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極問題:宇宙有多大?

天文在線 發佈 2020-02-01T06:52:46+00:00

即使你以光速穿越銀河系,也需要8-10萬年。在星際尺度上,即使以光速在1秒內繞地球七圈半,也根本來不及,這實在是太無趣了,是無法被實現的。

宇宙不應該被看作是一個三維物體——這是一個常見的錯誤。當考慮宇宙的大小時,我們必須看到它是什麼——一個四維物體。考慮到這一點,我們可以進行下一步了。

2012年,宇宙的年齡被測定為137.72億年——誤差為5900萬年。是的,這是測量結果。考慮到這一點,我們可以開始……

宇宙在大爆炸之前從未存在過——這是一個顯而易見的錯誤。時間本身有一個無法探尋原因的開端(因為它假定時間在它之前就已經存在了)。想想看——如果時間永遠存在,那麼到達現在就需要很長時間,因此現在就不存在了,因為我們不能(也永遠不會)到達它。在宇宙的起源點(大爆炸),宇宙不可能是無限密集的(一個奇點)——因為這句話本身就意味著它包含了無數的物質,而這些物質(處於無限供給狀態)將永遠存在於大爆炸中——而事實並非如此。

以上提到的,現在想想宇宙開始於137.72億(+/- 59億)年前,以299,792.458千米/秒的恆定速率膨脹(真空中的光速和空間中的時間速度)。

這就是重要的四維位發揮作用的地方。如果我們能瞬間移動一半的距離到宇宙的邊緣(壁壘),環顧四周,我們實際上仍然在中間!事實上,我們周圍的宇宙現在只有68.86億年的歷史,而離宇宙壁壘現在只有34.43億光年之遙——我們已經變成了時間旅行者。

現在立刻走完剩下的一半距離到達長城。環視四周,我們仍然處在宇宙的中心——我們到周圍所有方向的牆的距離都是一樣的。但是,當我們測量距離時,呈現的數字是17.215億。

現在變得越來越暖和了。

讓我們再做一次。仍然處在中間,距離為860.75億光年。

每次我們進行想像中的跳躍時,我們總是發現自己正置身於一個更年輕、更小的宇宙中間,離宇宙壁越來越近,但一切都變得越來越熱。

當然,如果我們繼續使用跳躍,只走了剩下距離的一半,我們將永遠無法到達宇宙壁,我們每一次跳躍移動的增量越來越小。

也就是說,問題在於……你真的想這麼做嗎?據估計,離長城幾分鐘(以光速計算)遠的地方溫度超過10億度,而更近的地方,我們所知道的物質的整體形式都會分崩離析。

一些發生在相當邊緣地帶的事件(T=0.00),能夠創造時間本身的可能是一個驚人的高溫。整個宇宙接近那個時間也是非常非常小的。

所以「超越」這堵宇宙壁什麼都不是。毫不誇張地說,根本不存在!我們所生活的宇宙被貼上了「有限但無界」的標籤——也就是說,它不會在時間或空間中無限延伸,但你永遠也到不了它的邊緣。

只要你有一個足夠大的計算器顯示器,就可以很容易地計算出宇宙的大小。

換個稍微不同的方法怎麼樣?我希望你能「感覺」宇宙的大小,而不是通過數字。來自漂浮在地球衛星軌道上的哈勃太空望遠鏡的最新「宇宙之信」,給你一種新奇的感覺。

首先請看下面的文檔圖像。

嗯? 它是什麼?

不,這不是最重要的信。這張照片是一個與「月球」樣本圖像規模的比較。讓我們一步一步來介紹它。

仔細看裡面標註著「XDF」的小「方塊」,它最接近拍攝照片的中心部分

它很小所以我不太明白這個,但在我看來,它並沒有被反映出來。

雖然它看起來只有黑色…這是怎麼了?

在這個又小又暗的「XDF區域」里,哈勃望遠鏡打開他冰冷的電子眼睛,繼續凝視著,最後拍了一張長時間的曝光照片。

這是照片圖像↓。

這張照片顯示的整個範圍與上面的方形XDF區域相匹配。

順便說一下,這張圖片是由兩個哈勃望遠鏡的照相機進行了修正,它們可以觀察紫外線、可見光和近紅外波長超過10年,總曝光時間為200萬秒(23天)。由美國國家航空和宇宙航行局(NASA)贊助的。

多麼小的XDF空間,看起來又黑又空!裡面有無數的「星系」!「星系」,不是「星星」,你看看你!

我們在夜空中看到的無數星星是我們星系中的恆星,它們是太陽的朋友。我們的銀河系,這3000億顆恆星被太陽緊集地包裹著,像颱風一樣旋轉。甚至是讓你感到心煩意亂的規模。

順便說一下,銀河盤的直徑是80-10萬光年。如果有人要從頭到尾穿越……即使你以光速穿越銀河系,也需要8 -10萬年。是的。在星際尺度上,即使以光速在1秒內繞地球七圈半,也根本來不及,這實在是太無趣了,是無法被實現的。

這是關於「我們只有一個銀河系」的故事。


即使那一個星系是我能感知到的最後一分鐘的圖像,這張XDF區域的照片還是令人震驚,因為星系是「緊密」的!它看起來有點暗淡,但每一個光點都是一個星系,每一個都是由20到3000億個恆星組成的……

即使是在這麼小的XDF區域,至少也能看到5500個星系,與地球的距離有100億光年那麼遠!

參考資料

1.維基百科全書

2.天文學名詞

3. quora-梨子小朋友

如有相關內容侵權,請於三十日以內聯繫作者刪除

轉載還請取得授權,並注意保持完整性和註明出處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