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宦官十二監之「內官監」,巔峰時期輕鬆碾壓司禮監。

瀚海說史 發佈 2020-01-24T01:24:59+00:00

特別是在明朝初期,內官監是明朝宦官機構里的大哥大,就連明朝中期以後權傾一時的司禮監都要讓它三分。司禮監作為內官之首,在宣德以後逐漸成為內官的首要機構,隨著司禮監地位的日益顯赫,內官監一步一步的衰落。

序言:

明代是一個宦官專權比較嚴重的朝代。雖然最初明太祖朱元璋嚴令宦官專政。但是等到明成祖朱棣以後,宦官勢力又在一次崛起。明成祖逐漸讓宦官擔任監軍、外調等官職。從而實現了宦官身份的轉變。宦官在最初充當皇帝的奴才。後來逐漸成為皇帝的親信,控制著一些重要的政治機關比如東廠、宦官二十四衙門。揭開了宦官專政的序幕。

提到明朝的宦官專政,就不得不提及明朝內廷機構十二監,它是宦官專政的中心。二十二監之一的內官監則是中心裡的核心。特別是在明朝初期,內官監是明朝宦官機構里的大哥大,就連明朝中期以後權傾一時的司禮監都要讓它三分。

在下文當中我會對內官監的構成、職能、地位變動展開論述。從而揭開內官監真實面紗。


一、明代內官監的構成。

內官監作為明代宦官十二監之一,它的設置時間是最早的。在明朝初期內官監的地位在司禮監之上,是明朝初期內廷第一大機構。 論實力而言,可以輕鬆碾壓司禮監。但是等到明朝中後期,隨著司禮監地位的上升。內官監則在逐漸的衰退,成為沒有什麼實際權利的機構。下面我們就先來看看內官監的發展演變順序和它的主要構成:

1、內官監的前身——內使監

如果對內官監進行詳細考察研究的話,就會發現,這個機構設置的源頭就是內使監。通過「內使監」這三個字的表面意思理解,你就會發現,它就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內廷機構。

天地壇祠祭署、神壇署、皇陵署、神宮內使監、尚寶監、內使監、尚冠監、尚衣監、尚佩監、尚履監。——《祖訓錄》

上面是《聖祖錄》中對當時明朝初期設立的十個內廷機構的記載。通過這段史料的記載我們可以發現當時的「內使監」排名第六位。從排名上來看,它的地位並不是太高。但是實際上這個機構確實是明朝初期設立的內廷機構中權力最大的。


2、內官監的具體構成

這一機構早在明朝建立之初就已經設立了。在明朝十二監當中,是設置時間最早的。根據相關史書的記載,在1367年設立內使監,主要構成人員有監令,下設監丞、奉御、內使、典簿等。——《太祖實錄》

  • 監令——內使監的主掌長官。在明朝監令權力還是很大的。而且皇帝對監令還十分的信任。有很多重大的事情都交監令給去辦理。比如在明朝永樂年間,著名的航海家鄭和就是內官監太監。當時明成祖朱棣。把率領數百支船艦航海的大任務就交給了鄭和,由此可見當時的皇帝對內使監監令還是十分的信任的,把他當做親信來看待。
  • 監丞——內使監的二把手。相比於監令來說,監丞的地位並不是那麼突出。只是簡單的充當監令的副職。而且它既不是皇帝身邊的紅人,也沒有什麼突出的地位。但是實際上,內使監的監丞,把控著內使監的正常運行。一些具體事務的處理上都是內使監的監丞負責的。
  • 奉御、內使、典簿——內使監的具體構成人員。除了監令和監丞兩個主掌官員之外。奉御、內使、典簿,這些官員都是內使監的具體構成人員。他們負責具體事務的處理每個職務管理一個方面。使得內使監的職能能夠有效地發揮。

「洪 武三 年命 工部造 紅牌,鐫戒諭后妃之詞懸之宮中,申嚴宮闈之禁。曰:皇后之尊只得治宮中之事,宮門外事毫不得預,后妃嬪嬙宮中諸費皆尚宮奏之,發內官監覆奏,方得赴部關領。若尚宮不奏而輒發內官監,內官監不奏而輒赴部擅領者,皆論死」——《明內廷規制考》

由此可見,內官監從職能上來說還是一個比較完善的機構。內官的人員構成也比較的完備,有具體的分掌不同職務的官員。在明朝初年,內官監是在不斷發展中,地位逐漸上升的。


二、內官監的職能——從內侍機構到權力機構。

目前學術界對於內官監的研究還是不太充分的。對於內官監的職能研究更是有很大的空白。而且關於明朝十二監的史料記載也比較少。因為史書大多都是士大夫官僚所寫的。這些士大夫基本上都是比較鄙棄宦官的,所以史書對宦官的描述不是很充分。

「欲論有明一代宦官制度,事固不易,而論明初之制,則以文獻不足,其事猶難。明內府十二監,以司禮監職司最要,其建置沿革及職權之演變,最模糊不明者,亦以得見國立北平圖書館藏明鈔本《祖訓錄》微卷,始有一較清晰 之了解」——黃彰健

上邊引用的是黃彰健先生的一句話,這段話就可以體現出目前學術界對明代宦官機構研究的困難。但是儘管困難,從民國到現在100多年的時間裡,有很多著名的學者展開了深入的研究,目前人們都公認內官監具體職能由這幾個:

  • 職能一:近侍內官,總攬內宮事務。

這是內官監設立之初的基本職能,在明朝初年就設置了內官監,但是在這一時期內官監職能並不是太完善,處於一種總攬機構的職能中。而且職務比較龐雜,缺乏具體的分工。而且很多職能仍然處在不斷地游離發展當中,並沒有定型。

「乃定置內使監奉御六十人,尚寶一人,尚冠七人,尚衣十人,尚佩九人,尚藥七人,紀事二人,執膳四人,司脯二人,司香四人,太廟司香四人,涓潔二人」。——《明史》

由此可見這一時期的內官監,仍然仍然是一個總攬各方面事務的機構。沒有演變出屬於他自己的獨特職能。雖然沒有具體定型,但是他的權力還是十分大的。是皇帝的侍衛親信。


  • 職能二:總掌內外文移。

隨著明朝官制的不斷變革,內官監也從以前總攬內宮的機構發展成為負責掌管內外文移的機構,從權力上來說有了一定的實權。而且職能進一步具體化,有了屬於自己的特殊職務。它的具體執掌如下:「通掌內史名籍,總督各職,凡差遣及缺員,具名奏請……所掌文籍,以通書算小內使為之」。——《明太祖實錄》

所謂掌管內外文移,具體來說就是否則朝廷里一些奏疏的收發。如果皇帝有指令可能會通過內官監下發給各地方的官員,同樣如果地方官員有事務要向皇帝奏報,也要通過內官監來傳達。「敕內官毋預外事,凡諸司毋與內官監文移往來」。——《明史》

但是由於朱元璋非常厭惡宦官干預朝政,所以朱元璋在規定了內官監的基本職責之後,又對內官監的職責進行了限制。規定內官監不得干預朝政,否則內官監的長官就要被處死。因此也就限制了內官監的權力。「與在內衙門行移,中使司呈內官監,內官監帖下中使司;其餘內府各衙門行移,俱由內官監轉行」——《太祖實錄》


  • 職能三:職掌禮儀之事。

在洪武26年,朱元璋規定「不管是親王還是公主,凡是涉及到婚姻嫁娶和朝賀相關的重大禮儀制度。都必須由內官監和禮部共同管理。」實際上這就是給予了內官監管理禮儀制度的權利。雖然這種權力看起來並沒有什麼值得炫耀的,但是實際上,這背後隱藏著很大的玄機。內官監可以通過這項權利從中撈取不少的油水。確實是一個難得的肥差!「設儀物於文樓下」——《祖訓錄·內官》

「掌成造婚禮奩冠舄傘扇、衾褥帳幔儀仗及內官、內使貼黃諸造作,並宮內器用、首 飾、食 米、上 庫 架 閣 文 書、鹽 倉、冰窖」。——《祖訓錄·內官》

以上分析的只是內官監的一部分職能,往具體來說還有很多,由於篇幅的限制,我們就不能一一道來了,總體來說,內官監從一個內廷機構逐漸發展為明朝皇帝的親信權力機構。權力是一步一步的上升的!


三、內官監地位的演變——從內官第一署到無名小卒!

內官監地位的演變還是非常曲折的,在明朝初年內官監是明朝的內官第一機構。特別是在明朝洪武年間和永樂年間權傾一時,用大權獨攬這個詞來形容內官監絕不誇張。在明太祖朱元璋設置的十個內廷機構當中,沒有一個機構可以和內官監相媲美。

內官監的地位之高可以從它的品秩中體現出來。在明朝初年,內官監雖然排名是第六位。但是實際上它的權力是在所有機構中最大的,而且明朝初年所有的內廷機構的長官都是正七品。而唯獨內官監的長官為正六品。由此可見,當時的皇帝對內官監還是非常重視的,授予了它很大的權力和榮譽。

為政必先謹內外之防,絕黨比之私,庶得朝廷清明,紀綱振肅。前代人君不鑒於此,縱宦寺與外臣交通,覘視動靜,夤緣為奸,假竊威權,以亂國家。其為害非細故也,間有發奮欲去之者,勢不得行,反受其禍,延及善類。漢唐之事深可嘆也! 夫仁者治於未亂,知者見於未形,朕為此禁,所以戒未然耳」。——《明太祖實錄》

但是不幸的是等到明朝中後期以後,司禮監逐漸崛起,成為明代內廷的第一大機構。與此同時,內官監在逐漸的衰落。它的一些具體的權力都被司禮監所掠奪。比如貼黃的權力。所謂貼黃就是明代的宦官,在傳達奏疏的過程中,如果發現奏疏的內容有問題,可以自己將處理意見寫在一個小紙條上,(這個小紙條是黃色的紙),貼在奏書的背面,宦官就是通過這項權利來干預朝政。最初這項權利控制在內官監手中,但是後期這樣權力逐漸轉移到了司禮監。內官監也就實現了從權傾一時到默默無聞的轉變。


總結:內官監的演變是明代專制皇權加強的表現之一。

其實從內官監的職能和地位上我們就可以看出,它只不過是一個為專制皇權服務的一個工具。它的運行並不像現在意義上的民主制度那樣,完全是聽從皇帝的意思辦事。而且對皇權沒有任何制約的功能。極端受制於皇權,唯皇權是從。內官監的逐漸衰落,正是明朝專制皇權逐漸上升的一個表現。

司禮監作為內官之首,在宣德以後逐漸成為內官的首要機構,隨著司禮監地位的日益顯赫,內官監一步一步的衰落。歸根到底是內官監已經不適應明朝皇帝加強專制皇權的需要,從而使得內官監逐漸被司禮監所取代。

參考資料:

《明史》

《明太祖實錄》

《聖祖錄》

《明內廷制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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