝備的縮減和國際環境的穩定,使更多管理資源得以配置人、組織和戰略戰術研究分析上

小規模輕裝部隊,雖然戰力堪憂,但管理成本遠較重裝大軍要低。相對和平穩定的國際環境,不僅使十萬陸軍能勉強維持魏瑪德國自足自衛,還令德軍高層不必顧慮短期危機,可以長期視角調整人和組織,研究戰史、戰略、戰術等問題。由此構築的人力資本優勢、組織資本優勢、信息資本優勢,在二戰前期轉化為德軍驚人的作戰表現。

澤克特上任三把火之一,就是組建檔案館,搜集所有有關以往戰爭的檔案資料,繼續前總參謀部的戰史研究工作。在澤克特的主持下,僅有4000軍官、300參謀的德國國防軍,陸續成立了57個委員會研究上一場戰爭,以為下一場戰爭提供經驗教訓。

5、國防態勢驅動機動防禦理念發展,促進多兵種協同作戰,衍生裝甲兵閃擊戰理論

德國地處中歐,天然存在兩線作戰問題。十萬陸軍甚至連傳統意義上邊境防禦都無法滿足,更毋論全盤國土防禦。但國土防衛是軍隊的天然職責。通過對戰史特別是上一場戰爭的研究,德軍有感於東線大開大合的機動作戰勝利和西線停滯消耗的致敗之舉,發展出機動防禦的國土防衛理念和多兵種協同的作戰模式(畢竟單一兵種完全不夠打,即使團結起來都不一定夠打)。一旦外敵入侵,德軍將果斷地收縮戰線,遲滯敵軍,固守等待國際聯盟介入調停。

需要強調的是,以上研究都是從國土防衛需要出發,並非以復仇進攻為目的。1931年,德國在蘇聯的幫助下獲知波蘭襲擊西里西亞的作戰計劃,對此部隊局決定做好暫時撤出西里西亞駐軍的準備,此項決定獲得了興登堡總統(一戰德軍最後一任總參謀長)的同意。可見到1931年,德軍上下仍是立足防衛,面對波蘭進攻的戰術判斷是收縮戰線。

而二戰中震撼世界的裝甲兵閃擊戰,其實也脫胎於機動防禦的一個附屬問題——運輸。

1922年4月1日,未來的閃擊戰大師古德里安上尉到德國國防部運輸兵司報到任職,此前他在軍中主要從事通信和參謀工作。古德里安接受的第一項任務是研究摩托化運輸的各種問題,包括工廠、加油站、技術工作乃至公路工程,簡單來說就是研究如何用摩托化手段運兵運補給。

雖然運輸兵屬於鄙視鏈底部的勤務兵種,但運輸兵司和古德里安依然能從德國總體戰略環境出發做出判斷,"德國現在是處於無防禦的狀態中,所以假使有任何新的戰爭發生,則勢必無險可守,因此就必須要依賴機動性的防禦。針對在機動戰中摩托化部隊的運輸問題,不久就又引發出對這種運輸方式的保護問題。這個問題的惟一解決辦法就是'裝甲車輛'"。

以古德里安為代表的一批少壯軍官,以摩托化裝甲運輸車為起點,逐漸推動擴展到摩托化戰鬥車輛、機械化戰鬥車輛(坦克等),構築了二戰德軍裝甲兵的理論和技術基礎。


6、條約的羞辱式限制,激發了德軍官兵主觀能動性

澤克特在1919年的話可能道出了德國官兵的心聲:"任何和平條約,任何敵人不能從我們身上奪走的東西是堅強的信念。當命運再次召喚德國人民武裝起來之時——這一天終將到來——它將看到勇士而非懦夫緊緊握住忠誠的武器。只要有鋼鐵般的雙手和意志,使用什麼武器都無所謂。"

十萬陸軍用行動證明了統帥的期許。由於條約和經費限制,德軍日常訓練和演習使用的"裝備"實際是木質或鐵質的模型。1931年2月,古德里安任第三摩托化營中校營長時,該營下轄4個連,第1連裝備老式裝甲運兵車(為避免損耗,訓練演習中還是使用模型車輛),第2連裝備模型戰車,第3連是戰防炮連,裝備木製假炮,只有第4連裝備全新且配有機關槍。

然而就是利用這一東拼西湊的單位,古德里安進行了各式各樣的野外演習,為裝甲兵部隊及理論的成形提供了寶貴經驗。

四、小結

筆者認為政府、軍隊、現代企業是人類創造的組織化水平最高的組織,其管理思想和組織行為存在一定共性,各自理論有可資相互借鑑和比較研究之處(最具象的體現是西點軍校管理學造詣),因此在以上論述中也時有借鑑。如果將國家視作一個個在全球公共服務行業中基於社會契約組成的龐大合夥企業,那麼軍隊就是其"暴力地推團隊",戰爭就是在僅存行業自發性自律約束的准無政府狀態下,利用暴力地推團隊對公共服務行業市場份額和行業地位的激烈競爭。

借鑑企業管理的視角,《凡爾賽條約》襄助德軍的包括砍掉固定資產支出,大規模裁員(包括高管),縮小管理半徑,降低管理成本,提高中基層員工薪酬,將資金、人力、管理層精力等資源投入到人力資本、組織基本、信息資本的建設中,綜合幫助打造了一支小而精、充滿領導者、能夠適應迅速擴張的智慧密集型隊伍。


畢竟,決定戰爭勝利的是人。

數據來源與參考資料

1.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

2. State Power Index

3.《帕爾格雷夫世界歷史統計:歐洲卷》,B.R.Mitchell 編

4.《德軍總參謀部 1650-1945》,Walter Gorlitz 著

5.《A War To Be Won : Fighting the Second World War》,Williamson Murray & Allan R. Millett 著

6.《閃擊英雄》,海因茨·古德里安 著

7.《德國現代史(1918-1945)》,朱忠武、吳友法等 著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