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啥?達到理賠條件 太平洋保險還是拒賠30萬

晏煒觀點秀 發佈 2020-01-03T05:05:54+00:00

說起商業醫療保險,給人們的印象大概就是「兩種情況不賠——這也不賠,那也不賠!」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印象,因為各種理由不給理賠的案例實在太多了,最近,山東濰坊的項女士還親自遭遇了一回,兒子生病住院,達到了所有理賠條件,保險公司還是拒賠了!

說起商業醫療保險,給人們的印象大概就是「兩種情況不賠——這也不賠,那也不賠!」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印象,因為各種理由不給理賠的案例實在太多了,最近,山東濰坊的項女士還親自遭遇了一回,兒子生病住院,達到了所有理賠條件,保險公司還是拒賠了!

這份保險是在2018年1月份買的,保額30萬!孩子的病是2019年8月得的——手足口並發腦炎,而保險合同里列明,一經專科醫生診斷經專科醫生診斷為手足口病;二、伴有所列危重併發症之一:腦膜炎、腦炎、腦脊髓炎、肺水腫或心肌炎;三、接受了住院治療。項女士的兒子得了手足口並發腦炎住了院,完全符合這三項條件,但保險公司還是不賠,理由是:未達到條款中重疾的要求。

工作人員稱,重大疾病認定需要提供醫院出具的各種檢查報告,病史資料和診斷報告,而項女士提供的兒子的腦電圖顯示正常,所以病情不屬於危重。

事件曝光之後,引發廣泛關註:條件都滿足了,然後又說不危重?買的時候啥都賠,賠的時候玩文字遊戲唄!才交兩年保費,就要賠30萬,不划算當然不賠!對此,律師也進行了解讀:

最終,事件的結果也出乎大家的意料:

這是個什麼依據呢?原來,合同里還有一條,雙方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要麼申請仲裁,要麼起訴。如此看來,保險合同的條款,真是很細緻周到呢!也就是說,保險保險,最保險的,還是保險合同!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來給你推銷保險的業務員,基本是看不懂法律條款的普通人,而理賠的時候接待你的卻是專家!推銷保險的時候,只說好處,理賠的時候,都說條件。其實,我也不是在指責保險公司,如果你們是真心的要為廣大客戶帶來一份保障,那麼讓客戶明明白白地買保險,清清楚楚地理賠,這才是正道。當然,也許把條款都跟客戶說得一清二楚,可能人家也就不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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