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剛懷孕意外摔傷被拒賠,保險公司:懷孕不賠,法院:看條款

好買保 發佈 2020-01-23T13:24:18+00:00

女子剛懷孕意外摔傷被拒賠,保險公司:懷孕不賠,法院:看條款01真實案例去年10月底,家住青島的李女士在樓道里不小心摔了一跤,腿被刮破了,手臂上也有傷痕。

在我們生活中,各種風險無處不在。但隨著保險業發展越來越成熟,人們的保險意識有了很大提高。不少人都為自己或家庭購買了各種各樣的保險,這樣當風險來臨之時,能夠有一個可以依靠的保障。

但是各種保險在懷孕時是不是失效了?今天好買保將分享一則「因為懷孕發生意外被拒賠」的案例。

01 真實案例

去年10月底,家住青島的李女士在樓道里不小心摔了一跤,腿被刮破了,手臂上也有傷痕。然而去醫院檢查時發現,已有身孕一個月,醫生建議李女士最好住院接受觀察治療,以免孩子發生什麼意外。

後來,李女士在醫院住了半個月,確保胎兒沒有問題後才出院,住院期間共產生醫療費用2萬多元。

出院後,李女士想起自己在保險公司購買過人身意外險,就拿著醫院的相關單據前往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誰知,保險公司拒賠了,理由是因為李女士懷孕了,即便造成了意外也屬於保險公司的免責條款範圍內。當時李女士就懵了!摔傷明明屬於意外,怎麼保險公司不賠呢?

面對保險公司的強硬態度,李女士無奈只能上告法院。

02 案例分析

法院認為,能不能理賠,要看保險合同的條款。

意外險的免責條款為:對於被保險人因"妊娠、流產、分娩"導致的意外,基本都責任免除。

法院認為這個案例的問題在於,李女士是在未懷孕時買的意外險,而且意外摔了一跤才導致住院的,但是在醫院花費的費用是因為保胎。看一下免責條款,李女士並非因為妊娠而摔倒,這就引起了賠不賠的矛盾。

按照保護被保險人的原則,此案例法院判賠。

但是各地法院的判賠不同,在懷孕條件下的意外險能不能賠結果不一。

保險公司一般都認為生孩子是女性的正常生理行為,不屬於疾病範圍。普通壽險、意外險和醫療險都會明確地將懷孕引起的各種意外和疾病列在免責範圍。

我們來看下保險公司的規定:

(1)核保也嚴格,孕期超過28周的,通常都不承保。

(2)少部分接受孕期投保的產品,都排除生育導致的疾病和傷害賠償。

(3)即使投保成功,也只保大人不保孩子。

保險公司將懷孕免責,是因為風險太高了。疾病風險高,道德風險更高!但你想買孕婦保險,還是能買得到的。

例如母嬰保險,有些公司推出母嬰保險,或者叫孕產險,專門針對孕媽的保險,常見的保障內容有妊娠身故、妊娠併發症、新生兒疾病和先天畸形、新生兒住院治療等。

好一點的孕產險,保障比較全面,價格也比較高,從幾千到幾萬不等。有些高端的孕產險,甚至還保全球範圍內的生育費用,適合那些打算到國外生孩子的家庭。這類保險價格十分高昂,通常也需要孕前購買並連續投保兩三年才行。

03好買保觀點

那麼看到這裡,有的人不禁要問了孕婦買保險,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1)女性在備孕期間就需要考慮購買女性懷孕保險,若是懷孕25周——28後再去購買孕婦保險,保險公司一般不受理,要求延遲到產後8周才可以受理。

懷孕28周後,孕婦只能購買不包含懷孕引起的保險事故責任的普通險,而類似於醫療保險、重大疾病保險、意外險等都不受理。

(2)不差錢的可以買高端孕婦保險,生育時可以享受高端醫療和高額津貼。

(3)妊娠後遺症很容易影響到以後的常規重疾險和醫療險投保,女性最好是在懷孕前就給自己買好重疾險和醫療險。

(4)可以給自己買個女性重大疾病保險,是專門針對婦科疾病設置的,比一般重疾險的保費便宜。

孕育寶寶是一件美好而又意義重大的事情,希望每個媽媽和寶寶都能夠身體健康,當然了准媽媽們也可以配置一份保險,這樣無疑是給自己還有寶寶多增加了一份保障,免掉了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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