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斤癩哈蟆產一斤蟾酥 盜捕蟾蜍已成黑色產業鏈

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台 發佈 2020-01-03T10:06:06+00:00

2018年3月至8月期間,以販賣水產品為業的劉某、顧某等9人收購非法狩獵的野生蟾蜍3686.2斤約1.8萬餘只,並全部轉售給徐某。

來源:正義網

正義網連雲港1月3日電(通訊員徐雲剛 仇衛)2019年12月26日,由江蘇省灌雲縣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劉某等9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損害公益案開庭審理。法院依法判決劉某等9人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緩期執行並處罰金。庭審中,公益訴訟起訴人在充分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基礎上分別與9名被告達成調解協議,被告當庭履行生態環境修復保證金44890元。

2018年3月至8月期間,以販賣水產品為業的劉某、顧某等9人收購非法狩獵的野生蟾蜍3686.2斤約1.8萬餘只,並全部轉售給徐某(另案處理)。徐某經提取蟾酥、蟾衣連同活體蟾蜍再售於鹽城籍犯罪嫌疑人孟某牟利。徐某先後售其56斤蟾酥、20餘萬隻野生蟾蜍,非法獲利20萬元。同時,售于山東籍犯罪嫌疑人宋某蟾酥140斤和野生蟾蜍1.2萬餘只,案值60萬元。

「用鑷子從頭部的疙瘩里擠漿,大約500斤癩哈蟆產一斤蟾酥,大的癩蛤蟆可以刮漿、褪蟾衣。」孟某對收購來的蟾蜍進行「深加工」後,轉手將被層層盤剝、奄奄一息的蟾蜍售於上海市青浦區一水產市場的多家經營戶,其中,約有71萬餘只流向飯店或市民的餐桌,被做成當地傳統小吃「熏拉絲」。

據孟某交代,2015年以來,他收購野生蟾蜍的腳步從未停止,先後從徐某、周某等「二道販子」手裡收購野生蟾蜍145萬餘只,通過售賣蟾酥、蟾衣和活體蟾蜍,非法獲利80餘萬元。

據灌雲縣檢察院檢察長陳長春介紹:「出於利益驅使,非法獵捕蟾蜍已經發展成為一條巨大的黑色產業鏈,本案就有超過145萬隻蟾蜍被盜捕,對蟾蜍的生存帶來威脅,嚴重危害了農田生態系統的平衡,從而破壞自然藥用資源,形成惡性循環。」

劉某等人收購、銷售的蟾蜍只不過是黑色產業鏈上的冰山一角。2018年8月,灌雲警方在偵辦葛某(已判決)非法狩獵一案中,順著徐某這條收購線索,順藤摸瓜對徐某的上下線收購蟾蜍的人實施抓捕,先後有24名犯罪嫌疑人歸案,並從徐某、孟某家裡查獲活體蟾蜍1.1萬餘只。據悉,繳獲後放歸自然的蟾蜍僅占被盜蟾蜍中的一小部分,其它大量的蟾蜍都已被捕殺。劉某等人雖然都知道非法捕獵蟾蜍不對,但並未意識到這一行為破壞了自然生態的平衡,且達到一定數量即可入罪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劉某等9人先後收購野生蟾蜍達3686餘斤1.8萬餘只,並以每斤10元至12.5元不等的價格出售,嚴重破壞了生態壞境,影響極其惡劣。

該案系灌雲縣檢察院辦理的第一例破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類公益訴訟案件。在審查刑事案件過程中,該院發現劉某等9名灌雲籍被告人的行為不僅觸犯了刑法,而且破壞了生態環境和野生動物資源,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應承擔民事侵權責任,便通過內部銜接機制,將該案作為公益訴訟線索移送民事行政檢察部門。

該院公益訴訟辦案組為保證案件質量,在經過調查取證,完善證據體系,履行相關訴前程序,對劉某等人向法院提起刑事公訴後,於2019年7月26日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依法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責任,由各被告人承擔修復生態賠償金223.45萬元,並在公開發行的報刊上登報賠禮道歉。

本著「治理優先、懲罰威懾」的原則,在被告人認罪、保證金交納到位、且後續生態修復難度係數相對較小的情況下,該院與9名被告人簽訂「生態損害修復協議」,就通過增殖放生、勞役代償等方式修復該案涉及的生態環境損害達成一致,9名被告同意交納生態修復保證金,並承擔生態環境專家諮詢服務、公告等費用。修復期滿驗收不合格的,檢察機關將向其追償全部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

法院通過對案件進行核實,審查了賠償協議是否真實、賠償標準和計算方法是否適當、是否充分保護生態環境等內容,對生態環境損害修復協議作出司法確認。

案發後,上海市青浦區開展了為期一年的「熏拉絲」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當地收購、銷售各環節食源監督。該院結合「保障千家萬戶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訴訟專項監督,聯合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開展專項檢查、普法活動,共同建立維護生態環境安全的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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