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安全 咋上保險

人民網 發佈 2020-01-04T12:03:47+00:00

人民網-人民日報核心閱讀隨著高樓大廈的增多,電梯安全問題受到普遍關注。由於電梯的所有權、使用管理權、技術管理權等權屬主體較多,容易發生責任難釐清等問題。廣東省推行電梯責任保險統保示範項目,讓事故受損方及時得到補償,有效化解事故引發的民事糾紛,也讓電梯管理者和維保者吃下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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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高樓大廈的增多,電梯安全問題受到普遍關注。由於電梯的所有權、使用管理權、技術管理權等權屬主體較多,容易發生責任難釐清等問題。廣東省推行電梯責任保險統保示範項目,讓事故受損方及時得到補償,有效化解事故引發的民事糾紛,也讓電梯管理者和維保者吃下定心丸。

電梯為人們的生活增添了許多便利。然而,一部電梯,其所有權、使用管理權、技術管理權等可能分屬不同主體,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責任難釐清,就容易發生糾紛。這一困境,怎麼破解?

救助為要,先行賠付放首位

「快,送醫院!」

2018年2月,廣東省河源市某小區內,年逾八旬的王奶奶出直梯時摔傷,身體多處骨折,傷情嚴重,需要立即住院治療。但醫療花費較高,王奶奶的家庭經濟難以支撐,而事故賠償責任一時還不能確定,電梯使用管理方也不願先行支付全部費用,怎麼辦?

幸好發生事故的電梯參與了電梯責任保險的統保示範項目(以下簡稱「統保示範項目」),項目採取「先賠後追」的流程,不管是誰的責任,只要是電梯範圍內的事故,均可認定為電梯安全事故,並先行給予賠付。

預賠機制啟動,保險公司先行賠付、墊付。不出3天,保險的預賠款成功支付到醫院,解決了王奶奶的救治問題,避免了因救助不及時造成的傷害。

之後的調查表明,王奶奶的事故是電梯不在平層等原因導致的。先賠付,再定責,不僅實現了及時救助,還起到了化解矛盾、解決糾紛的效果。

統保示範項目是廣東省電梯安全責任保險的一種主要模式,具有「統一保險條款、統一費率規章、統一賠償標準、統一索賠流程、統一事故預防」的特點,保障對象多、保障範圍寬、賠額高。據統計,截至2019年9月底,廣東省電梯責任保險統保示範項目累計承保電梯22.4萬部,累計處理事故717起,劃撥賠款961.84萬元。

一方投保,各方吃下定心丸

電梯統保示範項目的推廣,不僅使傷者及時得到補償,也讓電梯管理單位和維保單位吃下了定心丸。

自從給小區50多部電梯統一投保後,廣東省陽江市江城區的一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覺得踏實了很多。

「這麼多年,大事故沒出過,但是電梯關人、夾人偶爾發生。由於責任不好劃分,業主和物業就會鬧矛盾。」該物業公司負責人說,投保後,出事就報險,保險公司第一時間趕來解決。在第三方介入協調下,糾紛往往一兩個星期就解決了,為電梯管理者減輕了很大壓力。

作為電梯安全的主要責任方之一,維保員也是電梯投保的支持者。「按照規定,電梯每年需要保養的項目有70多項。一個維保員負責的電梯數量較多,一旦有疏忽,就有可能導致電梯發生安全事故。」電梯維保員馬先生說。

電梯責任保險需支付保費,到底由誰來購買呢?

「統保示範項目是『一方投保,多方受益』。即電梯所有人、使用管理人、維保單位都可以成為投保人,而且無論誰投保電梯,上述各方都被列為保障對象。」廣東省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2年,廣東省啟動電梯安全監管體制改革,明確了電梯使用管理人首付首賠責任,電梯使用管理人為化解自身風險,往往會主動購買保險。

據介紹,統保示範項目的基本險基礎保費為100元每部,採用電梯類型、使用場所、使用年限等多個調節因子,保費在70—200元之間浮動。另外,統保示範項目還設立事故賠償處理中心,由省市場監管局、行業專家、企業代表、保險公司與經紀公司共同組成專家委員會,對重大疑難事故進行鑑定;建立應急支付墊付機制和小額賠款快付機制,最快可兩日內到帳。

責任倒逼,激發市場能動性

目前,廣東省保持較高的電梯責任險投保率。這與相關部門的推動有關,也是依靠市場的力量。

以首付首賠責任為例,以往的電梯事故絕大部分發生在使用環節,由於部分電梯使用管理者缺乏責任意識,不願花錢保養電梯,不找廠家而是找收費低的第三方進行維保,其質量難以保證。首付首賠責任是將電梯使用管理人、維保單位兩個主體法律責任的平行站位改為縱向站位,倒逼電梯使用管理人事先權衡利益,通過合同契約選擇質量好、信譽高的維保單位減少事故發生的可能性,並且主動參與對維保質量的監督。

2013年,廣東省在全省範圍內推行統保示範項目,推動電梯責任保險工作的開展。2019年10月,廣東省打造統保示範項目2.0版,重新招標保險共保體。新的統保示範項目在原來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保險方案、完善服務機制。在保障方面,將原來500萬的累計賠償限額提高到1000萬,困梯滯留補償的起賠標準由原來的1.5小時降低到40分鐘,並將原來雇員傷害附加險變為基本險免費擴展。

「從這些年的實踐來看,統保示範項目的推行,對電梯責任保險制度執行有很強的示範和推動效應,且未來還具有繼續優化的空間。」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認為,「接下來,我們還將完善定價體系,科學界定不同風險機率情況下的具體保險費和賠付水平;將電梯投保人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評價結果納入信用監督體系建設數據採信範疇……」

《 人民日報 》( 2020年01月04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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