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地鐵里有人背對著乘客吃包子,你咋看?

新文化報 發佈 2020-01-03T10:05:52+00:00

歡迎撥打新文化報24 小時新聞熱線:0431-96128,或者在新文化報官方微信、微博以及 ZAKER 吉林 App 留言,參與討論。

新文化訊(ZAKER 吉林記者 孔令輝)冬季,長春的路面比較滑,市民多會選擇乘坐地鐵、公交出行。有時候,個別乘客會在地鐵裡面吃早餐,2019 年 12 月 29 日,有網友拍攝到在長春地鐵 2 號線里,一位男子背對著其他乘客吃早餐,這一行為引起了大家的關注,對此,市民說法不一。



男子背對著乘客吃包子

近日,長春多名博主轉髮網友爆料稱:2019 年 12 月 29 日早晨 9 點 37 分,在長春地鐵 2 號線上,有人吃東西,"開通地鐵這麼長時間以來,我第一次看到有人在地鐵上又吃又喝,滿車廂都是大包子味兒。"該網友詢問大家是否遇到過類似情況,什麼看法。

在該微博的文字下方配有幾張圖片,內容均為一名穿著黑色衣服的男子背對著其他乘客,在車門處吃東西的照片。此微博一發布,便引起了廣大網友的討論,對於男子的做法有人表示理解,說男子背對著乘客,證明不是故意的,而且狼吞虎咽,可能是真的餓了,有人表示難以接受,認為男子再怎麼餓,也不能違法相關規定,讓其他乘客忍受難聞的氣味。



地鐵內有禁食標誌

1 月 2 日,長春網友" @- 李某人 -- "發微博稱,在地鐵上吃東西到底對不對?根據前兩天帖子,他特意在長春地鐵二號線拍了一下車內張貼的禁止行為,其中有"請勿在車內飲食"的標誌。

新文化報 ·ZAKER 吉林記者每天上下班都需要坐地鐵,從安檢到上車,記者並未聞到有任何異味。大多數情況下,車上沒有人吃東西,但是在早晨,確實可以看見有些乘客拿著早餐。

同時,在地鐵車廂內也貼有《長春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節選內容,其中第三十三條第七款規定:在車站和列車內,禁止攜帶易污損、有嚴重異味、無包裝易碎的物品進站、乘車。第五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在車站和列車內,有影響軌道交通行為的,由軌道交通運營單位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除此條例外,在座位上方還貼有一排小標識,其中便有"請勿在車內飲食"一項。

地鐵內吃東西不是個例

新文化報 ·ZAKER 吉林記者發現,在車內吃東西的現象不是個例,在 2019 年 12 月份,網友爆料了多起地鐵上吃東西的事件,均有相應的圖片視頻。記者發現,這種現象分別在深圳地鐵、上海地鐵、北京地鐵以及成都地鐵等各地上演,多數人不能接受這種行為,少數人認為生活不易,可以在地鐵里吃東西,但是儘可能不要在地鐵車廂內進食有刺激性氣味的食品,地鐵空氣流通不暢,食用帶有刺激性氣味的食品非常影響地鐵裡面的空氣,而且長時期很難消除。

對此你怎麼看?歡迎撥打新文化報 24 小時新聞熱線:0431-96128,或者在新文化報官方微信、微博以及 ZAKER 吉林 App 留言,參與討論。

網友:

各說各的理

MIkey- 落落:人家餓了,吃東西為什麼不行?

徐萌:就沒有時間吃飯了,不在地鐵上吃,大冬天走道上吃?都寬容點吧,誰都不容易。

高姝安:可能一天才吃飯!吃點沒啥味道的我覺得可以!韭菜盒子就算了。

80 後的葉艮艮:城市還是要遵守社會一些規則的。

逗號小姐 ert:這個事,大家的評論真的讓我震驚了,地鐵上就是不讓吃東西,這個還有什麼可質疑的嗎?!!

相關連結

北京:列車上進食等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

2019 年 5 月 15 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發布實施《關於對軌道交通不文明乘車行為記錄個人信用不良信息的實施意見》。意見規定,逃費、占座、列車上進食、推銷營銷、大聲播放視頻音樂等不文明乘車行為將被納入個人信用不良記錄。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