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廳:嚴禁培訓機構「超綱教學」學校在職教師不得有償補課

四川新聞網 發佈 2020-01-03T21:45:04+00:00

四川新聞網成都1月3日訊(記者 陳淋)在寒假即將來臨之際,四川省教育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寒假期間全省各地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一經發現相關違規辦學行為,必須立即整改。

  四川新聞網成都1月3日訊(記者 陳淋)在寒假即將來臨之際,四川省教育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寒假期間全省各地校外培訓機構的管理工作,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一經發現相關違規辦學行為,必須立即整改。

  通知要求,各地應要求轄區所有中小學校在本學期末通過家長會、致家長一封信等多種形式,引導家長儘量不安排孩子參加各種形式的課程補習,多帶孩子參加社會實踐和動手能力訓練,讓孩子度過一個輕鬆愉快的假期。確有需要參加校外培訓的,要提醒家長參考教育部門公布的黑白名單,理性選擇校外培訓機構。

  通知指出,各地應進一步嚴格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各中小學校也要將師德師風教育納入寒假前學校重要工作安排,重申學校在職教師不得參加有償補課活動。對在職教師參加由校外培訓機構或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活動的,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通知要求,各地要持續加大工作力度,繼續做好校外培訓機構的規範管理工作。一是嚴厲打擊校外培訓機構進行虛假宣傳,誇大培訓效果或作出與提高應試成績相關的保證性承諾。二是重點加強學科類培訓的管理,對開展的學科類培訓進行審核備案,務必做到全部備案並向社會公示。三是嚴禁校外培訓機構「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一經發現相關違規辦學行為,必須立即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直接取消培訓班次,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規進行處罰,直至吊銷辦學許可。四是要指導校外培訓機構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杜絕用水、用電等各類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此外,各地要大力宣傳從2020年起實施公民辦同招的有關政策,嚴厲打擊打著各種旗號開展的學業水平測試,嚴格禁止校外培訓機構或教育諮詢公司開展與招生入學考試掛鈎的任何活動,並堅決予以嚴肅處理,對違規機構要取消其辦學資格,並商請市場監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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