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想多了,海關不會徵用你的口罩

廣州日報 發佈 2020-01-31T14:49:51+00:00

一系列真相是↓2020年1月25日,廣州海關發布2020年第4號公告規定,捐贈物資不僅可以快速通關,還可在緊急情況下,辦理先登記放行、後補辦減免稅手續。

近日,大家都聽到許多謠言。

「聽朋友說,海關直接『徵用』了她海淘的口罩。真的?」

「聽代購說,他從國外訂的口罩不讓寄回來。真的?」

「在國外想給家裡親戚買點口罩寄回去。聽說會被截留?」

......

謠言傳播速度太快,無疑是在大家本就緊繃的神經上,再加了個「秤砣」!

廣州海關現針對這樣的不實言論鄭重闢謠:

個人郵寄進口的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

海關不會徵用!

一系列真相是 ↓

2020年1月25日,廣州海關發布2020年第4號公告(廣州海關關於用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療的免稅進口捐贈物資辦理通關手續的公告)規定,捐贈物資不僅可以快速通關,還可在緊急情況下,辦理先登記放行、後補辦減免稅手續。

目前,廣州白雲機場海關已快速驗放多批進口捐贈物資。

2020年1月27日,海關總署發出通知,對申報為疫情防控物資的郵件快件,可以採取個案處理方式,優先辦理報關手續。

2020年1月29日,廣州海關發出通知,為做好疫情防控物資的保障工作,廣州海關所屬廣州郵局海關為郵遞渠道進口的疫情防控物資優先辦理報關手續,實施快速驗放。(點擊查看:關於為郵遞渠道進口用於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物資提供快速通關服務的通知)

假期期間,廣州郵局海關開設「進口疫情防控物資快速通關專用窗口」,安排專人快速驗放疫情防控物資。1月24日至1月29日,廣州郵局海關共監管驗放進口疫情防控物資郵件1.1萬件,僅口罩就共計約148.9萬個!只要是依法依規郵寄進口的口罩等疫情防控物資,海關都會以最快速度放行!

也就是說:

個人郵寄進口的疫情防控物資不僅能通關,

更能快速通關!

個人郵寄時仍需注意!

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43號公告(關於調整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措施有關事宜)的規定:

個人郵寄進境物品,海關依法徵收進口稅,但應徵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關予以免徵。

個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800元人民幣;寄自或寄往其它國家和地區的物品,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

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

在此呼籲:

不信謠不傳謠,齊心協力,眾志成城。

疫情防控這一戰,我們一定贏!

來源:廣州海關12360廣州日報全媒體編輯:吳一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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