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disco》被告抄襲 首個登上春晚的rapper竟騙了14億人?

精品大片 發佈 2020-02-05T01:54:30+00:00

《野狼disco》被告抄襲 首個登上春晚的rapper竟騙了14億人?《野狼disco》憑著洗腦的旋律,去年火得一塌糊塗,也讓演唱者董寶石聲名鵲起。所謂成也「野狼」敗也「野狼」,憑藉該曲目讓人熟知的寶石Gem,近日因為涉嫌「抄襲」又登上了熱搜榜。

《野狼disco》被告抄襲 首個登上春晚的rapper竟騙了14億人?

《野狼disco》憑著洗腦的旋律,去年火得一塌糊塗,也讓演唱者董寶石聲名鵲起。

所謂成也「野狼」敗也「野狼」,憑藉該曲目讓人熟知的寶石Gem,近日因為涉嫌「抄襲」又登上了熱搜榜。

這首《過年disco》改編自寶石老舅的《野狼disco》,2019年紅遍祖國大江南北,如果讓沒有聽過的人舉個手,估計也舉不起來幾個。難得的是這首歌不僅是瀰漫大街小巷的「街歌」,還被不少歌手翻唱,比如春晚上一起合作的陳「飽飽」陳偉霆,就連「老歌王」騰格爾也翻唱了一版,唱出了這首歌的新感覺,2020年湖南跨年晚會上騰格爾還與楊冪同台合作了這首歌。知名歌手都如此「熱衷」,更別提「抖音」,「網易雲音樂」等平台,翻唱翻跳的數不勝數,集體刷屏節奏。


這都著實讓寶石老舅紅了一把,而這之後,在武漢疫情爆發嚴重之際,寶石老舅更是捐出了這首歌的全部版權收益給在武漢的醫護人員,這一舉動贏得了不少好評。


誰知不久,就爆出一個消息,有一自稱「趙先生」的人說,《野狼disco》侵權了!!他使用了芬蘭音樂製作人Vilho Ithaksl的作品《More Sun》的伴奏,也就是beat,而且沒有得到原作者的允許,作為這首歌所謂在大中華地區的獨家授權方馬西瑪國際的代理律師,「趙先生」目前已經向寶石老舅本人發出了律師函,並且向華為,網易雲和咪咕都發出了律師函,要求他們停止對這首歌的使用。

我國音樂人似乎盛行「拿來主義」。

大張偉的《喜唰唰》,抄襲日本組合PUFFY的《K2G奔向你》;蔡健雅的《紅色高跟鞋》,抄襲美國組合The Weepies的《Take it From Me》;花粥的《媽媽要我出嫁》,抄襲前蘇聯亞歷山德羅夫紅旗歌舞團的同名歌曲……

縱觀以往的案例,大都是音樂人道歉、賠償,可抄襲依然成風,並沒有警示作用。

2月3日,律師趙智功稱作者 Vilho Ihaksi 和版權方瑪西瑪國際Maxima International Media已經委託他,代表作者和版權方給《野狼Disco》相關利益方發送了正式的律師函。

寶石老舅

Vilho Ihaksi 在上傳《More sun》的時候表示過,保留防盜水印,Beat可以免費做非商業用。但如果是商用的話,表演者需要購買無水印版版權,他還給出了不同的購買方案。

伴奏作者提供的購買方案

譯文如下:

基本授權(提供mp3版本):19美元;

進階授權(提供wav版本):39美元;

無限授權(提供wav版本+分軌):99美元;

獨家授權:價格詳談。

據趙智功律師稱,99美元的合同也是禁止所有營利表演性質,綜藝節目,演唱會,原則上禁止大型商業營利性的使用, 寶石Gem使用《野狼Disco》進行商業演出、獲得收益,應該與原作者溝通以獲得更高級別的授權。

一時間,寶石老舅被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面對種種質疑,老舅也在3日晚間的直播中進行回復。

寶石Gem展示伴奏分軌文件

在直播中,他曬出了自己電腦中的分軌文件以及無水印版伴奏,強調如果未經付費購買是無法獲得分軌文件的,並表示自己是花費99刀購買的無限制使用版本,是可以進行商業演出且無限制使用,目前歌曲都是在合理的使用範圍內進行使用的。

伴奏購買記錄

寶石Gem通過QQ音樂和網易雲音樂的截圖證明,強調歌曲的各個版本都對Ihaksi進行了署名。

寶石老舅稱編曲寫了原作名字

也回應了他表示自己覺得Ihaksi水印有特色,所以《野狼disco》中對這部分進行了保留。

而在歌曲有了版權收益後,自己也曾多次聯繫原作者想要購買獨家版權,並不是製作人和律師提到的未曾回應關於版權問題。在多番郵件溝通後,最終得到的回應卻是版權已被他人買斷。

寶石老舅表示曾多次聯繫原作者想要購買獨家版權

經過梳理髮現,目前雙方的爭執點主要在於99美元授權合同的權益範圍。

我個人傾向於,野狼disco這首歌,不算抄襲。但版權引發的侵權糾紛應該是有的。時間線大致是這樣的1 2019年7月12日下午3:43:42,老舅以99美元買了野狼disco編曲—【more-sun】的版權。並用於自己的歌曲,野狼disco。

2 2019年8月16日,寶石老舅在《中國新說唱》復活賽使用了《野狼Disco》,一曲成名。

要注意的是,此時老舅是標註了編曲作者:ihaksi的買了版權,又標明了作者,為什麼還會有這次的糾紛呢?3 問題在於,在這首歌的版權交易網站上,這首歌的版權其實是有3個版本的。

分別是39美元版本,99美元版本,5000美元版本在三個版本中,老舅購買了99美元的版本。記住這個,這是未來一切糾紛的核心。4 很多人都在爭執老舅有沒有抄襲,其實所有問題的答案,都在這個99美元版本的說明中。大家不妨好好解讀一下這個說明

這個99美元版本,名字叫[unlimited]版本,這個單詞的意思是什麼呢?

所以,老舅認為自己購買了歌曲的無限制版本的說法,就來自於此。無限制版本給予購買者6個權利。

不受限制的線上音頻,不受限制的線上視頻,還有

profit----盈利 performances---表演 。以及,最重要的live — — 現場購買了99美元版權的音樂人,可以將這首曲子改編填詞,用於【以盈利為目的的現場表演】聽起來,這個版本,什麼權利都有了啊?為什麼還會有糾紛呢?5 因為,在這個99美元的無限制版本之上,還有一個更厲害的版本很多人可能會疑惑,【無限制】這名字聽了就很厲害,難道還有更高版本的?有,在無限制之上,還有一個— — exclusive版本

獨占的,專用的,排外的,豪華的,高級的一聽描述就特別高級有沒有這個版本,就是大家俗稱的買斷版本。買斷版本和無限制版本的區別在於,授權和使用。

無限制版本,一般來說,是無限制使用權,即意味著你自己可以無限制使用,包括不受限制的線上錄歌,線上視頻,以及線下盈利表演。但,只允許你自己用,你沒有權利授權給別人。歸根結底,這99美元,賣的是一個【使用權】。所以也稱為租賃版本。

這個使用權是有年限的,一般來說是五年。 但這首歌具體租賃期是幾年,就要看具體合同了,目前雙方都沒有說明。而買斷版本,是真真正正的買斷這首歌曲的版權。當你買斷了這首曲子的版權後,你就可以擁有授權的權利。一個最簡單的區別是,假設你買斷了一首歌曲的版權,那麼哪天發現什麼平台上有人唱這首歌,可以立馬發函去要求下架。

​而擁有無限制使用權的人,只是你自己可以無限制使用,你其實管不了別人唱這個歌。所以,可能會出現很多人買了同一首歌無限制使用權的情況,比如《野狼disco》火了後,抄襲的聲音就不斷,有人說他抄了日本歌手Shing02的《Flowers》,又有說他抄襲了日本樂團Goose house的《冬天的尾聲》,還有說他真正抄襲的是義大利歌手Spolpa的歌曲《Dimmi》。其實,《野狼disco》和《Dimmi》等,都用了這個編曲,都是買的使用權。沒有誰抄誰之說。

但,有使用權的人有一大把,可這首歌的獨家版權,只會有一個擁有者。一般來說,這個擁有者是原作者自己,但原作者可以把這個版權賣給別人,授權別人進行後續開發。這個版權轉移,就是俗稱的買斷。

一個最現實的情況就是比如今天你想改編這首歌用於什麼節目,你去找老舅,然後就發現,他並沒有版權,他無法授權你使用,你還是得找那個真正擁有版權的人,後續所有圍繞這首歌的商業操作,都很難繞開這個版權所有人。他不點頭你是沒轍的。一個歌手,沒有掌握自己歌曲的獨家版權,其實是非常蛋疼的一件事。後續的商業合作,版權管理,版權保護都無從談起。如此霸道的版本,價格自然也比較貴,5000美元。

當年的老舅,估計是買不起,也認為沒有必要,畢竟那時只是十八線歌手。基本是靠酒吧表演和小眾音樂會民謠節等盈利,他也沒想過自己哪天能登上大型電視節目。從當時角度來看,他買的這個99美元無限制版本已經夠用了。6 但命運的急轉彎來的如此的快

老舅上了新說唱舞台後瞬間爆炸,野狼disco在短短几個月內傳遍全國,最終登上了巔峰中的巔峰— —春W舞台。這個時候,很多事情,就得較真了。我認為新說唱是一個模糊的分界,新說唱之前,老舅是一個表演者,有無限制使用權,足夠了。但新說唱後,他是一個歌手明星,這時圍繞歌曲的商業開發,只有一個使用權是不行的。必須要有歌曲的獨家版權,也就是得有歌曲的【所有權】。7 老舅自己應該也意識到了這個問題但生活的精彩之處就在於,2019年11月2日,老舅跑去聯繫編曲作者,想購買獨占版權時,驚訝的發現,這首歌的獨占版權,被一個台灣商人提前買了。

後面的劇情大家應該都聽過了~這個台灣商人購買了獨占版權後,跑來找老舅談合作,雙方條件沒談攏,至於是否存在500萬獅子大開口的情況,我不確定。但反正,雙方沒談攏,於是,就有了昨天的熱搜。其實看那個視頻就會發現,原作者並沒有說野狼的事,他只是做了聲明自己是原作者,並已經把版權授權給某公司。我傾向於,原作者也是蒙在鼓裡。這件事的當事雙方並非原作者和老舅,而是那個台灣商人和老舅。

8 總結一下就是當年十八線歌手老舅比較窮,買了編曲的99美元無限制版本,湊合著用。成名後趕緊去編曲的獨家版本,發現被人提前買了目前來看,老舅在使用期內,應該依然可以使用這個編曲,因為買斷版權和無限制使用權的算法是看時間的,「所有先前出售的授權許可均按協議內容有效,被許可人不能向租賃許可證持有人起訴侵犯版權」

老舅購買使用權在前,台灣商人買斷版權在後,所以買斷版權的人管不了之前售出的這些無限制使用權。他管不了老舅自己唱。但是,比如老舅和華為合作搞一個華為廣告版本的野狼disco。這個操作,是在買斷版權的時間之後,這個就要被管了。因為按理說這首編曲被人購買了獨家之後,後續的人也只能向購買了獨家的人這裡購買版權和開啟商業合作。不過,具體還是得看當初的合同具體細則。如果無法和那個台灣商人達成合作,野狼disco後續的一系列商業開發,應該是很難進行下去的。

讀完本文您有什麼看法?歡迎評論區留言!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