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託北師大」搞培訓 教育公司被認定虛假宣傳

中國吉林網 發佈 2020-01-03T07:46:46+00:00

因認為北京某教育公司在其公司簡介中進行了「更好地整合北京師範大學豐厚的優質教育資源」等虛假宣傳,北京師範大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該教育公司訴至法院。

北京青年報訊(記者 朱健勇)因認為北京某教育公司在其公司簡介中進行了「更好地整合北京師範大學豐厚的優質教育資源」等虛假宣傳,北京師範大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為由,將該教育公司訴至法院。1月2日北京青年報記者獲悉,海淀法院審結了此案,判決被告停止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41萬餘元。

原告北師大訴稱,北京某教育公司在其公司簡介中宣稱「更好地整合北京師範大學豐厚的優質教育資源」;虛假宣傳其舉辦的各類培訓班「依託北京師範大學」「由北京師範大學頒髮結業證書」等;且在培訓班現場懸掛的圖標、結業儀式、合影照片上,均冠以「北京師範大學培訓班或研修班」字樣,系通過虛假的商業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400餘萬元。

被告北京某教育公司辯稱,其沒有實施混淆行為,其與北師大之間簽訂協議書,約定雙方合作對外招生舉辦培訓班,該公司實際只舉辦一次培訓班,並且已經按合同約定數額將培訓費支付給北師大。該公司系履行合同義務,沒有虛假宣傳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爭。綜上,請求法院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後,一審判決北京某教育公司停止虛假宣傳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並賠償北師大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40餘萬元。

宣判後,被告上訴,二審法院經審理後,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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