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武器裝備軍馬糧草等角度,分析秦國後勤保障體系,規範化法制化

資深人士說文史 發佈 2020-01-27T03:16:17+00:00

導語:看大秦帝國,從武器裝備,軍馬糧草供應等角度,分析秦國後勤保障體系,規範化和法制化《大秦帝國之裂變》,有這樣的劇情,秦國太子贏駟由於冤殺庶民,引起激變,商鞅對太子首傅贏虔處以肉刑,贏駟被秦孝公廢黜太子爵位流放山野,在流放的過程中,贏駟游遍了秦國山間村野,在黑林溝見證了商鞅推行

導語:看大秦帝國,從武器裝備,軍馬糧草供應等角度,分析秦國後勤保障體系,規範化和法制化

《大秦帝國之裂變》,有這樣的劇情,秦國太子贏駟由於冤殺庶民,引起激變,商鞅對太子首傅贏虔處以肉刑,贏駟被秦孝公廢黜太子爵位流放山野,在流放的過程中,贏駟游遍了秦國山間村野,在黑林溝見證了商鞅推行的「獎勵耕戰」,所取得的巨大成功。秦孝公檢秦軍時對商鞅說,他有兩件兵器沒見過, 一個是騎兵長劍,另一個是步兵木錘。

同樣,在《大秦帝國之劇情》中,秦昭襄王重用李冰父子修建都江堰,修開闢蜀道向秦軍運糧,為了長平之戰,戰神白起重新打造騎兵部隊,進行戰馬訓練……,無論是獎勵耕織,武器裝備,興修水利,訓練戰馬,這些都是秦國軍事後勤保衛體系的一部分,那麼歷史上秦軍的後勤保障體系究竟怎樣?本文藉助《大秦帝國》影視界,來淺談一下秦軍的後勤保障體系。

戰國時期,諸侯爭霸,戰爭頻繁,規模不斷擴大,在曠日持久的戰爭中,耗費大量物資,孫子說,戰爭其實打的就是後勤保障體系,作為戰國時期,發動和參與戰爭最多的國家之一秦國,之所以能夠笑到最後,與其強大的後勤保障是分不開的,後勤保障是一個龐大的體系,包括武器裝備、糧草供應、軍馬飼養、交通保障以及醫療保障等幾個方面,由於篇幅有限,本文主要從武器裝備、糧草保障、軍馬保障等三個方面進行討論。

武器裝備保障

秦國的武器裝備保障包括武器製造、衣甲保障及武器衣甲管理等三個方面,並通過法律的形式,對武器衣甲裝備製造與管理的內容進行了嚴格的規定,這也充分體現了秦國對於戰爭後勤供應中的武器裝備保障體系的重視。

武器製造,秦國的武器製造採用二元體系,由中央直轄的武器製造機構和地方一級的武器製造機構,武器製造主要由「工師」負責,「工師」在各個時期有不同的稱呼,秦惠文王時「櫟陽工師」、「咸陽工師」,秦昭王時有「圖工師」、「雍工師」,到了嬴政時期,則出現「寺工」、「少府」、「詔事」、「邦屬」等中央直屬的武器製造機構。

「工師」的武器生產都有計劃性、規範性的,所生產的武器數量、種類嚴格按照國家計劃的要求,如果私自生產非計劃內的武器,工師是要受重罰的;不僅如此,武器的體積、長度、大小、寬度都嚴格按照法律所規範的要求生產,對於產品不符合標準的責任人也要進行處罰。

正是在嚴格的計劃性和規範化的要求下,秦國兵器製造機構生產了大量的優質兵器,我們從秦俑出土的兵器就可見一斑,數千枚三棱形銅鏃,其長度誤差竟然不超過十分之一毫米,由此可見,秦國武器生產製造的工藝水準及標準化程度很高。

衣甲保障,秦國軍隊除了發配武器外,戰士的外衣和鎧甲也由國家統一供應和發放,當然內衣、常服由私人自備。國家通過對製造外衣、鎧甲的主要原料皮革、漆等資源的控制,來保障士兵衣甲供應,官吏對統一製作的外衣、鎧甲進行登記,多餘的要上繳,不足的要責令賠償,總之要足量保障供應,並將衣甲管理納入官吏的考核之中。

武器衣甲管理,秦國士兵的武器及衣甲由武庫統一管理,並由工師、嗇夫、丞等官員具體負責,並且對武庫管理通過法律的形式,做出了詳細、明確的規定。對武器、衣甲管理,以標識為依據,通過衣甲兵器上的「工名」進行管理,無論是發放兵器,還是回收兵器,都以標識為基礎,如若標識不當,相關責任人員也要受到處罰。

此外,可以通過武器的管理來進行對官吏的監督,通過審查官吏、縣官的帳目,以罰金或補足庫存的形式對官吏進行處置,這樣可以有效地防止武器的缺失,加強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從制度上保障了對武器管理的規範化,為秦軍後勤保障工作奠定基礎。

糧草保障

對於戰爭來說,糧草保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兵馬未動,糧草先行」說的就是糧草的重要性,秦軍能夠歷經數次滅國戰爭,其充足的糧草保障是戰爭取得勝利關鍵的物資基礎。

糧草徵集,秦軍糧草保障主要通過軍賦、租稅、因糧於敵等三種手段來實現。軍賦,就是稅賦徵收的一種,班固「賦共車馬甲兵士徒之役,充實府庫賜予之用。」秦國在秦孝公推行商鞅變法後,軍事財政徵收走向制度化,秦國以戶為標準進行徵收軍賦。

租稅,就是國家對田租按照一定租率進行收稅,秦國在商鞅變法後,效仿魏國李悝之法,對田租按定額徵收。《商君書·墾令篇》記載,商鞅時期,通過定額的入粟為稅,這樣能最大程度保證百姓的公平,又能減少官吏從中獲利;而《田律》記載,秦國按畝徵收,來保障軍用草料的供應,無論是採用哪種稅收方式,其目的都是為了保證軍隊的糧草供應。

因糧於敵,秦國發動戰爭,龐大的後勤需求給國家財政帶來巨大的壓力,並且軍隊往往進行千里機動,後勤往往鞭長莫及,在這種情況下,軍隊往往會劫奪敵占區的糧草進行補給。《大秦帝國》中,秦國攻打楚國,為了減輕補給壓力,採取掠奪糧草,以戰養戰的方式,保障糧草供應,這也是秦軍能夠取勝的主要因素之一。

糧草儲存

糧草在徵收和使用期間,中間的管理環境很關鍵,這就是糧草儲存;秦軍的糧草儲存主要通過倉儲來實現的。《左傳》記載,秦國從雍城到晉城長途運輸糧食,如此龐大的運糧隊伍,可以推斷出在當時秦軍都城雍城附近有大小糧倉用於儲備糧草。

《倉律》記載,秦國將國家大型糧草倉庫建在櫟陽和咸陽附近,作為中央倉儲,由此可以看出秦國對中央倉儲的重視;秦朝對倉儲管理人員加強監管,提高責任意識,進一步明確權責,對糧草可能出現的腐敗、鼠害、蟲蛀等問題,都有詳細的管理制度和處罰規定。

對於糧草的入庫儲存和發放管理,都有一定的詳細制度,糧草的發放需要上級命令,並做好對倉庫封印檢驗工作,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記錄,涉及到有問題的,還需像上級報告,待核驗之後才可發放。

此外,在倉儲管理過程中,對糧草的種類、時間也要進行區分,針對不同的用途發放不同的糧草,使存放時間較長的糧草得到優先利用,減少因腐敗變質而產生的浪費。

軍馬供應

秦國能夠在戰爭中,戰勝山東六國得益於擁有一支強大的騎兵力量,而組建騎兵則需要戰馬資源,戰國時期,騎兵是新興兵種,逐步被六國所重視,秦國自誕生以來就有於戎狄騎兵戰爭的經驗,這是山東六國所無法具有的優勢,對於騎兵所用的軍馬,秦政府採取國家飼養與民間募集相結合的方式保障軍馬供應,並通過法律,建立了一套教為完善的管理制度。

秦軍戰馬來源

主要有兩個渠道,即民間募集和國家飼養,其中國家通過廄苑飼養馬匹是軍馬的主要來源,而民間募集是軍馬來源的主要補充,這兩者相結合,為秦國騎兵提供穩定的馬匹來源。

我們先來了解下民間募集,相對於其他六國來說,秦國民間最重視養馬,因為秦國就是為周室養馬,而賜於疆土的;秦律對民間養馬提供保護,嚴厲打擊偷盜馬匹行為,對於養馬個人,政府會給予一些政策支持,提高養馬的積極性。

此外,為了提倡民間養馬,秦政府還將對民間優良馬匹的募集,作為考核官員的內容之一,只有徵集到符合國家標準的私馬作為軍馬,官吏才能晉升。《效律》規定「先賦驀馬,馬備,乃遴從軍者,令、丞二甲。」

國家飼養(廄苑飼養),由於戰爭的需要,秦國需要大量馬匹,單純的民間募馬很難滿足戰爭要求,於是秦國大力進行國家飼養馬匹,加強以建設以廄苑為主的養馬機構。在廄苑管理方面,設有專職人員,設皂嗇夫、廄嗇夫、苑嗇夫以及令、丞、佐、史等官職,並明確責任,各司其職,建立國營的養馬機構為帝國提供戰馬來源。

養馬技術和馬匹考核

有了國家的養馬機構還遠遠不夠,中原馬匹與戎狄馬匹的戰鬥力不可同日而語,那就要對馬匹進行改進;秦國對於養馬技術也有相對科學的管理,首先在育種方面,加強對優良馬匹品種的選育,培養相馬技術;為了能更好地對馬匹育種優選,保證優質馬種能夠順利繁衍,秦國採用了閹割公馬技術,這也符合優勝劣汰的生物學觀點。

加強馬匹的飼養技術,在日常管理方面,通過提高飼養技術來改善馬匹的營養水平,對馬匹採取比較先進的精料和粗飼料相結合的飼餵方法,秦國通過稅賦的形式徵收糧草,並保證按時發放,充足的草料儲存,保證了馬匹飼料的有效供應。

此外,秦國還注重馬匹的疾病防治工作,提高飼料營養,將麥、粟、菽等植物性飼料飼餵馬匹有利於提高其抗病能力,還注重馬匹的病蟲害防治工作,對馬匹生活環境及飼草料,常常採取高溫消毒的方式對寄生蟲進行處理,達到防蟲治病的目的。

秦軍對馬匹極為重視,不僅體現在選種選育上,飼養技術上,更是注重對馬匹的考核工作;為了提高馬匹的質量,秦政府對私人飼養馬匹的篩選以及官方養馬都有考核的相關規定,這些規定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例如不能按要求募集馬,或者馬匹質量不符合標準,相關官吏都要受到處罰。

筆者認為,正是在這種嚴格要求下,秦國源源不斷地為軍隊提供充足、優質的騎兵,使得秦國騎兵對其他諸國,在質量上和數量上都有優勢;在長平之戰中,白起先是誘敵深入,又趁機切斷趙軍後路,實現包圍後,利用騎兵出奇制勝,最終打敗趙國。

當然,後勤保障體系除了上述的武器裝備,衣甲配置,糧草保障,軍馬供應等方面,還包括軍事醫療衛生,情報工作,軍事信息傳遞,交通運輸保障等諸多方面,由於篇幅有限,本文著重闡述上述三個方面。

綜述

筆者認為,秦國後勤保障制度有如下特點,武器裝備製造規範化,在武器製造上,秦國在繼承前代積累的基礎上,強調通過法律的約束力來實現武器裝備製造,同時秦國注重新型武器的研製,例如駑、浮橋、雙轅車的使用,特別是大型連駑的使用;《史記》記載,秦始皇出巡時,曾使用過大型連弩射殺過大魚;秦昭襄王曾使用過浮橋;由此可見,秦國新興武器的應用,使秦國裝備在技術層面上占據了優勢,這也是秦國之所以能夠統一天下重要原因。

秦國注重後勤的法規建設,秦國軍事後勤保障系統之所以能夠高效推進,與其相關的較為完善的法律是分不開的,法制化是秦軍後勤保障體系的顯著特點,在軍事後勤保障方面,秦政府建立了涵蓋武器製造,物資徵集,官吏監督及考核等較為全面的法律內容,確保後勤保障系統和軍事行動能夠順利進行。

強大的後勤供應體系,離不開強大的經濟支持,而秦國經濟主要是大力發展農業經濟,這也是商鞅富國強兵變法的主要內容之一。秦國處於遊牧區域和農耕區域的交界帶上,與中原諸國相比其農業生產是相對落後的,在汲取中原地區先進的生產技術和農業理念後,在商鞅變法中「農戰」思想的推動下,秦國農業技術取得突破性的進步。

在改善農業技術和完善田間管理經驗前提下, 秦國又大力興建農業基礎設施,興修水利工程,例如鄭國渠的修建,使關中地區成為沃野千里的農耕地區,這極大地推進了農業經濟的發展,充實國家財政,同時,商鞅新法又鼓勵生育,招徠流民,為秦國提供大量人口資源,這一切都為戰爭提供的堅實的物質基礎。

後記

筆者認為,秦國能夠在諸侯爭霸中,敗少勝多,並能一統天下,這與其軍事後勤保障體系是分不開的;雖然由於歷史的局限性,秦國軍事後勤的發展,是通過剝削勞動者,在戰爭壓力之下,通過兼并戰爭發展起來的;但在特定的歷史環境下,秦軍後勤保障系統其基本模式,還是後來的王朝產生積極的影響。

秦國軍事後勤保障的建設,不僅保障軍隊供給,還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秦軍的戰鬥力;後勤領域不是獨立存在的,與農業、畜牧業、手工業、商業相互滲透、相互交織在一起,完善的法律促進技術的進步,而技術的進步客觀上推動了生產力的發展,進而推動社會進步,使得綜合國力成為統治者越來越注重的問題,也在軍隊後勤保障制度上為後世者樹立了範本。


參考文獻:《史記》、《戰國策》、《戰國史》、《漢書》、《國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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