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一命反被告?男子做心肺復甦壓斷老人12根肋骨,法院判了

江蘇新聞廣播 發佈 2020-01-03T03:34:34+00:00

老太甦醒入院後,發現12根肋骨被壓斷、右肺挫傷,老太家人不但沒有感謝救人者,反倒起訴了他,索要治療費、住院費等近萬元賠償,並稱傷殘等級評定後,還要追加賠償數額。

2017年9月7日,為救前來買藥卻心臟驟停的老太,瀋陽康平縣的藥店老闆孫向波為她做了心肺復甦。老太甦醒入院後,發現12根肋骨被壓斷、右肺挫傷,老太家人不但沒有感謝救人者,反倒起訴了他,索要治療費、住院費等近萬元賠償,並稱傷殘等級評定後,還要追加賠償數額。


近日,遼寧康平縣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經過兩年的等待,孫向波終於在2019年12月31日拿到了公正的判決。

事件回顧:

救人壓斷肋骨 好人被要求賠償

回到兩年前的2017年9月7日,當天早上,孫向波開的藥店裡,來了一名70歲左右的老太,說自己有些胸悶氣短,想買藥。孫向波建議她服用硝酸甘油片,並給了她一片,隨後拿出血壓計給老太做測量,在這個過程中,老人突然倒地,沒有了呼吸和心跳。孫向波趕緊撥打了120,並開始為老人做心肺復甦。


孫向波表示,自己是有「鄉村醫生證」和「行醫執照」的,所以對老太身體狀況的判斷不會有錯,整個心肺復甦的操作也非常正規。

按壓了大概10分鐘後,老人恢復了意識,身體也有了動作反應。隨後,救護車趕到將老人送醫,經過檢查,老人雙側12根肋骨骨折、低鉀血症、右肺挫傷,共住院18天。醫療費6010.64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其中5619.98元,自費390.66元。


孫向波說,事情發生後,他並沒有多想,但2017年10月,自己卻突然收到了起訴書,老太及其家人將他告上了法院,要求賠償,理由有兩點:一是老太認為自己在藥店吃了一顆孫向波給她的藥丸,隨後才暈倒的;二是孫向波給自己做心肺復甦,造成了12根肋骨骨折。


法院力挺:

不違反診療規範 救助行為無過錯

記者了解到,心肺復甦要求的頻率、力度較大,在實施心肺復甦的過程中,非常容易造成骨折或骨裂。對急救員來說,相較於肋骨骨折,搶救生命是必須放在第一位的。

2018年11月,法院選取醫療專家召開聽證會,專家諮詢結論為:原告是否服用硝酸甘油與心臟驟停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且被告不違反診療規範,不應承擔搶救過錯。

2019年12月,法院作出判決,判定藥店老闆給老人進行心肺復甦,造成肋骨骨折及肺挫傷,無法完全避免,救助行為沒有過錯,不違反診療規範,無需對老人造成的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當事人發聲:

感謝公正判決 以後還會施救


2020年1月2日,43歲的孫向波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接到法院傳票時,他一度感到心寒,「我說你不感謝我可以,但要我賠償,這事就說不過去了。」

如今,自己獲判不擔責,他感謝法院作出公正判決,感謝法律鼓勵全社會見義勇為、敢於救人。


孫向波表示,作為有醫師資格證的人,再遇到這種情況,他肯定還是會救的,但會保留好救人的視頻。

對於這件事,你怎麼看?


(來源 :澎湃新聞、北京青年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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