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已經繳20年,離退休還有5年,是否需要繳到退休呢?

暖心人社 發佈 2020-01-24T20:13:29+00:00

幾乎所有人都知道,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綜上所述,養老保險繳費20年以後是否繼續繳費,需要考慮的問題還挺多,一般建議能負擔得起就繼續繳下去。

幾乎所有人都知道,領取養老金的條件是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滿15年,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於是很多人不理解,那麼養老保險交夠15年不就可以了嗎?幹嘛還需要多繳呢?如果已經繳夠20年了,還有必要繼續繳費嗎?

實際上關於養老保險繳費超過15年後是否需要繼續繳費的問題,我們應該從這麼三項角度去考慮:

第一,個人負擔能力

目前,我們參加養老保險繳費一種方式是在企業繳費,另一種方式是通過自己繳納養老保險的方式參加靈活就業人員保險。

在企業參加養老保險的方式是個人承擔繳費基數的8%,用人單位承擔繳費基數的16%。如果是勞動者參加靈活就業人員保險,繳費比例一般是繳費基數的20%。

確實有一些參保人員並不了解情況。認為企業參保和個人參保待遇不一樣,因此通過讓親戚朋友的企業掛靠勞動關係的方式給繳納社保,自己承擔全部的社會保險費。從繳費角度看起來是很不划算的。

近年來,社會平均繳費基數伴隨著社會平均工資水平越來越高,不少地區的最低繳費基數相繼突破了3000元。按照靈活就業人員20%的比例,每月繳費600元,一年7200元。而2019年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16021元。如果他們參保,幾乎是難以負擔的。

為了降低參保人員的負擔水平,從2019年5月起,國家實施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實施方案,明確使用全口徑城鎮就業人員社會平均工資核定繳費基數。比以前的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降低20%以上。

所以,如果我們想參保,一定要考慮到自己的收入和負擔水平,尤其是距離退休越近的人群年紀大了收入水平低,而且正值子女上學結婚老人需要照顧的時候,萬一影響生活可就得不償失了。

第二,養老金需求

我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養老保險繳費15年,在相同繳費基數或者繳費檔次的情況下,肯定要比養老保險繳費20年養老金待遇要低。養老保險繳費25年,一般情況也會比養老保險繳費20年養老金高。多繳5年的養老保險,能增加多少養老金呢?

目前的養老金計算公式是2005年全國統一的,主要包括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兩部分。

基礎養老金:如果按60%基數繳費,多繳5年基礎養老金能夠多拿4%的社會平均工資。如果退休時社會平均工資高達8000元,那麼至少能夠每月多拿320元的基礎養老金。

個人帳戶養老金:等於退休時個人帳戶的餘額處理退休年齡確定的計發月數。如果按照60歲退休計算,計發月數是139個月。如果多繳5年個人帳戶養老金能夠增加2萬元,個人帳戶養老金能夠多拿144元。

這種情況下多繳5年的保險,退休後每年月多拿460多元的養老金,而且養老金差距隨著每年的養老金調整不斷增加,怎麼說都是挺划算的。

第三,醫療保險繳費年限。

實際上我們除了養老保險退休以外,還有醫療保險退休。醫療保險退休的繳費年限並不是國家統一的,而是按照「國家規定年限」確定退休,按照《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退休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按照各地規定執行。有的地區是15年,比如廣州和上海;有的地區是20年,比如杭州;北京、天津、青島等地是女同志20年,男同志25年;重慶、南昌、廊坊是女同志25年,男同志30年。

一些地區是不能單繳基本醫療保險的,而且必須要與養老保險一起繳。比如青島等地還要求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和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正常繳費可以按60%基數繳費,到退休時一次性補繳要按照100%基數補。所以,最起碼應當將醫療保險繳費年限達到當地最低年限。

綜上所述,養老保險繳費20年以後是否繼續繳費,需要考慮的問題還挺多,一般建議能負擔得起就繼續繳下去。畢竟繳納養老保險實際上都是為了應對長壽風險來的,如果考慮到意外情況,購買意外保險不是更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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