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酒不成席,過年必備——房縣黃酒,「此酒只應天上有」

秋楓掃落葉 發佈 2020-02-02T05:01:48+00:00

房縣黃酒性溫和、酒味甘醇、綿長,有一種特殊的馨香,鮮甜可口,喝不贅頭,富含18種胺基酸,每升酒中的必需胺基酸達3100毫克,半必需胺基酸達2830毫克,還含有豐富的無機鹽及微量元素,已檢測出的無機鹽就有15種之多,包括鈣、鎂、鉀、磷等多種常量元素和鐵、銅、鋅、硒等微量元素。

房縣黃酒,湖北省房縣特產,中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

黃酒是中國特產,也稱為米酒,屬於釀造酒,在世界三大釀造酒(黃酒、葡萄酒和啤酒)中占有重要的一席。房縣黃酒性溫和、酒味甘醇、綿長,有一種特殊的馨香,鮮甜可口,喝不贅頭,富含18種胺基酸,每升酒中的必需胺基酸達3100毫克,半必需胺基酸達2830毫克,還含有豐富的無機鹽及微量元素,已檢測出的無機鹽就有15種之多,包括鈣、鎂、鉀、磷等多種常量元素和鐵、銅、鋅、硒等微量元素。

房縣古稱「房陵」,以「縱橫千里、山林四塞、其固高陵、如有房屋」得名。房縣史稱「帝王流放之地」,系中國古代四大流放地(湖北房縣、黑龍江、海南、新疆),且房縣是中國中心地帶,流放等級最高,從皇帝、皇親國戚、王侯將相等。秦始皇滅趙國後不殺趙王,將趙王遷流放於房陵。《史記》載:秦始皇仲父、相國呂不韋家族一萬戶、秦始皇太后幸郎嫪毐家族四千戶被流放於房陵。《資治通鑑》載:漢武帝時的濟川王劉明、清河王劉年、漢景帝孫劉勃、隋文帝太子楊勇等都被貶房陵。唐中宗李顯流放房縣十四年後又回京城當了皇帝。歷代先後有20多位帝王被流放房縣。

684年,武則天得勢後,廢黜了唐中宗李顯,李顯被流放房州,698年,由於武承嗣、武三思伺機篡權,武則天不得不召回李顯,重立其為太子。705年,李顯重新繼承皇位。

李顯流放房州時,所隨人員三百多人,不只是嬪妃、子女,還有近臣、侍從,其中,不乏文人墨客、能工巧匠。這些人長期生活在宮廷氛圍中,熟悉和掌握宮廷生活方式,他們代表著最高端的宮廷文化。來到房州後,他們通過與民間百姓的交往、交流,推廣宮廷文化。民間則在嚮往中,效仿宮廷生活、禮儀,接受宮廷文化,從而實現了宮廷文化與民間文化的融合。

有一次,李顯向空中拋一石子,說:「我若還能當皇帝,石頭不落。」結果,石頭恰好落在樹杈上,當真沒掉下來。

相傳,黃酒是李顯被貶為廬陵王后,將宮廷中的釀酒秘方帶到房州,然後,在酒麴中加入本地特有的植物,用房州本地出產的糯米,地下井水,釀製出了甘甜可口醇香的米酒。李顯被人稱為「品酒郎君」,曾作詩「此酒只應天上有,瑤池天宮量也無,他日龍駕回長安,每年送聯三萬斛」。廬陵王將房陵黃酒作為貢品,獻給武則天,因此房縣黃酒又有了「皇酒」之說,名揚天下,使房縣黃酒沾上了皇家的氣息。此酒性溫和、口感好,有活血養顏功效,因此,備受世人青睞。千百年來,房縣有著「交了九月九,家家戶戶做黃酒」的民俗,而且,房縣人都愛喝黃酒,用黃酒招待尊貴的客人。

房縣具有獨特的自然氣候和微生物菌群,只有用房縣的野生蓼子秘制小曲,以及高山糯米、溪水或地層深處礦泉水(神農架北麓青峰斷裂帶),結合特殊手工釀造技藝,配製出的黃酒才具有獨特風格,這也恰恰是房縣黃酒不可替代、不可複製的重要原因。房縣黃酒發酵採用典型的邊糖化邊發酵的方法,使用自產米曲,發酵過程中不加麥曲,不加純酵母,採用糖化醪回淋工藝。2013年,該製作技藝入選湖北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房縣黃酒按其屬性分屬北方半甜性黃酒,與紹興黃酒(屬半乾性、乾性黃酒)和省內孝感米酒(屬甜性和濃甜性黃酒)有所不同。

據史料記載,早在西周時(前1046—前771年),房縣民間已開始有釀製黃酒的技藝。當時用糯米釀造的「白茅」就是後來的房縣黃酒。

周宣王時,楚王派房陵人尹吉甫(《詩經》作者)作為使者向周宣王進貢,尹吉甫帶了一罈房陵人自產的白茅(黃酒)獻給周宣王,寶物呈上開罈滿殿香,周宣王嘗了一口,大讚其美,遂封為封疆御酒。並派人把房陵每年供送的白茅用大小不等的罈子分裝,依白茅封疆土,獎諸侯,並任尹吉甫作太師,扶朝政。後來,尹吉甫成為文能治國,武能安邦的一代賢臣。

《詩經·野有死麕》:「白茅純米,有女如玉」。白茅屬於南方貢品,所以白茅就是房縣黃酒最早的稱謂。再後來,又有黃酒、皇酒、白馬尿等稱謂。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房陵成為歷代帝王將相的流放地,到房陵後都養成了喝黃酒的習慣。漢朝時,房陵黃酒廣為普及,成為達官貴人的隨葬品。1974年,房縣七里河出土的漢墓中發現大量的裝黃酒的酒具,其中一個大罈子仍保留有當時的黃酒。

最近在房縣發生了一件事引發熱議。房縣化龍堰鎮衛生院高川分院業務用房維修項目,中標供應商:湖北德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現更名為湖北安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金額128102.54元。登錄「信用中國」查詢,人民法院2016年、2017年發布3條公告,湖北安和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即「老賴」。依據相關法規,「老賴」沒有資格參加政府採購,投標人故意隱瞞失信被處罰的事實,虛假響應謀取中標,採購人應該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將「老賴」拒之門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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