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收專利案標的14.63億元,高通蘋果華為三星都來這維權

廣州日報 發佈 2020-01-03T09:39:01+00:00

1月3日,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現場發布該院2019年服務和保障科技創新十大典型案例,並介紹了該院2019年專利審判工作情況。

1月3日,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現場發布該院2019年服務和保障科技創新十大典型案例,並介紹了該院2019年專利審判工作情況。

據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副院長黎熾森介紹,2019年全年共新收各類專利案件4360件,占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收案總數的33.81%,審結3852件,結收比為88.35%。新收專利案件中發明專利案件309件,占比7.09%;實用新型案件1026件,占比23.53%;外觀設計案件2941件,占比67.45%,專利其他案由案件84件,占比1.93%。新收專利案件標的總額達到了14.63億元。

據了解,2019年,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專利案件審判工作呈現四大亮點:一是服務科技創新大局,審理了包括高通、蘋果、華為、三星等國內外科技龍頭企業為主體的專利侵權糾紛案件。二是貫徹嚴格保護政策,加大高質量專利技術的判賠力度、專利權歸屬的認定力度、技術創新程度的審查力度。三是加強司法能力建設,加大惡意侵權等行為的懲處力度,強化訴訟保全措施和律師調查令的適用,著力推進專利案件繁簡分流工作,主動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務。四是創新審判機制建設,在落實司法責任制中打造廣知院技術類案件審判和特色審判團隊品牌。

發布會上,同時發布了《2019年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服務和保障科技創新十大典型案例》。此次發布的案例中,有七件為專利權糾紛,主要是發明專利權糾紛案;另外三件分別為侵害植物新品種權糾紛案、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侵害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糾紛案。

典型案例

案例一:高通訴蘋果專利侵權案

高通公司在訴訟中稱,其是移動通信領域的先驅,其諸多發明專利構建了當代移動通信技術的核心,蘋果公司在智慧型手機和移動通訊產品上實施了高通公司的創新技術,正是這些創新技術使得蘋果公司的產品深受消費者歡迎,獲得商業成功。高通公司指控,蘋果上海公司及其關聯公司侵害其ZL201210390832.X「開關電池充電系統和方法」等發明專利權,要求停止進口、銷售、許諾銷售iphone7、iphone8、iphoneX等型號的移動通訊產品,並每案要求賠償100萬元合理費用。

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受理本系列案後,由通信領域糾紛特色審判團隊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並安排技術調查官全程參與技術調查工作,雙方當事人也申請了技術輔助人員參與訴訟。經過開庭審理,合議庭在事實基本清楚、技術問題清晰、法律關係明確的情況下組織調解,雙方當事人積極配合,最後在高通公司與蘋果公司達成全球性和解的背景下准許高通公司撤回起訴。

典型意義

在全球的移動通訊領域,高通公司擁有規模龐大的專利技術,蘋果公司則是移動通訊的知名企業,兩家企業的專利訴訟呈現了該領域的技術研發、運營、實施諸環節的分工與合作。與技術糾紛密切相關的司法審判,肩負著將激勵創新、界定產權、維護秩序的智慧財產權法律精神輸送到上述諸環節的重要職責。本系列案涉及移動通訊領域的若干關鍵技術,其成功審理將有力促進該領域的技術進步。

近年來,我國通訊產業蓬勃發展,珠三角的企業越來越深度「嵌入」該領域產品價值鏈的形成過程並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訊行業的技術糾紛與我國企業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同時,隨著我國技術類智慧財產權審判能力和審判體系的現代化腳步加快,尤其是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審判質效的持續提升,在粵港澳大灣區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國法院越來越成為國際上高端技術爭議解決的優選地,並將在全球範圍內深刻影響該領域的科技創新、引領智慧財產權司法實踐的發展。

案例二:華為訴三星專利侵權案

華為公司是專利號為ZL201010166490.4、名稱為「一種在介面中添加圖標的方法、裝置及移動終端」的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該專利涉及一種在Android系統的介面添加圖標的方法、裝置及移動終端,主要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如螢幕空間不足導致添加圖標不夠人性化和智能化的問題。

華為公司稱,三星公司在其製造、使用、銷售的Galaxy A8等五款無線終端設備實施其專利權,要求停止侵權,並賠償經濟損失1500萬元。

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經過三次開庭審理,查明了案件事實、理清了法律關係。在上級法院的主導下,華為公司與三星公司達成調解協議,雙方在全國範圍內的涉訴案件均以調解結案。之後,法院准許華為公司撤回起訴。

典型意義

在粵港澳大灣區廣深港澳科技創新走廊,聚集著一批全球領先的科技研發和製造企業,尤以通訊行業為著,如華為、TCL、三星等等。作為大灣區內唯一一家智慧財產權法院,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主導下,與深圳智慧財產權法庭一起,形成了技術類案件司法審判的「1+1+1」格局,發揮著協力推進的整體效應,其影響範圍遠遠超過大灣區的地域範圍,及於全國乃至全球。本案糾紛涉及通訊領域的智能化技術,標的額大,審理期間三星公司的母公司及韓國的相關外交機構十分關注。華為公司與三星公司在全國專利糾紛的一攬子解決,平等保護了中外當事人的合法利益,保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鼓勵他們共同為大灣區的科技創新貢獻力量,同時增強了外國企業在華投資的信心和決心。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章程 通訊員肖晟程 徐曉霞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章程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 彭姣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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