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天緊急會議後,世界衛生組織凌晨宣布疫情判斷

環球網新媒體 發佈 2020-01-25T18:26:03+00:00

2003年,SARS爆發後世衛組織更新《國際衛生條例》,旨在通過要求各國報告危險的疫情,使世界各國免受傳染病的侵害,在一國疫情爆發時,其他國家可以隨時做好響應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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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衛組織:目前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界定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還為時過早。

在就新型冠狀病毒召集的應急委員會舉行了兩天會議後,世界衛生組織在當地時間23日晚、北京時間24日凌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目前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界定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還為時過早,暫時不將疫情確定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世衛組織新聞發布會現場

世衛討論 「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意味什麼?

是否構成「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對於中國和周邊國家來說,到底意味著什麼?

2003年,SARS爆發後世衛組織更新《國際衛生條例》,旨在通過要求各國報告危險的疫情,使世界各國免受傳染病的侵害,在一國疫情爆發時,其他國家可以隨時做好響應準備。

根據2005年通過的新版《國際衛生條例》,「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英文簡稱PHEIC)定義是指——通過疾病的國際傳播構成對其他國家的公共衛生風險,並可能需要採取協調一致的國際應對措施的不同尋常的事件。該定義暗示出現了以下的局面:嚴重、突然、不尋常、意外,對公共衛生的影響很可能超出受影響國國界,並且可能需要立即採取國際行動。一旦宣布,世衛組織會提醒各國必須開始考慮如何加強防控、提前準備應急措施、準備病例隔離等事宜。

是否宣布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一個重要考量標準是,病毒是否具備持續的人際傳播能力。與此次新型冠狀病毒同屬一大類的、在2012年及2015年中東及韓國爆發的中東呼吸綜合徵(MERS)病毒疫情,就是因為當時尚無證據顯示病毒具備持續的人際傳播能力,而沒有被世衛組織列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此次出現的新型冠狀病毒是否能夠持續地人傳人正是本次會議上專家們的爭論點所在。

世衛組織第一天會議後新聞發布會

據世界衛生組織網站介紹,一旦某種疫情被世衛組織宣布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相當於向世界各國發出一個明顯的信號:如果沒有大規模的應對行動,疫情將無法被妥善控制。各國政府還應評估採取重要社會幹預的必要性,例如關閉學校或取消大型集會,甚至對特定地區實施旅行禁令等。

根據條例,世衛組織總幹事有權力向疫情爆發國之外的國家發布建議,例如敦促這些國家不要在疫情爆發時關閉邊界,不要對疫情爆發國實施旅行和貿易限制。因為一旦其他國家實施這些限制,就形同實際意義上的經濟制裁,這可能會使疫情爆發國隱瞞疫情的真實情況,對於疫情的全球應對非常不利。另外,宣布疫情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還有利於出現疫情的國家獲得外部幫助,例如籌集外界援助資金等。

《華盛頓郵報》分析認為,經驗表明,「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是一把雙刃劍,世界衛生組織不會輕易宣布,因為這一「標籤」可能會引起鄰國恐慌,從而導致這些國家關閉與處於疫情中心的國家的旅遊或貿易,對疫情波及地區民眾的生活帶來負面影響。

2009年以來,世衛組織共宣布了五起「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最近的一次「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2019年7月宣布的針對剛果(金)的伊波拉疫情。據世衛組織提供的數據,剛果(金)在此輪伊波拉疫情中病例總數超過2500例,死亡超過1700例。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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