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業務員忽悠投保,三年後要求保費漲價,保險公司:與我何關

白熊保 發佈 2020-02-02T11:54:12+00:00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消費水平普遍提高,其投保意識也有所增強,不管是農村人還是城市人,都會選擇為自己投一份保險,用來規避風險,減少給家庭帶來的經濟損失,但不少人認為保險它不保險,保險公司總是會以各種奇葩理由來拒絕賠付保險金。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消費水平普遍提高,其投保意識也有所增強,不管是農村人還是城市人,都會選擇為自己投一份保險,用來規避風險,減少給家庭帶來的經濟損失,但不少人認為保險它不保險,保險公司總是會以各種奇葩理由來拒絕賠付保險金。


接下來,管家就通過一則案例:男子三年前購買保險已經生效,三年後繼續繳納保費,不料保險公司稱其帶病投保,要求補差價,才可得享受保險的待遇,來和大家聊一聊投保如實健康告知的重要性。


01案例詳情


2014年,董先生(化名)在人壽保險公司為自己購買了一份分紅型壽險附加重疾險,保險金是15年,保費為每年交3460元,15年後可得到相應的分紅,當時購買的保險已經生效。



董先生連續交三年保險後,今年繼續交保費的時候,被保險公司告知帶病投保,要求補差價,才可繼續享受保險的待遇,一年需多補交一千七百多元,並且要求把前三年的保費都補齊。


董先生稱自己在投保前如實告知業務員,自己患有腎病綜合症,並且把相應的病歷給業務員看,業務員稱腎病綜合症符合保險合同範圍,可以為董先生入該份保險。


02案例分析


為什麼董先生向業務員如實告知,自己患有腎病綜合症,而保險公司卻以帶病投保為由要求保費漲價呢?



保險公司辯稱,如今政策查得嚴格,董先生患腎病綜合症不符合保險合同範圍,屬於帶病投保,出險後保險公司是沒有權利承擔責任,要想繼續享受這個保險的待遇,一年需要多補交一千七百多元,也就是需要交5000多元,並且把前三年已交的保費都補齊。


董先生對此感到不解,經過一番調解無果後,便來到了某人壽保險公司分公司,保險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表示:保險公司調查清楚事情的真實情況,會給董先生一個正面答覆,也會按照公司的相應規定,對存在瑕疵的業務員進行相應地處理。


03投保如實健康告知的重要性


看到這裡,或許會有人說:這完全是業務員為了拿到業績,會將不符合健康告知,但對保險有需求的客戶進行忽悠投保,等過了等待期後,業務員獲得相應的佣金,當用戶等待期後出險,進行保險理賠時,卻因為帶病投保或沒有如實健康告知被拒賠。



於是引起很多人對保險不信任,接下來,管家為大家科普,為什麼投保人要如實健康告知,以及未如實填寫健康告知可能面臨的後果。


(1)為什麼要如實健康告知


我們購買保險的目的,就是為了轉移風險,保險公司在接受風險的轉移的時候,需要對投保人進行嚴格地核保,對承保的用戶進行風險評定,判斷投保人是否帶病投保、家庭病史、既往病歷等情況,是否會影響投保人的未來健康狀況。


而投保人對自己的身體健康情況最為清楚,保險公司會要求被保險人如實健康告知,決定是否承保,如果被保險人在填寫健康告知存在欺騙、故意隱瞞病情的行為,將會引起不必要的保險糾紛。


(2)未如實健康告知的後果



不少人會忽視健康告知問卷,認為健康告知沒有任何問題,即便出險後產生的保險理賠糾紛,可以需求法律途徑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問題不就解決了嗎?


其實並非如此,如果投保人故意或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健康告知義務,保險公司是有權解除保險合同,根據法律規定,保險活動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因此,我們在投保前,一定要如實健康告知,切忌帶有欺騙、隱瞞病情等行為,否則會引起大量的保險事故,最終導致消費者和保險公司的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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