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著方正寸頭的魯迅,嚴肅面孔的背後,是一顆愛吃辣條和零食的心

靈楓歷史閣 發佈 2020-01-04T07:18:53+00:00

眾人眼中的魯迅,是嚴肅刻板的鬥士,永遠梳著方正的寸頭,好似不食人間煙火。但真正的魯迅,卻是一個貪吃的生活家。在北京生活14年,被魯迅光顧的名餐館多達65家,蒼蠅館更是不計其數。凡有好友來訪,魯迅定是會心一笑:又可以下館子尋覓美食了!一、賣了獎章,換零食和辣條魯迅愛吃,從小開始。

眾人眼中的魯迅,是嚴肅刻板的鬥士,永遠梳著方正的寸頭,好似不食人間煙火。但真正的魯迅,卻是一個貪吃的生活家。

在北京生活14年,被魯迅光顧的名餐館多達65家,蒼蠅館更是不計其數。凡有好友來訪,魯迅定是會心一笑:又可以下館子尋覓美食了!


一、賣了獎章,換零食和辣條

魯迅愛吃,從小開始。

每天早上,他都會在口袋裡塞上零食,有時候是幾顆糖,有時候是小點心,上學路上,邊走邊吃,十分快活。

寫文章之時,魯迅也是一手執筆,一手拿零食,邊吃邊寫。鄰居來家裡串門,見此場景,常常取笑魯迅:這零食怕是他寫作的靈感源泉呢!

其實,在一眾零食之中,魯迅最喜愛甜食,小時候常是糖不離手。魯迅生在地主之家,雖比不得晚清貴族那般富裕,但吃些糖果還是十分容易的。

可糖果吃多了會長蛀牙,也容易上火,看見毫無節制的魯迅,母親只能將糖果藏起來,限量供應。然而,儘管有此限制,魯迅依然能夠拿到糖果。

沒有糖果的魯迅,一改往日嚴肅面孔,可憐兮兮地學貓咪蹭蹭,任誰見了都會繳械投降,母親也不例外。如此,他不偷不搶,如願吃到糖果。當然,有時候為了能夠可持續吃糖果,魯迅也難免需要採取非常手段——藏。

在《華蓋集續編》中,他如此寫到:「夜間,又將藏著的柿霜糖吃了一大半,因為我忽而又以為嘴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不料一吃,又吃了一大半。」

其實,除卻糖果之外,魯迅還喜歡吃辣條。

在江南水師學堂上學時,魯迅因期末成績優異,得了一枚獎章。放學之後,他二話不說跑到鼓樓街,賣掉獎章,換成一大包零食,其中就有眾多辣條。

恐怕對於魯迅來說,獎章的誘惑,遠不如好吃的零食。

二、男客人吃花生,女客人吃點心

魯迅愛吃美食,為此不惜代價。

早年間,在日本留學時,魯迅愛上了當地的「豆沙糖」,回國後遍尋不得。於是,他便四處打聽,找到「海淘」渠道,漂洋過海的「豆沙糖」終於到達他的嘴中。

當然,魯迅也不是吝嗇之人,吃美食之餘,從不曾忘卻家人與朋友。知道母親愛吃點心,魯迅便四處搜羅可口的點心,既要清爽,又講究入口即化。

有時候,他還會特意多買些品種,與來往的客人一起分享。

起初,男女客人一視同仁,均能夠得到魯迅的點心招待。而後魯迅發現,每每一盤精緻點心端上桌,男客人總是一掃而光,女客人們細嚼慢咽,總能剩下大半。

經過多次計算,魯迅表示:「她們(女士)的胃似乎比他們(男士)要小五分之四,或者消化力要弱到十分之八!」

於是,再來客人時,魯迅便直接聲明:男客人來了,花生米管夠,女客人來了,才有點心吃。為此,有人抱怨:這是男女不平等呀!

三、隱藏的吃貨

生活中的魯迅,不僅對客人「護食」,對兒子更是如此。

有一次,年幼的周海嬰在書房中看見沙琪瑪,口水直流:「爸爸能吃嗎?」

身為父親的魯迅,居然說道:「按理說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個,吃了就沒了,所以還是不要吃的好。」

食物當前,魯迅常常化身大胃王,吃完飯後要喝茶,喝了茶散了步又要吃水果。

有一次,他走到楊家園子之下,看著「嬌艷欲滴」的葡萄,兩眼放光,不自覺開始咽口水,付完錢後,在大街上就吃了起來。夜半寫作勞累,魯迅也能一口氣連吃三個梨。

其實,魯迅愛美食,不僅體現在生活中,作品中也有滲透。

《朝花夕拾》中,魯迅細數故鄉的美食「菱角,羅漢豆,茭白,香瓜,凡這些,都是極其鮮美可口的」。

《孔乙己》中,魯迅以「回」的四種寫法,牽扯出茴香豆,又是一番細緻的美食描寫。

即便是在悲情諷刺的《祝福》中,魯迅也不忘描寫魯鎮的年終「福禮」——

「殺雞,宰鵝,買豬肉,用心細細的洗,女人的臂膊都在水裡浸得通紅,有的還帶著絞絲銀鐲子,煮熟之後,橫七豎八的插些筷子在這類東西上,可就稱為『福禮』了。」

現如今,一些浙江小吃,已經掛上了「魯迅最愛」的招牌,其中尤其以茴香豆最出名。

如此來看,那個嚴肅板正的魯迅,絕對是個隱藏的「吃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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