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防騙指南:新型網絡傳銷的5大特徵

胖乎律師 發佈 2020-01-31T16:42:14+00:00

作者:王科棟律師,北京合弘威宇律所事務所刑民交叉部主辦律師,專注於職務犯罪、企業家經濟、金融犯罪、涉黑犯罪辯護。

作者:王科棟律師,北京合弘威宇律所事務所刑民交叉部主辦律師,專注於職務犯罪、企業家經濟、金融犯罪、涉黑犯罪辯護。與辯護團隊辦理了多起重大職務犯罪(廳級)、重大金融經濟犯罪(涉案百億)和企業家經濟糾紛系列案件。

胖乎律師:知乎律師優秀回答者,今日頭條和百家號法律話題優質原創作者,公眾號深耕作者。

導語: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打擊非法集資、傳銷等經濟犯罪」,傳銷犯罪再次被提上政府工作報告,並被定義為經濟社會中的突出問題。傳銷犯罪,從最開始的傳統聚集性傳銷,到如今的新形式的網絡傳銷,作為一種社會危害性極大的犯罪活動,一直以各種新形式潛伏在人們周圍。那麼,新型的網絡傳銷犯罪都有哪些變化特徵呢?本文將從5大特徵為大家介紹。

一、實物到網絡:蔓延速度更快

​從20世紀90年代,隨著銷售模式的不斷拓寬,比如我們熟知的直銷形式,傳銷的模式也逐漸興起。

最早傳銷模式被認為是一種單純的商品銷售行為,假借商品銷售的名義,進行欺騙和斂財。甚至直到今天,傳銷都披著所謂「新型營銷模式」的欺騙外衣。

所以我們說,傳統傳銷和新型網絡傳銷的最大區別之一,就在於它假借的形式不同。

  • 傳統傳銷:通常依託實物。以商品銷售的名義拉人入會。(這也是早先它和直銷很難區分的原因)
  • 新型網絡傳銷:通常以網絡為載體,沒有具體實物,純粹製造新奇概念,藉助網際網路工具發展下線、拉人頭

——這也導致新型網絡傳銷模式的蔓延速度更快,對於偵查來說,意味著技術偵查的難度更大。

二、暴力到洗腦:精神控制代替人身控制

早期傳銷通常在隱蔽的固定場所,進行組織聚集。這也決定了人員流動上也是比較隱蔽。

而一旦有群眾發現自己上當受騙,想要逃離的時候,通常傳銷組織成員會採用非法的人身拘禁手段。

也因而,早期的傳銷常伴生非法拘禁、故意傷害、敲詐勒索甚至綁架等惡性刑事犯罪。

而新型網絡傳銷,通常不會採用人身拘禁手段,而是採用洗腦式的精神控制手段。

通過包裝潮流概念,鼓吹營銷理論,俗稱「經濟邪教」「南派傳銷」……

三、直銷形式做掩體:隱蔽性更強

關於這一點,我之前的文章里有詳細講過,關於直銷和傳銷的區別。

簡單說,現在很多傳銷假借直銷名義,以此來掩蓋自己的犯罪事實。比如前段時間依法宣判的「權健」。

此類傳銷多表現為線上推銷商品實物,線下發展會員,採用「實物+虛擬」「線上+線下」的形式發展傳銷會員,擴大組織規模,牟取不法利益。

一個很扎心的事實,根據調查顯示,我國有近90%的直銷企業都涉嫌傳銷。

而這些企業都有著直銷營業執照,銷售保健品、生活用品……

從而表明,直銷企業的管制應該得到進一步加強。

四、模式不斷翻新:升級換代速度更快

傳銷犯罪發展至今,它的模式,也就是犯罪手段也在不斷更新換代。

從傳銷的模式上看,金融理財類傳銷、虛擬貨幣類傳銷、消費返利類傳銷、微商微信類傳銷數量占比最高,成為新型網絡傳銷的主流模式。

在網絡傳銷的諸多表現形式,比如虛擬貨幣類傳銷、金融理財類傳銷、慈善互助類傳銷、資本運作類傳銷中,可以看出,傳銷在不斷的變異過程中,變得更具迷惑性和欺騙性。

比如:

  • 「1040陽光工程」資本運作傳銷
  • 「善心匯」慈善互助傳銷
  • 「權健」虛實結合的偽直銷類傳銷
  • 「PTFX普頓」外匯投資類傳銷
  • ……

五、人員不斷擴大:高學歷、高收入群體成新目標

在傳銷的被害人員方面,人員結構由過去的「三低」(低收入、低學歷、低層次)群體轉變為「三高」(高層次、高學歷、高收入)群體。

這和傳銷的虛擬化、洗腦式、以及借用、虛構各種經濟模式有直接的關係。像在資本運作類的傳銷形式中,通過虛擬貨幣交易、金融理財,這樣的形式直接吸引的就是高收入、高學歷的目標群體。

而這類群體有什麼特點呢?

  • 一個是有一定的收入基礎;
  • 再就是很多人受騙後礙於面子、社會地位等因素而不願意承認自己受騙。

六、總結

相比於傳統傳銷,新型網絡傳銷的五個顯著特徵,總結如下:

  1. 實物到網絡:蔓延速度更快
  2. 暴力到洗腦:精神控制代替人身控制
  3. 直銷形式做掩體:隱蔽性更強
  4. 模式不斷翻新:升級換代速度更快
  5. 人員不斷擴大:高學歷、高收入群體成新目標

從目前已判決的傳銷犯罪案件數量來看,網絡傳銷案件整體數量呈現逐年遞增的趨勢。

需要警惕的是,儘管新型網絡傳銷的人身危害性,比如拘禁等暴力犯罪行為可能逐漸消失,但是它的社會危害性一定是更大的,通常會造成人民群眾財產的重大損失。

(本文為辦案之餘普法系列文章,多為辦案所感,倉促行文,旨在傳播法律,為大眾提供有幫助的內容,並非專業探討,力求簡單淺顯,如果紕漏或晦澀難懂,還請諒解,私信聯繫提出建議。)

專欄作者:合弘威宇刑民交叉部辯護團隊 王科棟律師

專注於職務犯罪、企業家經濟、金融犯罪、涉黑犯罪辯護

胖乎律師小編:燕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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