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讀懂商品房、限競房、共有產權房及公租房基本區別

自住房管家 發佈 2020-02-05T03:01:24+00:00

目前房產市場有多種房產形式,有的人不明白他們的具體區別,有的人不知道自己適合哪一種,官方的說法又十分的囉嗦。今天管家專門寫一篇文章爭取用最簡潔的方式簡單介紹一下目前市場上常見的純商品房、限競房、共有產權房以及公租房之間的區別。

目前房產市場有多種房產形式,有的人不明白他們的具體區別,有的人不知道自己適合哪一種,官方的說法又十分的囉嗦。今天管家專門寫一篇文章爭取用最簡潔的方式簡單介紹一下目前市場上常見的純商品房、限競房、共有產權房以及公租房之間的區別。本文以定義、供應對象、購買方式、產權、價格、出售要求六大因素來簡單介紹,您也可以結合自身實際,充分考慮哪一種更適合自己需求。

商品房

定義: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由房地產開發經營公司開發的,建成後用於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

供應對象:具有在京購房資格。

購買方式:不需要申請,有購房資格即可購買。

產權:個人100%產權。

價格:開發商自由定價。

出售要求:自由交易。

限競房

定義:「限房價,競地價」,讓開發商向上競地價,向下競房價。

供應對象:與商品房一致。

購買方式:與商品房一致。

產權:個人100%產權。

價格:比周邊商品房價格低。

出售要求:拿到房本後5年。

共有產權房

定義:地方政府讓渡部分土地出讓收益,然後低價配售給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家庭所建的房屋。

供應對象:具備在京購房資格,北京名下無房的剛需家庭。

購買方式:需住建委申請,搖號。

產權:部分產權。

價格:比周邊限競房價格還低。

出售要求:拿到房本後5年可出售給同樣具有共有產權資格的剛需家庭,代持機構可優先回購。

公租房

定義: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進就業無房職工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供應對象:「三房」輪候家庭;本市城鎮戶籍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年收入≤10萬(3口及以下之家),年收入≤13萬(4口及以下之家);外省來京人員18周歲-45周歲之間,在京無住房無購買記錄,未享受過保障性住房,在京連續社保或個稅60個月;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得產業園區家庭。

產權:無產權。

價格:按租金算。

出售要求:不得出售。

總結來說,過去「炒房」這個詞是從商品房過來的,因為出售沒有限制,炒起來受政策影響較小,不過隨著近些年政策支持下,「炒房」這個詞也越來越少被人提及,商品房依然是眾多房產形式中最合適的一種,但是相同位置價格也最高。限競房算是政策支持下商品房的另一種衍生形式,多了拿到房本5年後才可交易的要求,使其居住屬性變的更加明顯。共有產權房因為個人不是100%產權,且後期交易要求更多更複雜,再有的人眼裡更是買到手就很難脫手的一種存在,使得其居住屬性變的更加透徹,更低的價格更低的門檻依然是剛需的首選。公租房沒有產權,和租房居住區別不大,唯一優勢是由政府把持,政府不會平白無故「趕人」,居住起來更加安心。

以上便是目前市場上常見的4種,也是大家接觸比較多的4種,剩下的回遷房、法拍房、公寓等等涉及的人群不多,管家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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